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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祁不动了。
他不仅不动了,甚至连瞳孔都已缓缓扩散成了一片迷迷蒙蒙的血雾。
姜明舸伸出手,在他面前晃一晃。
雪祁没反应。
姜明舸:“…………”
其实之前,姜明舸就发现了。
雪祁看似冷酷少言,实际上大约并没有什么与人和平交流的经验,所以并不懂得如何转移话题、如何避重就轻,碰到他自己不想回答、或者无法回答的问题的时候,他就会直接选择宕机。
有点……可爱。
姜明舸的唇角忍不住勾起来,又伸手去拉他垂下来的那一缕头发,雪祁一动不动地坐在她身边。
姜明舸轻轻拉一拉头发。
雪祁没反应。
姜明舸用中等力气拉一拉头发。
雪祁没反应。
姜明舸伸手重重拧了他胳膊一把。
雪祁缓缓眨了眨眼睛,瞳孔又慢慢地聚焦,安静地看着她。
他说:“没在想什么。”
姜明舸:“?”
雪祁欲盖弥彰地补充:“就那么熬。”
姜明舸反应过来了——他是在回答她的上一个问题。
【平时你饿的受不了的时候,都是怎么熬过去的?】
姜明舸:“…………”
这慢十拍的聊天节奏!
姜明舸也已经发现了,他的动作虽然很敏捷利落,但是平时说话和反应都不算很快,也不知道是因为他是树獭转世,还是因为他觉得把力气放在这种日常的事情上没有必要,亦或者他只是单纯不知道怎么和人聊天,单纯就是反应慢罢了。
姜明舸被他逗笑了,捂着肚子倒在床上哈哈大笑。
雪祁:“…………”
雪祁:“…………?”
雪祁慢慢偏过了头,垂眸盯着在床上扭来扭去狂笑不止的姜明舸,双眸中浮现出了一丝茫然不解的情绪。
猫儿龙也倒在了床上,跟着姜明舸一起扭来扭去,从三角嘴里发出喵喵的笑声——不过,因为它天赋异禀,所以很快就把自己拧成了一根麻花。
雪祁完全无视了他。
姜明舸问:“你今天吃的,是你的同类?”
雪祁缓缓点了下头,说:“是。”
姜明舸眨了眨眼:“这座城里有很多你的同类么?”
她之前还真的没见过吸血鬼,对他们的生态还真是有点好奇。
雪祁却缓缓摇了摇头,说:“不知道,我只认识那一个。”
姜明舸:“嗯?”
雪祁说:“我以前和他一起被上一个……人持有。”
姜明舸挑眉:“……同事?”
雪祁冷淡地说:“算吧。”
姜明舸问:“你的上一个持有者死了?”
雪祁没说话,嘴角却浮现出了一丝奇异的冷笑,这令他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可怕——不过他的表情一向都有点可怕的。
姜明舸不再询问,因为她已经看出,雪祁并不是很想回想起过去的日子。
这问题最终她肯定会弄清楚的,但不是现在,现在有更为重要紧急的问题需要解决。
姜明舸问:“所以,下一次,你准备去哪里找食物呢?”
对,这才是现在最重要最紧急的事情。
她是人类,对其他吸血鬼的死活当然不是很关心,雪祁爱吃就吃,她无所谓。
但是吸血鬼又不是韭菜,割完一茬还有一茬、迎风就长不愁后续。
雪祁还只知道一个……这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节奏啊!
雪祁:“…………”
雪祁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有点不太乐意回答这问题了。
但他还是张了张口,含糊地说:“之后再说。”
姜明舸:“…………”
姜明舸从床上跳起来,伸手在他身上拧了一下,又留下一个小小的月牙指甲印,雪祁坐在原地一动不动,但身体却微妙的绷了绷。
……他吃饱了,不可以想。
雪祁这样警告自己。
也正因为他今天吃饱了,所以才敢这个样子走到她的屋子里来。
姜明舸掐了掐他,又摸了摸他胳膊上的指甲印,今天他们的距离似乎又更进了一步,她连着掐了他两下,他都没有躲开。
姜明舸懒洋洋地说:“算了……看来还是要我想办法,谁叫我铁了心要养你呢。”
雪祁的睫毛颤动了一下。
他抬起眸瞧着她,说:“你不必……”
姜明舸摆了摆手,对他说:“我记得我利用咒印力量下的那道命令是——不许杀人,觅食对象要经过我的同意?”
