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鹿肉炙烤简单,凌朝也不用别人帮忙,自己用匕首一条条割下来刷上盐水,在锅上两面一煎就能入口。


    四个人围着火炉烤的热腾腾的,窗外寒风呼啸大雪纷飞,余幸想起屋里还有些自酿的红葡萄酒,于是拿了出来,每人倒上一小杯。


    一头鹿很大,即使众人吃的有些撑了,还是剩下不少。


    余幸有些犯愁:“哎,剩下这些,要怎么吃呢?”


    斯柳:“火锅?炒菜?饺子?”


    这些都是她觉得好吃的东西。


    余幸:“我以前没吃过鹿肉,只知道烤肉,别的做法不怎么清楚,别浪费了这么难得的食材。”


    凌朝道:“不难得,凌念府邸附近那片林子里就有许多,等天气好了,我带你去打。”


    余幸:“偶尔吃一次就好了,这品种本来就少,别给吃成保护动物了。”


    凌朝抬眸:“什么是保护动物?”


    余幸:“ 就是一些特别稀少的,野生自然状态下生存繁衍不太容易的物种,如果不加节制,竭泽而渔,就会导致这个物种彻底消失。”


    她的学历只到高中,又早不念书许多年,当下也只能用磕磕巴巴的语言描述概括。


    凌朝思考一下,竟也很认同的道:“黄鹿的肉很好吃,如果真的吃没了,确实很可惜。”


    吃饱之后,烤架烤盘简单收拾一下,围着火炉闲话,余幸捡了几个民间故事,例如虎大娘黄大仙这种,拿出来讲给他们听,连斯杨都听的聚精会神。


    “听到炕头上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就问:“奶奶,你在吃什么? ” 奶奶说,是胡萝卜干儿。”


    “她啪嗒扔了两个过来,小男孩借着月光仔细一看,是两个手指头,上面还戴着他娘的戒指。”


    凌朝靠着椅子,被炉火熏的昏昏欲睡,他从昨晚没有合眼,现在有些犯困了。


    余幸:“你要不去斯杨屋里先睡会儿?”


    桾都北城这家店,其实地方挺大房间也够多,先前只是没有时间收拾,现下斯杨自己打扫除出一间,用货箱堆了个单人床,权当是住处。


    凌朝打了个哈欠,但仍旧很坚持的道:“我要听你说话。”


    他站起身来,摇摇晃晃走了两步,突然化成白底狸花猫。


    猫轻巧跳上余幸的膝盖,团起身子,不一会儿便打起了呼噜。


    余幸虽然对凌朝态度未定,但拿大花是没有办法的,她拉过旁边的小毯子盖在猫身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拍着,嘴里继续把故事讲完


    凌朝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外面风雪未停,炉火腾腾燃着,厨房透出灯光,里面还能听见人声响动。


    猫伸了个懒腰,跳下椅子,轻巧的往厨房而去。


    余幸正在带着斯杨斯柳包饺子,最传统的芹菜猪肉馅儿,斯杨负责擀面皮,斯柳则跟着步骤学习包饺子。


    “不好看也没关系,但一定要包的结实,要不然下水一煮就要散了。”


    灶上的大锅沸腾出水汽,猫觉得这种环境很舒服,拱起脊背伸个懒腰,用脑袋蹭余幸的腿。


    “哟,你醒啦?”


    余幸乐了,故意逗它:“是不是闻到味道才来的?都说馋猫鼻子灵,这话果然没错。”


    “喵。”


    怎么就馋猫了?


    余幸:“马上就好了,你今晚还要值守,吃完饭再走。”


    左右没有外人,猫也厚着脸皮,把脑袋蹭了又蹭。


    “我可不能碰你,我这还包着饺子呢,谁知道你掉不掉毛。”


    “喵!”


    “好了好了,去外面等着,马上就上桌吃饭了。”


    她用腿轻轻把猫往外赶了两下,起身去看锅里的水已经煮开,便拿起一盘饺子,扑通扑通下进去。


    白胖的饺子在锅里来回翻腾,三个人一个猫眼巴巴看着,想着一会儿吃到嘴里会是什么样的好味道。


    突然外面传来扑通一声,大花耳朵瞬间挺直,张开四爪如一道流星般扑了出去。


    下一瞬,院子里传来撕打声。


    三个人冲出去,见院子里白底狸花和黑灰色狸花的两头兽类正滚在一起,打的不可开交,从院子这头滚到那头,惨叫哀嚎声不断,猫毛乱飞。


    “ ”


    众所周知,给猫劝架并不是什么容易的活儿,更何况还是这种放大版的猫。


    不过好在战局很快便结束了,白底狸花宣告胜利,它用脚爪踩着黑灰狸花的脑袋,而对方则翻起肚皮,四爪朝天,一副求饶认输的模样。


    余幸:“别打了,天寒地冻的,不冷吗?”


    白底狸花骄傲的扬起脖颈,大约是因为花色的缘故,虽然体型的确放大了很多,虽然能看到它嘴巴里锋利的闪着寒光的牙齿,余幸却生不出丝毫的恐惧心理,反而有点好笑。


    “我要去盛饺子了,来的晚的,没的吃。”


    白底狸花往前迈步,瞬间化作挺拔俊美的男人,而身后的黑灰色狸花也灰溜溜的化作少年,还不忘拖上地上那头冻的僵硬的黄鹿。


    两人在餐桌前做好,少年明显底气不足,偷偷用眼神去瞟凌朝。


    “我没有别的意思,兄长,我就是”


    单纯来吃饭的。


    而且他也挺有礼貌,每次上门都带了礼物的。


    凌朝斜着眼睛看他:“所以你跳墙?”


    凌念更委屈了:“城北距离凤凰街很远,风雪这么大,我不化作兽行很难赶路。”


    为了不被人发现,他都是等天色暗下来才出门,嘴里叼着黄鹿,也腾不出爪来敲门。


    斯杨端着盘子走出来,凌朝侧身看看余幸还在厨房,于是低声威胁道:“ 这是最后一次,再让我发现你擅自跑来,毛都给你打秃! ”


    凌念缩缩脖子,怂了吧唧。


    白胖的饺子窝在盘子里,一个个的雪白漂亮,蘸料也配了蒜泥香油醋汁和辣椒油两种。


    凌念到底年纪小,看到新鲜物,眼睛一下就亮了:“这是什么?”


    其实饺子在店里就有售卖,馅料也有好几种,因为顾客反馈非常好,很多店铺也跟风出了类似的。


    只是凌念一直待在城外,对这新鲜物是头一次见。


    余幸:“这叫饺子,里面有肉馅,蘸着料汁吃。”


    不等介绍完,他已经狼吞虎咽起来,虽然被烫的一直呵气,但仍旧是吃的抬不起头。


    凌朝嫌弃的看着他:“一点礼数都没有!”


    好在包的数量比较多,即使有两个饭桶,也还剩下了许多,现在天气寒冷,放在院子里不多会儿便冻的邦邦硬。


    “小殿下也带点回去吧,这个好料理,水煮沸了放进去滚上三滚,捞出来便可以吃了。”


    凌念眼睛一亮,刚要答应,又看到一旁的凌朝,顿时哼哼唧唧不说话了。


    凌朝双臂环胸,理直气壮。


    这护食的毛病越发厉害了。


    余幸:“斯柳,一会儿找个袋子,把外面那那些装起来,让小殿下带走。”


    “好。”


    在凌朝的压迫性视线之下,凌念压根不敢多待,他连滚带爬的跑了,当然,没忘记提上那袋饺子。


    凌朝原本还想表达一下自己的不满,余幸又把一个食盒给他:“差不多到时间,你该去上工了,这里面有夹饼和肉,在炉子上稍微烤一下就能吃。”


    凌朝郁闷,但还是乖乖点头,把食盒揣在衣服里,披上皮毛大氅,出门去了。


    斯柳由衷感慨:“殿下真的很听您的话。”


    余幸:“其实我还是有一点养猫心得。”


    两人对视一眼,都笑起来。


    入夜后风雪更甚,半夜余幸被冻醒了,她摸一下暖水管,冰冰凉。


    她一动,斯柳也醒了:“——大约是管道什么地方冻裂了,或者锅炉房没热柴了。”


    余幸搓搓手,哈气:“好冷我去把火炉再添点炭。”


    斯柳:“这种活儿哪里用您。”


    她扯起嗓子,大喊:“——斯杨!”


    半分钟后,门外响起敲门声:“老板?有什么吩咐?”


    斯柳清清嗓子,朗声道:“暖水管坏了,你去把炉火生的旺一些。”


    斯杨应声去了。


    想到白天时候,斯杨任劳任怨的铲雪,现在半夜也要随时起来忙活,余幸突然感慨:“你们跟着我整天忙活这些琐碎的事情,家长里短,厨上灶下,实在是屈才了。 ”


    斯柳却道:“老板,你难道没发现我和斯杨都胖了吗?这说明我们过的很好,尤其是吃的太好了。别说是殿下府里,现在就是王城,也没有这么好的伙食。”


    她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我前天称体重,重了十斤。”


    余幸上下打量:“好像是比鸭脚港的时候要胖了一点点不过你原先太瘦了,脸上有肉反而好看些。”


    “再说,天冷的时候,人本来就是要长肉御寒的。”


    斯柳唏嘘道:“但斯杨才重了五斤,真是没天理,他明明吃的比谁都多。”


    余幸忍笑:“可能因为他活动量大——或许说谎了?他个子要高一些么,胖了一点,也看不出来。”


    “你要这样说,凌朝吃的比你们两个还要多,他怎么没胖?”


    斯柳坏心眼道:“未必就没胖,老板下次可以让殿下称重试试。”


    余幸真心诚意的道:“胖没胖倒是其次,就是你这性子可比以前活泼多了。”


    斯柳:“我从小是凌氏的家生奴婢,后来被分到凌朝殿下府上,殿下又不喜欢身边人多,整个府邸里的上下家仆加起来总共才不到十个,也找不到人说话。”


    家仆大都年长,同龄人只有斯杨一个,但他常年跟在凌朝身边东奔西走,性格也寡言少语。


    两人就算碰面了,除了公事,也没什么话讲。


    余幸:“怪不得,我当初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你格外稳重。”


    斯柳:“也未必,我端起饭碗的样子,不见得多稳重。”


    两人又一起笑起来。


    暖气断了,但风雪却未停,好在家里早囤着许多炭和木柴,取暖不成问题。


    天亮后,斯杨出去了一趟,带来一些外面的消息——昨天晚上,一伙匪盗在南城洗劫了许多店铺。


    “粗略估计这伙人有十多个,劫了一间金银器具的铺子,两间布桩,死了两个看伙计的铺子和三个巡城使。”


    “从留下的踪迹来看,应该是往南边城门去了。”


    斯柳:“老板不用担心,北城在王城脚下,凌氏的一种青年贵族也都被派去周围驻守,安全是有保障的。”


    余幸摇头:“你不懂,人要是点背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从里面把门栓好,谁也别出去了。”


    “凌朝要是回来,就让他翻墙跳进来。”


    没想到一语成谶,当天晚上,隔壁突然传来了不寻常的动静。


    第102章


    凤凰街北城都是旺铺,尤其这一段,遍布了大大小小的吃食店,因为彼此是竞争关系,所以基本和友好相处扯不上边儿,毕竟这一带的租金也很贵,大家不是来花钱交朋友的。


    余幸租下来的这间铺子一面邻着街道,另一个隔壁是做火锅的店——当初大花火锅店在南城开第一家的时候,因为生意爆火,引来了不少人竞相模仿,虽说市场淘汰掉一些,但也有一些坚持了下来。


    比如隔壁这间''凤都火锅店''就是。


    这家店的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妻,丈夫生的胖乎乎的憨厚模样,其实最精明狡猾,他的妻子又十分强干泼辣,是很适合做生意的组合。


    有了蛇老板的前车之鉴,余幸对其他生意人都留了心眼,面上和和气气的,实际上该有的距离感还是保持着,做邻居这么久,也一共没说过几句话。


    单知道这家人的宅子在隔壁的街上,平时并不住在店里,是以自从暴雪到来,隔壁关了店铺暂停营业之后,一直都是静悄悄的。


    半夜余幸起床上厕所,却听到隔壁有些不寻常的声音。


    大门频繁开合的吱嘎声,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虽说风雪夜里,但毕竟只有一墙之隔,又联想之前凌朝说这次的盗匪足足有二十人,更觉浑身发毛。


    她颤着脚往屋里去,先把斯柳叫起来,又去敲斯杨的门。


    “隔壁可能是进贼了。”


    余幸声音都颤颤的:“好多人!半夜来的,能是什么好人?”


    斯柳看她吓得都有些不知所措了,连忙安慰道:“目前还不知是什么情况,先让斯杨去看看。”


    余幸一把抓住她的手:“别去,这些人可不是一般的匪徒,他们连巡城使都敢杀!斯杨再能打也不可能招架这么多人!咱们先静观其变!”


    “赶紧把炉火和灯都熄了,千万别发出声音,咱们店看着不像有钱的地方,希望他们只是临时找地方落脚。”


    在凤凰街北城这段,大多数店都装的富丽堂皇,尤其是夜幕降临后各色彩灯争相辉映,一个塞一个的好看。


    相比较之下,大花快餐就朴实许多,招牌做的简单,店外也没有过多装饰,被一比之下,的确像个生意很差,也没什么实力的铺子。


    三人围在黑漆漆的厅堂里,仔细留心隔壁的动静。


    但余幸的祈祷没起效,有人跳过了院墙,粗略翻找后,他喊起来:“——这里有炭!”


    他从棚里拖出一袋木柴,隔墙撇了过去,又招呼同伴,一起抬更沉一些的炭袋子。


    余幸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东西被拿走,但也无可奈何,只想着这些人拿了柴火就赶紧走。


    但她的期望又一次落空了。


    其中一个盗匪提着斧头,往房间走来。


    在他进门的瞬间,斯杨一手一个带着两人飞上房梁,躲在最大的木头柱子后面。


    好在这个盗匪粗心,并未察觉屋内炉火还温着,只在厨房里提了些肉面,又把那头还没来得及分解的黄鹿拖了出去。


    余幸这下是真肉疼了:“天杀的,我的鹿!”


    黄鹿的皮毛漂亮,一头鹿的皮只够做个坎肩,但两头黄鹿就能把坎肩的袖子缝起来,做件漂亮的袄子。


    斯杨:“我去抢回来。”


    说着要往下冲,又被余幸摁住:“抢什么抢?东西再珍贵也不如人重要,这会儿不是冲锋陷阵的时候。”


    院子里的匪徒们还在四处搜罗,连窗台下面冻着的干粮都翻了一地。


    其中有个男声谄媚道:“您可算来对地方,这家可富裕了,整条街上就他家生意最好,要不然能囤下这么些炭么?今年的炭价柴价这么贵,我们寻常人家可买不起。”


    “还有这鹿,这可是黄鹿,一只黄鹿能换一个半金币这还是保守的呐!”


    “他家生意好,可用的材料都是最差的,干的都是丧良心的买卖,挤兑的我们这些正经生意人都做不下去。”


    “要我说,您就该找这样的,替天行道替民做主,这是积德呀。”


    余幸听着那话,气的想咬人,但理智还在:“ 这是凤都火锅店的老板,我认得他的声音。”


    斯柳:“胡说八道,咱们什么时候用过不好的食材!”


    余幸摇头:“他就是想借这个机会铲除异己,回头都推到匪盗身上,自己落得干干净净。”


    “我以前一直觉得彼此相安无事就好,没想到他还存了这么歹毒的心思。”


    院子里的盗匪一脚踢在那火锅店老板的屁股上,恶狠狠道:“少他娘的放屁,整条凤凰街北城,谁比你吃的肥?一刀割开全是油水,你给我老实点!”


    那老板被踢的扑倒在雪地上,但仍旧是陪着笑脸。


    “哪敢跟您说谎呢?这家店的店主是个女的,眼睛颜色不一样,是个折人整天跟个流里流气的男的乱来,想来也不是什么好名声的,谁知道这生意是怎么做起来的。”


    余幸听的怀疑人生:“我跟谁乱来了?这不是泼脏水造黄谣吗?”


    斯柳:“流里流气是指殿下?”


    余幸:“没有夸他的意思,但凌朝的气质就还挺正派的他应该是在嫉妒吧。”


    虽然凌朝平时看上去懒洋洋的,但一旦沉下脸,嗖嗖的杀气立刻就上来了。


    两人小小声的议论着,余幸却觉得有些冷了——炉火熄了不说,房门还敞着,冷风呼呼往房子里灌,而院子里的人却仿佛聊上瘾了似的,总也不走。


    余幸咬牙:“等着吧,我要叫他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排挤!”


    斯柳立刻接话:“对面有家店铺要转让,我去谈下来。”


    余幸点头:“谈下来,哪怕房租贵点呢,开火锅店,我非挤兑死他不可!”


    一场''商业阴谋''在房梁之上酝酿完成了。


    显然比起余幸这边简陋的装修,盗匪们更喜欢隔壁华丽的火锅店,他们先把鹿扔过去,又把那胖老板扔过去——后者因为身形过于肥胖沉重,多挨了好几脚。


    等他们走后,斯杨跳下来,又抱了几床被褥飞上去,三人裹在身上等天亮。


    其实如果只有斯杨一人,他一定已经杀出重围,出去给巡城处报信。


    但他没自信带着余幸和斯杨全身而退——外面全是积雪,行踪难以掩饰,她们脚程又弱,根本跑不过。


    天蒙蒙亮时,隔壁又一次传来院门开合的声音。


    良久,确认没动静后,三人从房梁上下来,余幸从库房里搬出梯子,爬到墙头一看,顿时乐了。


    隔壁院子里打砸的一片狼藉,窗户和门板都被卸掉了,至于火锅店老板,被扒的只剩一条裤衩,嘴巴被堵上,捆的结实如同一条白白的肉虫子,丢在雪地里,已经冻得奄奄一息。


    “人家专业的匪盗,不吃他这挑拨离间的一套!活该!”


    余幸拍拍手:“现在风雪小了,斯杨,你去巡城处叫人!”


    “不过,趁着还没人来,我得去报了私仇。”


    她走到那火锅店老板身边——因为光着身子不太体面,斯杨找了个破毡毯给他盖上。但身上捆绑的绳子是没解开的。


    余幸用力踢了两脚在他背上,对方杀猪一般的叫了起来。


    “闭嘴!”


    “造谣的时候,借刀杀人的时候,胆子不是很大么?”