雪祁闭上了嘴,点了一下头。
姜明舸说:“那就对了……既然我都说了这样的话,当然要为你打算起来了,其实,本来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后来我以为你吃动物血就可以了。”
雪祁盯着她看,问:“你想做什么?”
——难道真的要为他挑选觅食对象?
她要对同为人类的同类下手吗?
这让雪祁觉得有点意外——或许这是因为他后来总在无意识之间把姜明舸当做需要保护、需要隐瞒的人。
但她其实不是。
如果她真的是个朝九晚五、非常普通的女孩子的话,那她不会因为看到了一件他脚边的衬衫就选择信任他,也不会那么果断地把那个惊慌的女人给弄晕。
——她把那个女人弄晕的时候,雪祁的心中陡然生出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好像他们是共犯。
他和很多人都当过共犯,但是只有这一次,这感觉令他兴奋。
现在……她还要继续和他一起当共犯么?
姜明舸的心里的确是这么考虑的,她从一开始就是这么考虑的。
她其实并不觉得人类相较于其他的东西有多么的高贵、多么的不可亵渎。这和外婆的教育有关,外婆当年带着她去做事的时候,她们也曾见死不救过。
那次是一个身家丰厚的企业家,姓赵,家里是开酒厂的,在本地的商人圈子里有名有姓。这位赵总才刚五十,就把家里的生意放权给他儿子小赵总了。
这是很不正常的事情,对于这种富一代来说,正值壮年,失去决策的权力,那简直比死了还让他们难受呢。
赵总当然不是清流,他是因为生病。
他身上长了个疮。
人面疮。
大的像成年人的拳头一样,就长在赵总的胸口上,平时看着像个肉瘤,但会突然睁开眼睛和嘴巴,还需要吃饭,如果不给它喂饭的话,它就会开始吃赵总的血肉,疼到让他想死。
但是,喂它吃饭也很可怕,据赵总自己讲,人面疮最开始只有一元硬币大小,就是因为喂饭,所以才会长这么大。
——他不知道继续喂下去会出什么事。
他曾经去过很多好医院,去做外科手术,去除这个大疮。
但是,疮会自己回到他身上,像附骨之疽。
赵总辗转了很多人,找上了外婆。
外婆看到了人面疮之后,抬头就问赵总:“你有没有做过亏心事?”
赵总打哈哈:“商场如战场,这个……成年人的事情,讲什么亏心不亏心?”
外婆一点也不客气,直截了当:“你有没有害死过人?”
赵总当然还是不肯说,外婆带着姜明舸抬脚就走,没有办法,赵总还是说了。
很符合糜烂富豪生活的故事,就是他喝醉了,和一个公司里新入职的小男生“你情我愿”的成了……过了一段时间,对方自杀了。
这赵总居然喜欢对男人下手……好吧,这也没什么稀奇的。
总之,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件事,即便是从加害者口中说出来的,避重就轻的文法用的非常好,但是实际上发生了什么,明眼人一眼就能明白。
人面疮本来就是来索债的鬼怪所化的东西。
所以外婆没告诉他,只要一直喂人面疮吃贝母,就可以令它成痂脱落。不管赵总怎么声泪俱下的恳求,外婆都没松口,就说自己没本事、治不了。
没过两年,那个赵总就死了,据说死前形销骨立、瘦得不成人形。
报应不爽,姜明舸认为他活该。
现在也是一样的,姜明舸经常和奇奇怪怪的事物打交道,这种做了亏心事的人见的也不少,很可惜的是,想要让他们每个人都蹲大牢,那还真是不能够。
既然如此,那就随便找几个去吃两口咯……就当无偿献血,每个人都贡献个200cc,够雪祁吃好久了吧?
姜明舸这么盘算着,刚好这天又看了蝙蝠侠……她觉得这个当城市义警的计划真是完美,摩拳擦掌,准备找个倒霉蛋先来试试怎么开刀!
不过,雪祁虽然有可以避开监控电子眼的能力,她却没有,而且他的行动更快。
但是这种事,她是一定要深度参与的。
那似乎就只能……让雪祁背着她走……?
对他来说应该也不难吧,他看起来力气很足的样子……而且,这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的大事,他必不可能在意!
姜明舸伸出手,揉了揉自己的脸,严肃且没有任何杂念的这样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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