    余幸挥舞着敲碳的锤子,威胁道:“如果我现在杀了你,到时候把责任一推,谁知道是我动的手?反正全桾都城都知道匪徒凶恶,连巡城使都敢杀,更何况一个小小的火锅店老板?”


    火锅店老板顿时不敢吱声了,半分钟后,一股湿黄的液体从毡毯下溢了出来。


    “???”


    余幸嫌恶的捂着鼻子,后退几步。


    这也太没出息了,竟然吓尿了。


    斯柳上前一步,低声道:“老板,如果想要他的命,不用您亲自动手。”


    余幸摇头:“别了,我还没有这个念头。”


    不是因为心慈手软,而是太知道自己的胆子,生怕以后会做噩梦睡不安稳。


    相比起来,她还是比较喜欢在商业立场上,把对方挤兑的无处立足的感觉。


    斯杨只带了一个巡城使来。


    原因是城中活跃的匪盗一共有两拨人,但巡城处一直以为只有一伙,昨夜恰好有人在城南发现了踪迹,便把大部分的兵力都调过去了——凌朝也在其中。


    余幸恍然大悟:“怪不得!昨晚他们闹出那么大动静,附近都没有听到巡城使的梆子声!”


    那巡城使身材高大,满面的络腮胡子,简单查看后,他将火锅店老板的绳子解开:“昨夜,你可看清那些人的面孔了?”


    火锅店老板一把抓着他的手,指着余幸,声泪俱下的控诉:“她跟匪盗勾结,她想杀我!”


    “ ”


    斯柳凉凉道:“我看你真是冻糊涂了,我们要想杀你,何必去叫巡城使?胡乱攀咬可不是什么好毛病。”


    余幸点头,煞有介事的道:“大人,我们是相邻的商铺,平时是竞争对手,所以关系不太好——但这分明就是恩将仇报呀。”


    “不说别的,单这满院子的脚印,就对不上——我们今天早上才来的,雪都是新的,这可做不来假。”


    第103章


    巡城使把火锅店老板带走,余幸和斯柳斯杨也跟去录口供,所交代的事实也简单清楚,毕竟那群人似乎无意隐藏踪迹,现场留下了太多证据。


    余幸这边除了几袋碳和木柴,以及米面和肉之外,并没有多大损失——那头黄鹿因为冻的硬邦邦的,盗匪们割不动又嫌沉,扔在了原地,她又去捡了回来。


    而火锅店老板则损失极大,不仅屋里被洗劫一空,东西也都被打砸的彻底,甚至到了如果想开业,就必须重新装修的地步。


    余幸:“刚刚你们听到没?他似乎是说自己得罪了什么人?”


    斯柳点头:“对,听他那意思,好像是被仇家找上门来寻仇的。”


    余幸:“那他还趁机把我们拖下水,实在是太过分了——奸商做多了,活该受到报应。”


    三人结伴从巡城处回来,一路上风雪依旧很大,每个人的衣服上都沾满了雪花。


    炉火重新点燃,余幸舒服的松了口气:“ 我看对面那间店门上都挂出牌子,雪后咱们就转过来吧,我原先只想着做生意要以和为贵,现在看来,就算你想着和气生财,别人却不这么以为。”


    斯柳:“账上的流动资金很够。”


    一句话便表明了立场。


    接下来两人又讨论了一些细节,因为已经开过一家火锅店,所以商量起来也是驾轻就熟,等傍晚时分,凌朝匆匆赶来时,两人把计划书都写了一半了。


    凌朝:“?”


    没有一片狼藉人心惶惶的场景出现当然是好事,但也平和的过于出乎他的预料。


    他找到正在院子里扫雪的斯杨,问他昨晚发生了什么事,形势有没有很危险。


    斯杨老实摇头:“没有正面起冲突,这些人跟传言中不是同一波,他们并没有伤人精准寻仇的可能性更大,只损失了两袋碳一袋木柴,一小袋面一包米,还有五斤肉。”


    凌朝又走到屋里去。


    余幸招呼他:“下工啦?辛苦辛苦,今晚没时间做饭,你自己去拿个面饼煮了吃。”


    凌朝突然觉得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他在与不在,似乎都没什么区别。


    他忍不住道:“你不怨我吗?昨晚那么危险,我却不在。”


    余幸不假思索道:“这事儿怎么能怪到你头上?谁能料到城里竟然进了两拨人。”


    原本是还有些害怕,但今早上踹了火锅店老板两脚之后,不知道为什么,那恐慌的情绪和胸中的郁结,竟然一起消失了——果然,人若是自立和强大起来,胆量也会随之变大。


    “那些人估计跟隔壁有仇,就是冲他去的,但也只是把他的店砸了,并没有伤及性命,可见也不是穷凶极恶之徒,至于我们这边也没什么损失毕竟我们在明,人家在暗,追究下去也是吃亏,就这样吧。”


    这就是余幸的真实想法,她丁点都不想追究了,现在反而觉得那个火锅店老板更可恨些。


    凌朝郁闷,拖了个板凳在炉火旁坐下来。


    余幸给他抓了一把瓜子。


    斯柳:“这是隔壁的菜单,我今天早上捡来的。”


    她把一张有些皱巴巴的翻页本打开,上面列着菜单和价格。


    余幸一项项看过去,咋舌道:“虽然这边物价高,但是他卖的也太贵了,都快赶上咱家火锅店的两倍了。”


    “不过这样也好,要把他干趴下就更容易了。”


    斯柳冷静分析:“店面盘下来,装修也容易,就仿照南城那家的模式,可以先把那边的人调两个过来,带一带这边新招的伙计,账房和店长我可以先顶上。”


    余幸:“装修上可以比城南那家更豪华一些,每处的消费水平不一样,融入环境很重要——只要保持风格统一就好,另外就是大厅的桌子也要用屏风或者木雕的隔断,包间多一些。”


    两人又开始商量一些大锅小锅的细节,凌朝在边上听着,发现自己根本插不上嘴。


    他嗑了几颗瓜子,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角色似乎成了掺不进大人谈话的小孩。


    凌殿下郁闷的起身,走到院子里去,斯杨已经把雪扫了一大半。


    “ ”


    这个房子里,好像只有他是多余的。


    但是凌朝脸皮厚,再走进屋子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一匹白底狸花大猫,轻巧的跳到余幸膝盖上,用爪子挠挠,示意要吃东西。


    这次他的愿望被满足了,余幸一边滔滔不绝的说着,一边剥了核桃肉喂进了猫嘴里


    天气终于在三天后放晴了。


    大雪停了,道路上却仍旧有厚厚的积雪,不过人们已经开始上街活动,街上也热闹起来。


    其中最着急的当然是凤凰街两边的商铺,每天的房租高的都像在烧钱,只有出项没有进项压着实叫人心慌。


    只有隔壁的火锅店十分安静,似乎没有着急开张的打算,也并没有找人重新装修。


    斯柳风风火火去谈对面店铺的转租,余幸则叫人去给鸭脚港的装修团队送信——兜兜转转找了许多工匠师傅,她还是觉得最初的一批人用着舒心,活儿做的漂亮,价格也实惠。


    只要雪停了,赶过来也不过三五天,正好去采买些材料预定桌椅,紧锣密鼓的行程安排,丝毫不耽误。


    所有人都忙起来了,包括凌朝。


    这场大雪对桾都北城几乎没有太大的影响,但城南和稍微偏一点的地方,很多房屋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居民需要安置安抚,除了当初落网的一波匪盗团伙,还零星发生许多起偷盗抢劫事件。


    许许多多的杂事压下来,他也不得不去工作,连续几天都没回到店里。


    有两次,两人远远互相瞧见了,凌朝往前走了两步,余幸却只略略点一点头,就叫师傅赶车走了。


    凌朝抿唇,眼神有点失落。


    凌念从后面探头,刚要打招呼,就被凌朝一巴掌呼了回去。


    他不大理解:“兄长,你跟余老板闹别扭了吗?”


    凌朝眼神很凶的瞪他:“胡说八道,我们好着呢!”


    凌念:“那你们为什么不说话?”


    于他来说,说不说话倒是其次,若是余老板车上正好有什么鱼干虾饼,能让他香香嘴巴,那就再好不过了。


    他带回去的那些零嘴早就吃光了,每每馋的心痒,都想厚着脸皮再去求一些,但奈何在凌朝眼皮子底下,实在是不敢有什么动作。


    凌朝拉下脸来:“问来问去,有这精力不如干活去!”


    要开店,就免不了要跑建材市场,尤其是这次的装修比先前要复杂一些,难免要多费些精力。


    余幸缩在房檐下,小口咬着夹饼,又喝一口羊汤。


    这里是建材市场附近的一家小店,每到饭点时候就格外拥挤,店里味道做的还凑活,只是座位很少,但她也不挑剔,随便找了个麻藤垫子坐到门口去。


    反正怎么对付都能吃一口。


    店家养了个大花猫,肥肥胖胖的窝在另一个垫子上,正在晒太阳。


    余幸从碗里捞出两块羊肉,放在地上。


    猫用眼角余光瞥见了,懒洋洋踱着步子过来,屈降贵遵的允许余幸摸一把脑袋。


    猫毛被太阳烤的热乎乎的,摸上去绒绒的,不如大花的光滑漂亮——不管是人还是猫,凌朝对于形象管理一直都很严格,绝对不允许猫毛乱炸的情况发生


    火锅店的筹备紧锣密鼓,消息传的当然很快,更何况在这里做生意的也都有各自的门路。


    隔壁老板阴沉着脸色找上门来,问她是什么意思。


    余幸和气道:“能有什么意思?生意人开门做生意,再寻常普通不过的事情。”


    对方咬牙道:“你要开店,随便做什么买卖不好,非要跟我对着干,闹的大家都不愉快?”


    余幸笑眯眯:“怎么会都不愉快?反正我挺开心的。听说您最近也在找师傅装店?那可得抓点紧——说不定咱们两家能赶在一起开门呢。”


    她要挤兑人的时候,也是不大留有余地。


    火锅店老板黑着脸走了。


    隔天晚上,斯杨在门口抓到了一个意图纵火的小贼,小贼没什么节操,稍一吓唬就交代说是收了凤城火锅店老板的钱,要让大花火锅店没法开张。


    对方当然是咬死不认,毕竟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也只能不了了之。


    又过了两天,凤城火锅店大清晨的燃起来了。


    虽说因为发现及时,只把门板烧掉半个,但也足以把人吓够呛,余幸混在看热闹的人堆里,假意惊讶:“最近怎么一直着火啊?小心点啊,刚装的房子。 ”


    凤城火锅店老板自知碰上硬钉子,便也没有再明着出招,至于背地里是不是在憋个大的,那倒无人知晓。


    雪后,凌朝久没露面。


    倒是凌寻来了一次,说他府里要办酒宴,因有桌贵客,所以要预定一桌好菜,又邀请她一起赴宴。


    余幸:“这,不太好吧?”


    凌寻笑笑:“我不在王城中任职,本质也只是个商人,当天府里来参加宴席的打都是商人,一同品鉴美酒欣赏节目,是很轻松愉快的场合。”


    话都说到这里,余幸也只能答应下来。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第104章


    双方很快拟好菜单,交给了厨房,只等着当天来取。


    在这期间,余幸又见了凌朝,仍旧是远远的,他挎着佩刀,远远站在街角往这边看。


    余幸想伸手打招呼,但凌朝却转身走了。


    “他是在闹别扭吗?”


    余幸转头跟斯柳求问:“我最近好像没惹到他吧?有吗?”


    斯柳含含糊糊:“应该没有吧。”


    她作为旁观者,也大致能看清,这是殿下在跟自己闹别扭。


    说白了,他在吃自己的醋,凭什么大花就更受宠爱,而凌朝却不行。


    可他就是凌朝,偏偏余老板不喜欢凌朝。


    于是凌朝钻牛角尖了。


    余幸絮絮叨叨:“想来他工作也是很忙,在外面四处跑动,不知道能不能吃上一口热饭,可惜又没个安定点的地方,不然给他送去也行。”


    斯柳叹气。


    她觉得余老板心里也是有殿下的。


    虽然这份在意里可能也有大花的加分项,但大花和凌朝本来就是同一个个体,何必分的这样清楚?这样的牛角尖钻下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昨天晚上,她听到院子里有动静,拉开窗板查看。


    月光皎洁,映照在积雪之上,院里所有分毫毕现。


    黑灰色狸花正伸爪去勾晾在房檐下的香肠,而白底狸花却蹲在墙头,眼神痴痴望向隔壁窗口,一副茶饭不思的相思模样。


    “ ”


    明明都已经陷进去这么深,却还有这样莫名的坚持。


    她自己是没什么情情爱爱的经历,不能设身处地的感同身受。


    但身为局外人,她能帮到的地方也十分有限。


    早上起床,余幸发现了雪地里的梅花爪印,窗户底下晾晒的香肠也少了两截。


    但她并没往凌朝身上去想,毕竟他人要是到了,就没理由只是在院子里转一转的道理。


    余幸找了个木箱,用油布毡裹起来,里面放上两个垫子,又在边上放了点吃的,外加一个小水碗。


    “现在天气冷,如果是别家养的猫倒还好,如果是流浪猫,找吃的就不太容易。”


    斯柳:“老板心善。”


    余幸笑笑:“小猫小狗的,毛茸茸的多可爱。”


    斯柳心想,是挺可爱。


    可惜凌朝不是毛茸茸的。


    宴会那天,店里来了两辆富丽堂皇的马车,一辆接菜,一辆接人。


    余幸惊讶:“这多不好意思?我们自己去就行了。”


    斯柳不动声色:“飞花酒家的酒宴,惯来都是大手笔,所有宾客都是上门接送的。”


    余幸:“那就好,我还寻思咱们别搞太特殊,不好。”


    两人坐上马车,各自提了果盒礼篮。


    大约半个小时后,马车停在一处宅子门口。


    与凌寻华丽的衣着风格相比,这府邸大门稍显朴素了些,门外停了许多马车,也有不少宾客正往里面去,个个都是衣着讲究。


    余幸:“我认得那个人,他是前街粮食铺子的老板果然是商业聚会啊。”


    在前门登记了,然后是进去内厅,里面的装修布置雅致大气,小桌错落坐在两边,制式上倒是有点像在古装电视剧里看过的皇家宴席。


    余幸和斯柳坐在中段偏外面一点,桌上摆着许多新鲜瓜果,还有两个用绸布包裹的酒瓶。


    这个时代的工业落后,但这两个酒瓶却做的格外精致漂亮,说是艺术品也不差在哪里。


    宴会氛围十分轻松,凌寻不在,众多宾客也并无拘谨,自在的聊天攀谈品尝酒水,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参加这类宴会。


    余幸也逐渐放松。


    恰好有人认出她是大花快餐店的老板,便询问新的店铺事宜,余幸也大大方方的说是打算开火锅店,后续如果有合适的地址,还会开别的店铺。


    对方便说自己是做各种金属器具生意,如果有机会,希望可以合作。


    这人说话老练,人却年轻,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


    余幸觉得年轻的人更容易接受新奇的理念,以后若是需要打一些例如烤盘火锅等的器具,说不定真有用的上的,于是便友好的互相交换名片,又问他是不是第一次参加酒会。


    年轻老板笑笑:“凌老板每年都要办一两次酒会,以美酒慷慨待客,又给了我们这些普通商户互通往来的契机,我们自然是十分感激。”


    “奥,原来是这样。”


    话说到一半,有身着彩色的舞女鱼贯而入,在丝竹管弦的伴奏之下,翩翩而舞。


    余幸听着音乐看着美景,整个人都有些飘飘了。


    她忽然有些理解为什么古代时候帝王都喜欢看美人跳舞,原来真是很顶级很奢侈的享受。


    而仅仅隔了一墙的后院房间内,凌氏家族许多成员正齐聚一堂,从父辈到小辈,能有时间的都到场了。


    凌朝坐在位置上,失魂落魄,脸色怏怏,连盘子里的菜都不大吃了。


    而反观身边的凌念,则恨不得把脑袋扎进盘子里。


    叔父笑呵呵道:“我记得小念往日里不爱跟在凌朝身边,如今怎么转性了?”


    年纪相仿的小辈,两只猫崽的时候就频频打架,可凌朝天生更强健些,每每都把凌念掀翻的四脚朝天,露出毛茸茸的肚皮求饶。


    凌念诚实道:“跟在兄长身边,有好吃的!”


    另一位叔父道:“别说,这桌菜的味道确实好,凌寻,你这府上是找到好厨师了?借我几天,教教我家里那几个笨厨子——你上次想要的那把弓拿去随便玩。”


    凌寻把扇子一甩,笑眯眯道:“这我可做不来主,叔父,你不如问问凌朝。”


    “难道是凌朝家的厨子?”


    那位叔父来了兴致:“我记得他一向不太注重口腹之欲,现在竟然也知道笼络好厨子了?”


    凌寻依旧是笑:“笼络说的不贴切,厨子也不一定是厨子。”


    最小的侄女爬上桌子,奶声奶气的举手:“我知道!”


    凌寻便逗她:“你知道什么?”


    侄女大声道:“鱼肉糕糕!”


    一桌人都善意的哄笑起来。


    凌寻便也不再卖关子,说今天的菜都是在一家店里定的,而凌朝跟店老板的关系特别好。


    这下追问的人更多了,毕竟都是一个家族的,凌朝是什么德行大家都清楚,他那性子根本不可能交到朋友,更别说''关系特别好''。


    之前和小侄女一起在场的兄弟也有,可说实话,当天他们除了用心干饭之外,别的什么都没注意。


    于是便起哄让凌朝''仔细说说''。


    凌朝却依旧是脸色怏怏。


    说什么?


    说人家只把他当一个宠物猫来养?根本没有对人形态的他倾注半分感情?


    “我吃饱了。”


    他站起身,朝外面走去,要呼吸一些新鲜空气。


    前院似乎也有聚会,吵吵嚷嚷的,凌朝心里郁闷,干脆化作猫躲到花园假山里去。


    然而趴了没多久,突然听到脚步声,原来是有人走到这边散步来了。


    这些人喝过酒,身上带了酒气,猫鼻子本来就灵敏,凌朝不耐烦的从洞口拱出去,要再另外寻一处安静点的地界。


    然后它看到了余幸。


    前院的厅堂门是打开的,余幸和斯柳又恰好是坐在两侧靠外面一点,从站在假山最高处正好能看见,连桌子上摆放的餐食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正专注看着,啪嗒一声,身边又落下一只猫,吓得凌朝差点把毛炸起来。


    这猫通体雪白只有尾巴尖是黑色,嘴里叼着一尾鱼,正是叔父家大他一岁的兄长。


    凌朝上去就是一爪子。


    黑尾巴猫把小鱼一扔,两个猫扭打起来,从假山上扑腾到地上,又滚到冰雪未化的湖面。


    猫打架动静向来是大的,两个在假山附近散步醒酒的商人也被吓了大跳,待到看清之后又有些无可奈何——都知道凌寻老板是爱猫的,原来在院子里也养了这么多。


    歌舞之后是戏曲,这么近的距离,效果可谓是极佳。


    余幸正看的上瘾,没留神怀里突然窜进来一匹大猫。


    “ ”


    这白底狸花的花色,脖子上又挂着标志性猫猫头,便可以确认凌朝的身份。


    猫身上滚的都是雪水,余幸拿了纸巾给他擦拭,又喂了一颗葡萄,捏着猫爪子玩。


    到底是这么些天没见,也怪想念的。


    天气寒冷,每桌都配了个暖手的小炉子,余幸找了张垫子放在桌角,把猫抱上去。


    又把带来的礼篮打开,从整盒的蟹肉虾卷里摸出两个,放在空的小碗里。


    凌朝立刻把脑袋扎进去,吃的耳朵一动一动。


    刚刚在席上他心中郁结没吃多少东西,又在外面打闹一通耗费些体力,肚子里确实空了。


    余幸再抬起眼的时候,却发现厅堂门口齐刷刷站了一排猫,加在一起足足有五六只,都是成年大猫,花色各异。


    余幸:“”


    她当然猜的出这是凌氏家族的成员,只是一时之间也不太方便打招呼。


    但对方显然是不知道的。


    其中那匹身上雪白尾巴带点黑的,试探走过来,把爪子探进礼篮。


    篮子里是余幸带来的礼物,有时兴水果和点心,还有自己做的糕点,另外就是一些对口味的零食,例如软炸扇贝肉,香酥黄鱼干,虾棒蟹肉卷等等。


    凌朝立刻呲牙。


    白色黑尾巴猫却并没有理会他,只把眼睛看向余幸,见她并没有出声反对,于是咬住篮子把手,把整个筐都拖走了。


    第105章


    白底狸花猫趴在软垫上,耳朵一动一动的。


    余幸好几天没见着它,心里非常想念,忍不住摸摸脖子摸摸脑袋,桌子上的一道鱼肉要剔了刺才细心的喂食,猫背上雪化的水珠也擦一擦。


    凌朝既享受又别扭——说白了,这是大花才有的待遇,不是凌朝的。


    就好像是偷来的一样。


    “是不是瘦了?”


    余幸小声道:“我新晾了一批虾干,都是用的今年最好的大虾,你回头拿了当磨牙零食,别分给其他人就只给你自己的。 ”


    “喵。”


    这算什么呢,明明不喜欢他,又对他这样好。


    猫有些伤心,扭过头去,把屁股对着她。


    原本是要等着人来哄,但许久也没动静,忍不住悄悄斜着眼去看,却不知余幸什么时候已经走了。


    它气的差点从小桌上翻下来,骂骂咧咧的起身去找。


    酒会节目安排的精彩充实,下一场是很新奇的戏法表演,表演者需要在室外,观众自然也都跟出去。


    赤着精壮上身的男人喝一口酒含在嘴里,然后喷出火焰,用枪尖顶住咽喉,吞下一整串的针却能完整取出在,引起围观群众的欢呼。


    余幸眼睛亮亮的。


    她小时候也见过这样的戏法班子,但他们只去村里演出,从来不会来福利院,所以余幸从来都只是远远的才能看一眼,从没站的这么近。


    大花跳上假山,精准看到余幸的位置,刚要跳过去,却被一把拎住了命运的后勃颈。


    凌寻挑眉:“想看表演早说啊,我给你安排个好位置不就得了?用得着在这里上蹿下跳?”


    “小铮他们几个呢?不也跟你一道出去了么?”


    “喵。”


    不知道。没看见。别问我。


    不过凌寻也听到一些动静,便又往假山里走了一段,果然找到了他们。


    彼时,几只猫正把脑袋扎进一只篮子抢食,吃的呜呜作响顾头不顾尾。


    大花一跃而起,从天而降落到篮子正中央,把其他几只猫惊得炸毛起飞,然后一众猫滚做一团。


    凌寻瞧的绕有兴致,将扇子搭在山石上,也化作一尾奶牛猫,跟其他几个团子玩闹起来。


    当然,他这样做只因为他是个好兄长,而决计不是因为对篮子里的食物垂涎,想去分一杯羹。


    另一边,表演项目结束,酒会也已经接近尾声。


    余幸收了不少名片,也发出去几张,自觉还是有些收获,唯一遗憾的是没能跟凌寻老板当面道谢——不过她从其他人口中得知,凌寻大部分时候都是不露面的。


    临行时,斯柳被凌寻府上的管家叫住,似乎是要商议账目上的一些事情。


    凌朝有些资产都是并在凌寻名下,由他代为管理的。


    余幸自觉避嫌,便先走了。


    回去的路上,恰好路过成衣铺,她叫赶车的停下,进去打算新买几身衣服。


    余幸在衣着方面并不挑剔,主要是平时有很多工作要忙,样式太繁琐华丽的衣服穿着不方便,万一有什么损毁,也着实叫人心疼。


    可今天早上,临着要来参加酒会,一时竟找不出合适的衣裳来穿。


    余幸有些晒然,看来人还是得有几件能出的门的衣裳才好。


    进去店里,伙计很热情的上来招待,可转了一圈,还是有些无奈——能选的衣服当然很多,可是标价上的数字也着实吓人。


    余幸如今是有些钱的,买几件衣服当然是不在话下,可要让她接受衣服价格是以金币为货币单位,那是绝对不行。


    当她出身贫苦也罢,小家子气也随便,反正衣服不能卖这么贵。


    她将手里的衣服放下,决定去桾都凤凰街的城南看看,那边有些私家的小作坊,许多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工艺和布料都很好,价格也合适。


    刚出店门,恰好遇见了隔壁凤城火锅店的老板娘——那个性格火爆彪悍的女人,当然是无条件跟她的丈夫站在一起,因此对于余幸十分仇视。


    她见余幸两手空空从店里走出来,便奚落嘲讽:“下等人就是下等人,穿不得什么好衣裳。”


    余幸好脾气笑笑:“可不嘛,我要开新店,现下手头是紧张了些,可等以后就不一定了到时候咱俩说不定得一起去南城的批发市场上买衣服了。”


    那胖女人眼睛一瞪要冲上来打人,可余幸腿脚更灵活些,三两下跳上车,赶紧走了。


    撕破脸当然是早就撕破脸,可肢体冲突还是算了。


    她这小身板,占不到什么便宜。


    新店临近开业,这几天里,上门来问招工的络绎不绝。


    余幸对员工不算挑剔,给的待遇也都比市场行情要稍微好一点,至于要求么,勤劳肯干是必须的,性格灵精可以,油嘴滑舌就不行。


    她找了南城火锅店的店长来把关,没多久就把人招的差不多了,然后就是为期几天的短暂培训,这些也总算不用亲力亲为,便有了很多空余时间。


    这次手里本钱足,各种开业宣传的广告铺天盖地,公告板上最显眼的位置直接包了一个月,用标志性暖橙色的大海报贴上,另有各种小的彩印传单雇人四处发放。


    所得到的效果当然也是很好,开业那天,说是人满爆棚都有些保守,外面排队等号的都不知道有多少桌。


    只是隔壁的凤城火锅店依旧是毫无动静。


    不过任由哪个地方,都不缺乏热爱捕风捉影和议论东西家长短的人,有那好事儿的,特意来给余幸说,看到那店老板夫妻远远坐在马车上看,脸都是绿色的。


    余幸只笑笑,也没回应什么。


    反正都已经撕破脸,表面功夫她自己也懒得做,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一整天下来当然是很劳累,可晚上盘算账目时又十分惊喜,余幸连续核对三遍,才敢相信这个数字。


    “明天去买点红纸,给你们包个大红包!”


    斯柳认真提议:“我那份就不用了,什么时候再烤点面包吃就好了。”


    前几天因为暴雪困在屋里,余幸尝试用火炉做了一次烤面包,没想到效果出其意料的好。


    虽然没有奶油,但抹上果酱,再放两块自己腌制的山楂和桃子罐头,搭配起来味道也很不错。


    清爽不腻,香甜可口。


    “当然没问题,大花也爱吃糕点,我之前做过枣子糕,它还是猫崽的时候就能吃掉一个大的,撑的肚子鼓起来,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特别可爱。”


    斯柳试探道:“那就让殿下也来?”


    余幸:“凌朝?他也喜欢吃糕点?”


    话说出口,连她自己都愣了一下,然后失笑:“看我,总忘了凌朝和大花是同一个那就多做些吧,明天去买些礼盒装起来,正好分出来一些当做是今天收到贺礼的回礼。”


    累了一天,余幸有些疲倦,于是打了招呼,早早洗漱去休息。


    如今院子收拾出来房间够用,自然不用再挤在一起,而斯柳也搬到了斯杨的隔壁。


    她走去院子里打水,斯杨正在修一只断了腿的桌子。


    这个家伙当然不是什么好的倾诉对象,但眼下却又没有别人可以商议——殿下那边都快成了抑郁猫,他们虽然只是下属,可也觉得不能这样下去。


    “老板明天要做面包,你让人给殿下送个信,让他中午过来带点水果。”


    斯杨:“水果?我一早去买。”


    斯柳:“重点不在这里,我们得想办法帮帮殿下。”


    斯杨显然没听明白,但他也一向不用思考什么,只要听从吩咐就好,于是点点头:“好,我明天一早就去。”


    然后埋头继续跟椅子腿较劲。


    队友指望不上,斯柳深深的叹了口气。


    余老板是个很善良的人,她对小动物十分友好,不说以前养在院子里的驴狗家畜,就算是无意中走到院子里来的流浪猫狗都能吃上一顿好的。


    但殿下毕竟不是纯粹的猫猫狗狗,他想要的也不是呼噜呼噜脑袋毛就觉得满足。


    如果老板不能把这两者区分开,那殿下就太可怜了。


    第106章


    清晨天微微亮的时候,余幸被外面的嘈杂声吵醒。


    她披上衣服洗把脸,走出门去时,院子口已经停了两辆板车在卸货了。


    “早上好,余老板!”


    送货小哥大声和热情的打招呼,现在两个店里的蔬菜都是由他来送,因为一次要赶两辆车,所以他今天提前一会儿到了,然后和早班来上工的员工一起搬运东西。


    他见到余幸,从车上提下一个篮子:“我娘说了,要我把这个交给余老板,多些您照顾我们生意。”


    余幸摆手笑道:“说什么感谢,咱们是互相照顾。”


    小哥却坚持要把篮子递过来:“不是什么贵重东西,我娘说了,一定要交到您手里。”


    余幸:“真是不用”


    两人拉拉扯扯间,一道冷冰冰的不大善良的男声插了进来:“——你们干什么呢!”


    余幸回头一看,竟然是凌朝。


    “你怎么来了?”


    凌朝披着一件黑色大氅,领子上带着滚毛边的装饰,他那张脸本就清俊矜持,被衬的更加多了几分贵气。


    他把手里的篮子往前一送:“不是要水果?”


    余幸失笑:“是,是要水果,但还你来的也太早了。”


    凌朝:“”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来早了。


    斯杨送完消息,他就坐不住了,在屋里转来转去的走,只怨得天怎么亮的这么慢。


    于是干脆出门去了卖蔬果的铺子,砸开门强制人家做生意,扔下多几倍的银币,提着满满一筐水果走了。


    余幸弯腰,翻了翻筐里的果子:“还挺新鲜的,这么多种类,费心了。”


    “先去屋里吧,挺冷的,别冻着了。”


    送货小哥早抓住时机把篮子放到余幸脚边,扭头去搬东西了,不给丝毫拒绝的机会。


    余幸把篮子打开来看,里面竟然是码的整整齐齐的咸鸭蛋,便只好一同提进屋里。


    “今天不用去工作吗?”


    余幸去屋里拿了面粉出来,随口闲聊:“我以为你最近会很忙呢。”


    凌朝声音闷闷的:“不忙。”


    余幸笑道:“那刚好,来帮忙准备早饭,也做你的份。”


    早餐吃小馄饨,她负责和面擀皮,而凌朝则分到了给虾子剥皮去线的活儿。


    肉馅是昨晚就剁好了的,一个馄饨里裹上肉并一个大虾仁,只要在灶台煮沸的水里滚上两滚,就能捞起来放在碗里,连汤带馅儿的吃上一碗,从胃里一直暖到整副身体。


    两人正忙着,斯柳从外面跨回来,脸颊冻的有些红:“——老板,有你的包裹,鸭脚港送来的。”


    “鸭脚港?”


    余幸想了想:“可能是账本吧?盐二每个月底都会寄过来我手上有面粉,你帮我拆了吧。”


    斯柳不疑有他,拿了剪刀将包裹拆开。


    但里面并不是账本,而是一个方方正正的盒子。


    盒子打开来,里面是一把彩色羽扇,还有一个木头雕的簪子。


    “咦?”


    余幸凑过来看,有些好奇的拿起扇子:“这是什么?谁寄来的?有署名吗?”


    斯柳拿起包装看了一遍,摇头道:“没有,上面只写了鸭脚港。”


    余幸:“那就奇怪了,回头问问盐二,是不是他寄包裹的时候拿错了——鸭脚港我也没什么认识的人啊。”


    斯柳却突然想到什么似的:“ 等等,锦鸡尾羽的扇子,梨木的簪子,这是追求心仪女子的礼物啊!”


    凌朝刷的站起身。


    余幸茫然:“?”


    斯柳解释道:“我也只是听别人说过,在有的地方一些民间习俗里,男女双方表达爱意,女方会给男方寄送小刀剪刀一类的工具,而男方会给女方寄送簪子,羽扇传递心意。”


    余幸喃喃:“我好像知道是谁了。”


    之前苔嫂子来过,帮于三儿传话问余幸的意见,当时余幸说的是,要好好考虑,然后才能给出答复。


    但后来因为乱七八糟的事情,又是差点让盗匪抄家,又是跟隔壁火锅店抢生意,日子过于充实,早把这回事忘的一干二净了。


    余幸有些讪讪的:“怨我,忘了给人家回信了。”


    她把盒子放在一边,打算等着写封回信婉拒对方的好意——平心而论,她也没有多么喜欢于三儿。


    两人说过的话,打过的交道,加在一起也屈指可数,更别谈互相了解。


    或许许多人的婚姻都是从这种模式开始,然后慢慢磨合,但余幸却不想。


    可能以前也无所谓,但现在她觉得这样的关系也许并不适合促成一段婚姻。


    只是她这番举动却让在场的其他两人误会了,斯柳忍不住坐直了身子:“老板,到底是谁寄来的?”


    余幸含糊道:“你应该没见过他下城区的。”


    左右又成不了,以后大概率也不会有太深的交集,甚至连见面的机会可能也没有,便也没必要说的太详细。


    斯柳:“下城区?”


    如果没记错的话,老板住在下城区那会儿,殿下明明也在的。


    这都能被人趁虚而入,他到底还能不能行了?


    真是去做招财猫当幸运摆件的吗?


    凌朝气血上涌,又咬牙强行压下,直气的眼前发晕。


    他知道是谁——那个于三儿!


    好大的胆子!


    敢送这些东西过来!当他是死的吗!


    等着吧,他早晚要把这些穷酸气的东西砸碎了弄烂了,扔的远远的,再也找不回来!


    但如果余幸愿意呢?


    他有些悲哀的想着这个可能——假如余幸愿意呢?


    事情会朝着他最不期待的方向发展,即使他弄烂再多的东西也无济于事,根本造不成任何影响。


    但就算被厌恶,他也绝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否则还不如让他死了更痛快!


    凌朝胸膛起伏,脸色变换,一会儿万念俱灰,一会儿又咬牙切齿,此刻若是有人注意到他的脸色,大约会被吓一跳。


    但生气归生气,小馄饨却没少吃——凌朝化悲痛为饭量,吃了比平时的两倍还多。


    吃完早饭之后,为了给两人留出单独的相处空间,斯柳借口去前面帮忙,拉着斯杨一起走了。


    这还没到万念俱灰的时候,如果殿下连尝试争取一下的举动都没有,那她自己也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帮忙了。


    余幸开始做面包前的准备工作,凌朝欲言又止,想了又想,终于道:“说好给我的虾干呢?”


    余幸:“虾干?哦是有这回事来着。”


    她走到旁边的立柜旁,垫脚去够最上面的罐子——原先是斯杨放上去的,在最顶上一层。


    尝试了两次都不行,正打算去找凳子踩着,只觉身子一轻,整个人凭空窜高了一大截。


    凌朝单手环抱她的膝盖,将人举了起来。


    “!!!”


    整个人侧坐在凌朝的肩膀上,大腿紧贴他的胸膛,那份源源不断的热意难以忽视。


    不知为什么,也有点心跳如鼓。


    “好、好再往前一点。”


    强自镇定的指挥着,余幸将那个陶罐抱了下来,胡乱往凌朝怀里一塞:“都在里面了,晒干了可以储存很久,你慢慢吃。”


    凌朝低低应声,但是仍旧站在原地,并不让开。


    余幸眼神躲避,推了两次都不动,只好绕过去。


    她也说不好为什么会这样,但就是有点不好意思。


    凌朝终究是没有傻到极致,也从这氛围中察觉出一丝丝的希望,忍不住上前两步,真心诚意的请求道:“你能别理于三儿吗?”


    余幸惊讶的看着他:“不理于三儿?为什么?”


    凌朝:“他不是什么好人。”


    他趁机诋毁对手:“他面皮那么黑,人还长得那样呆愣愣的,脑子肯定不见的有多灵光。”


    “ ”


    “我只是客观说一说我的看法,那个于三儿给人的第一感觉就不太好我们一族的第六感通常特别准确。”


    他着重强调最后几个字,努力装作置身事外,但那模样却很容易让人一眼看穿。


    余幸这会儿其实已经猜出凌朝的意图,忍不住想笑,又觉得这欲盖弥彰的样子有点可爱,于是故意道:“是么,不过既然能做巡城使,大约人品是没问题的。”


    “我听说他在下城区做了很多年,口碑和政绩都很好,据说很快要升迁了。”


    凌朝严肃道:“传言这种事,不能信,政绩好不好,不能凭此作为依据。”


    余幸苦恼状:“可上回苔嫂子来,说他的确是要升迁——说不定以后调到桾都这边,你们还能做同事呢。”


    凌朝拍案而起:“绝对不行!”


    余幸怕把人逗毛了,憋笑:“好吧,他爱去哪去哪儿能麻烦你帮我去外面拿一袋新的面粉吗?这里的用完了。”


    凌朝气势汹汹的出门拿面粉。


    面粉存放在靠近前面的小仓库里,他半路遇上斯柳。


    凌朝面无表情:“想个办法,让那个于三儿知难而退。”


    斯柳:“殿下,我想说的是,如果老板他们两个人已经确定了关系,那么你的这种行为,就不太光彩。”


    “ ”


    “不过您本也不是什么光风霁月的人,这点倒是无伤大雅。总之,我是无条件站在您这边的。”


    “虽然你说的不太像什么好话,但我现在不跟你计较。”


    凌朝道:“正好,我后天有事要去一趟鸭脚港,借这个机会,亲自会会这个于三儿。”


    第107章


    凌朝要去鸭脚港,是公干。


    余幸听说了,很殷切的询问道:“还有多的位置吗?我能不能蹭你的车?”


    她也很久没回去鸭脚港——真的很久了,那边的两家店都是盐二打理,每个月会固定让人送账目清单过来,生意很好,收益也很稳定。


    “不知道。这次的人有点多。”


    凌朝故作淡定:“但你可以和我骑一匹马。”


    余幸听了,犹犹豫豫道:“骑马啊?那算了。”


    先不说两人同乘一骑是不是不合适,现在天气这么冷,在马背上坐着迎风吹脑袋,颠簸到腰酸屁股痛,想一想都让人打退堂鼓。


    于是余幸委婉道:“我又想了想,还是先不跟去了,你们队伍是去公干,我实在不应该横插一脚,是我考虑不周。”


    “等等。”


    凌朝道:“我突然想起来,这次还要带一些东西过去,有个拉货箱的板车你要是不介意,也能坐人。”


    余幸眼睛一亮:“不介意!”


    板车她以往也没少坐,反正比骑马舒服。


    能跟官差搭上档当然是最好的,至少安全系数这方面是有保障的。


    她问斯柳要不要一起去鸭脚港看看,斯柳想给他们创造机会,便说自己留在这里看店,这次就不跟着了。


    余幸不疑有他,快速打包了一些东西,又多拿条厚棉被,隔天大早,颠颠儿的在门口等着。


    大约十来分钟后,终于看到有支队伍从薄雾里而来,领头的是凌朝,后面跟着几个同样骑马的人,再后面是两匹马拉着一个装载了货箱的板车。


    行至跟前时,凌朝勒住缰绳,跳下马来。


    余幸笑道:“吃过饭了么?我做了些茶叶蛋和油饼,用油纸包了几层,一会儿分一分给大家,就算不吃,放在衣服里也能暖暖身子。”


    凌朝还未开口,身后又窜出一个人来。


    凌念脑袋上扣了个模样古怪的,类似兽皮的帽子,眼睛亮亮:“——真的吗?我也有的吃?”


    余幸笑着把一只大的油纸袋递给他。


    “有的,你自己拿。”


    凌念抱着袋子,欢天喜地的跑了。


    凌朝低头看看,脚边堆了几个包裹:“这些都是你的行李?”


    余幸点头,又有点不好意思:“我好像带了太多东西。”


    凌朝:“不多。”


    说着便率先提起袋子搬上车,余幸也连忙紧跟在后。


    车况其实比她想象中要好上很多,有顶棚和挡板,也有透气的窗子,板子上铺的软垫而不是稻草,空间足够挤上三两个人。


    她爬上车,招手跟斯柳斯杨再见。


    “我最晚明天晚上就到,不用担心,快回去吧!”


    马车缓缓行驶,车轮轧在雪地里咯吱咯吱的响,朝着最近的北城门口而去。


    清晨寒凉,但其实并没有觉得冷,她怀里抱着一个热水袋,又把身上的厚棉被紧紧裹了裹,一晃一晃之间,竟然有点困意。


    太阳初升,队伍顺利从北城门离开了桾都,北城门外衔接着一大片的林地,凌念兴奋的打马过来,跟余幸说他的府邸就在附近。


    “那片林子就是我的地盘,里面有可多黄鹿!余老板你要是喜欢我再去给你”


    话还没说完,马屁股上挨了一脚,在凌念的大叫声中驮着他跑到前面去了。


    凌朝道:“用不着听他说那些不着边际的话。”


    余幸笑笑:“他才多大?小孩子心性嘛。”


    凌朝脸色不爽:“他不小了,能独立建府就成人了。不用把他当小孩子看。”


    余幸:“”


    那你自己混乱的稳定期又是怎么回事啊。


    大约是为了抄近路,反正有一段是要穿越这片林地,林间寂静,漫长的道路上只有他们一支队伍,有时候风拂过树梢,会有簌簌的雪落下来。


    凌朝骑马走在她身侧,腰背笔挺,头上和肩膀上落了些雪,侧脸的轮廓清晰俊美。


    偶尔看过来,两人的视线便撞到一块。


    余幸突然就想起自己很多年前,看过的那些从批发市场买来的按斤称买的小说杂志,忘记是具体哪一篇,女主和男主一起走在雪地里,期望着能天长地久。


    她当时还有些不解——雪天行走不便,雪水会浸湿鞋子,风很大刮在身上非常冷,哪里还有什么心思耍浪漫?


    但现在,好像能体会到一点这样的心情了。


    林子很安静,时不时会有几只动物从旁边跑过去,有时候是兔子,有时候是野鹿。


    林间空气清新,余幸趴在车挡板上,往外面探出头,深深吸上一大口。


    忽然脖子里落了点雪,她一个激灵,正好对上凌朝满眼的笑意。


    “ ”


    她把脑袋缩回去坐下,抚着胸口,心跳好像变快了。


    中午时候歇脚在一家餐馆,余幸也跟着在桌前坐下,并拿出一坛腌菜:“这个口味有些辣,不过很下饭的,大家尝尝。”


    最开始,众人不过是为了给凌朝面子,满桌的大鱼大肉,谁会需要什么小腌菜。


    但尝了之后,却都不约而同的感到惊讶。


    原本不过是最普通的青瓜和白萝卜,但被腌制之后,口味有点甜,又有点辣,吃一口能吃小半个饼子,喝上半碗粥。


    于是纷纷伸出筷子,不多会儿,大冷的天气里,众人额头上竟都沁了汗。


    到最后,腌菜竟然比其他菜吃完的更早。


    有人看坛子上贴了标签,便问是哪家腌菜店买的,想回桾都以后买了做家中常备的菜肴。


    余幸笑道:“是我自己做的,打算放在铺子里卖——大花快餐店就能买到,只是这批小罐子还正在烧制,大约要几天后才能售卖。”


    先前接人是走的后门,所以这些人并不知道余幸是大花一系列店的老板,此时看向她的眼神更加热切:“怪不得!原来是大花快餐店的东西!”


    “我先前还觉得这个店名字很奇怪,但实话实说,味道是真的好!”


    这个名字很奇怪么?


    余幸拿眼睛偷瞟凌朝——可是她当初是因为觉得这个名字可爱才会这么取的。


    凌朝轻咳,止住了众人的话头:“吃饭,吃饱了抓紧时间赶路。”


    下午时候有些变天,阴沉沉的,一行人都沉默的赶路。


    余幸在车里晃悠晃悠,竟然还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队伍还在继续行进。


    她把脑袋探出去,凌朝策马过来:“睡醒了?”


    余幸点点头,开口道:“几点了?”


    话说出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嘶哑,嗓子也有点痛。


    凌朝:“你声音怎么哑了?生病了?”


    余幸摇头:“大约是中午那会儿吹了风,没什么大碍,这是走到哪里了?今夜还要赶路吗?”


    凌朝指着前面遥遥一处灯火:“到那里就落脚。”


    “哦,这样。”


    余幸把脑袋缩回车里,被子裹的紧了一些。


    她很清楚自己的体质,喉咙干痛就是要感冒的前兆。


    感冒这事儿说大不大,可这个时代医疗条件很差,但凡生病,拖来拖去就成了大问题。


    原本期待着到了客栈之后,能要点热水泡个澡,再裹上被子发发汗,看能不能把感冒给压下去,但没想到的是,那客栈过于简陋,顶多比大通铺的那种好一点。


    浴桶泡澡是没指望,供暖的热水管道也没有,余幸自己要了一间屋子,一进门去便觉得房间里冰凉,再仔细看看,墙体都是木头的,透过墙板能看到外面的雪地。


    出门在外,也没的讲究这么多,余幸把自己的被子抱上来,又去找店里伙计要了一床,把自己裹得厚厚的,试图能发发汗。


    但第二天早上起来,不仅喉咙痛的症状没有消减,连头也是晕乎乎的。


    她蔫头耷脑的往车上爬,凌朝似乎是看出什么,蹙眉道:“你脸色很差。”


    余幸搓搓脸,强撑出笑脸:“昨晚没睡好,一会儿再车上补个觉就好了。”


    车子晃晃悠悠,余幸昏昏沉沉。


    似乎是睡了,又似乎是清醒着,只觉得马车走的比正常要快了些。


    直到马车终于停下,微凉的手轻拍自己的脸颊,余幸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到了?”


    凌朝:“你发烧了。”


    “是吧?我也觉得。”


    余幸头昏脑涨的爬起来,要下马车,但因为身上没什么力气,差点一头栽下去,最后还是被凌朝搀扶着进了屋。


    这是鸭脚港的一家医馆,离着码头并不太远,坐诊的大夫看上去有些资质。


    但实话就是,这个时代没有退烧针和特效退烧药,对待感冒这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病症,几乎都是硬抗。


    大夫不痛不痒的开了些药,叮嘱回去要多发汗,注意别受凉。


    凌朝单独找了辆车,送她回大花快餐店。


    余幸许久没回去,这趟很突然,盐二等人见了自然是又惊又喜。


    凌朝却把人拢在怀里,一副当家做主的架势:“她受凉生病不能见风,不用围上来说话,去把屋里弄的暖和些,炉火烧旺。”


    余幸:“”


    她其实并没有烧到意识不清的地步,毕竟是成年人,身体的抵抗力还是有的。


    况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实在是觉得有些抹不开面,于是挣扎出来,强自镇定道:“我只是有点风寒,休息一下就好了。”


    “盐二,你们去该忙什么就忙什么,不用守着我。”


    “凌朝你也是,不是有公事么?赶紧去吧我睡一觉,明天就好了。”


    把人都赶走后,余幸灌了个热水瓶,把门窗关好,然后缩在被子里睡着了。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


    暖水瓶已经凉了,但她并没有觉得冷,反而身旁似乎有个暖呼呼的热源,一直源源不断的提供暖意。


    伸手摸索,触感温热毛茸,她睁开眼睛,借着外面的月光,硕大的一颗兽首正搭在枕头旁,莹绿色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她。


    “ ”


    余幸咽下即将冲出喉咙的惊叫,试探道:“ 凌朝?”


    第108章


    余幸大着胆子伸手摸它的脑袋,毛茸茸的皮毛,触感温暖光滑。


    兽首靠过来轻轻蹭她,喉咙里发出呜呜声。


    “ 你知不知道多吓人啊,这么大个脑袋。”


    她小声抱怨:“进来也不说一声。”


    “喵呜。”


    “ 怎么变大了还是喵喵喵的叫,叫声应该更威风些的。”


    余幸坐起身,感觉已经好了许多,就是身上的汗湿黏糊糊的让人不太舒服。


    她下床把灯点亮。


    巨兽也轻巧的跳在地上。


    余幸只回头一看,就忍不住笑起来——放大版白底狸花的猫猫,虽然它的眼睛退去圆圆的憨态,而是变成眼角上挑的杏核样,即使它的利齿竭力包在嘴唇里,张合间能看见锋利寒光。


    但也许是因为确认凌朝不可能伤害她,所以竟然没有觉得有一点的威慑力。


    放大版的毛茸茸,还是可爱。


    屋里的空间对于凌朝来说有点狭窄,它只好半卧倒在地上。


    余幸忍不住靠过去,摸一摸脑袋,再呼噜呼噜下巴。


    大猫翻开肚皮,露出腹部的白毛,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太可爱了怎么这么可爱。”


    余幸抱着大猫的前肢,把脸埋进脖子里,狠狠吸了一口。


    仗着厚重毛发的掩映,凌朝偷偷脸红了也没人知道。


    余幸吸的一顿,直吸的头晕脑胀,这才悻悻道:“不行了,我得去洗个澡,一身的味儿。”


    炉火上有热水,澡桶也是早就刷好了放在旁边的,余幸兑好热水,大花已经很识趣的化小体型,跳到外间的房梁上去了。


    余幸脱掉衣服跳进澡桶,舒服的叹气,有种终于活过来的感觉。


    原本一盒感冒药一针退烧针就能解决的事情,在这个时代却变成了大问题,幸亏她还是成年人,有一定的抵抗力要是小孩,更不敢想。


    擦干身体,坐到火炉旁慢慢烤着头发,顺便把今天的账簿看完。


    虽然是半夜,可因为白天睡得太多,反而睡不着了。


    大花又凑过来,这时是小小一只,余幸慢慢翻着一页一页的书,它趴在膝盖上,小小声的打着呼噜,时不时被揉一把脑袋。


    到第二天早上,余幸已经彻底满血复活。


    她精神抖擞,走到院子里面,先打一套广播体操舒展筋骨。


    盐二从院门进来,见她精神正好,笑着打招呼。


    即使现在是两个店的负责人,很多事情还是盐二还是亲力亲为,比如每天早上风雨无阻,早起去市场收海鲜。


    他把记录纸条拿出来给余幸看:“因为下了雪,港口上冻了,所以价贵了几成。”


    “但这家是最新鲜的,货品质量也稳定,所以一直没有换人。”


    余幸无所谓道:“没事,你做决定就好。”


    盐二为人靠谱,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第一批上班的员工已经到了,有几个面熟的大娘,见到余幸,围上来亲亲热热的说话。


    大花跳上余幸的肩膀,但因为它现在是一匹大猫了,站不太开,只好又跳到地上。


    有大娘便认出来,惊喜道:“哎,这是老板养着的那只猫啊!长这么大了!”


    说着便伸出手去,又被灵活的闪躲开。


    大娘笑起来:“还是一样,除了老板,不让别人摸!”


    余幸找了个筐子把大花提着,走到街道上去。


    鸭脚港是上城区的边缘地带,但空气却比桾都城好了不止一点,余幸走在街道上,看着来往络绎的人流,觉得心情也好起来了。


    前些天那场暴雪也影响了鸭脚港,毕竟这边靠水,风大雪自然也大。


    路上车来车往没什么积雪,余幸慢慢的走,走到了岸边。


    恰好有一艘大的船靠岸,哨子声响起,做力工活儿的青壮年便排队过去,准备开始搬运工作。


    周边还等了许多小的摊贩,一般来说,这种大船上通常都携带了许多货物,其中各种小饰品和女装是最紧俏的,他们从这里收来,转手就能卖出好价钱。


    余幸也等在旁边。


    她穿了件长的厚棉袍,头上还带了护耳朵的大帽子,因此倒是没觉得冷。


    船上舱板放下来,各式货物陆续往下搬动,小贩转手就在街边摆起摊子,将收到的货物加两成售卖——但也比在城中店铺要便宜的多。


    有些摊位很简陋,就是一块布毡铺在地上,四角用石头压住,有种随时要跑路的感觉。


    但余幸就很爱逛,反正价不高,还能时不时的有些意外收获,很有种淘宝的乐趣。


    她慢慢走着,突觉篮子颤动,低头去看,就见大花离弦的箭一般嗖的窜了出去,片刻间就在人流中间穿梭不见了身影。


    “ ”


    刚想要喊,后知后觉又似乎不用。


    凌朝完全有自保的能力,他突然离开,可能是想起有必须要做的事情?


    随他去吧。


    余幸淘到一对瓷器摆件,放在筐子里提回去,店铺后厨已经忙活起来,洗菜切菜打扫卫生,做着开门营业前的准备。


    “今天有大船靠岸,估计来吃饭的会多,饼子多做两屉。”


    “梆子,你去告诉送菜的,让他下午时候多送辆车过来。”


    码头冻起来,货船也少了许多,来码头上工的人自然也少了,可大花快餐店的生意却一直挺稳定——价格实惠味道又好,有些人特意走了好远也要来吃。


    盐二是现在很有当家人的派头,各种事务安排的也是井井有条。


    他见余幸进来,连忙问好。


    余幸摆摆手:“你该怎么还是怎么,工作正常安排。就当我不在。”


    自己是一时兴起想来散散心,没想要给别人造成影响。


    话虽然这样说,但当天晚上,店里还是安排了一桌好酒好菜,专给她这个老板接风洗尘。


    一桌人热热闹闹的吃喝到深夜,余幸兴致上来,也喝了两杯温酒。


    隔天中午,一众巡城使来快餐店吃饭,他们算是店里的常客,余幸走到前厅,恰好就与于三儿视线相对。


    许久不见,于三儿还是老样子,高大黑壮,即使坐在那里也比其余人身量大出许多,像一座靠得住的塔。


    余幸早写了回信,连带着簪子羽扇都一并寄送返还,其中意思当然是婉拒,想必于三儿也已经收到了。


    只是两人原本也算不上熟,毕竟话都没说过几句,此时见面,却有了微微尴尬的意思,其中还夹杂着些许歉意。


    说不清楚缘由,反正余幸有这个感觉。


    她走到柜台那边,负责收银开单的还是之前那个小媳妇。


    余幸低声的道:“那黑皮肤大个子的巡城使是我的老乡,这次就算了,以后每每见着了,多送道卤味小菜的。”


    小媳妇点头应声:“记得了,老板。”


    话音未落,一道阴阴的声音自身后传来:“他好大的面子。”


    余幸受惊,倏然扭头,见是凌朝。


    “你怎么来了?”


    凌朝醋味儿很大的道:“来吃饭!”


    他大摇大摆进了屋,故意挑了邻着于三儿的座位坐下,斜着眼睛看人家,颇有种挑衅的意味。


    余幸:“”


    她大概知道凌朝的心思,可看他这样幼稚的举动,只觉得哭笑不得——类似的情节她只在中学读书的时候见过,可那时都是些小孩子啊。


    她走过去,强行抓住手臂把人拉到后面院子里。


    凌朝趾高气昂,临走还不忘用挑衅的眼神看向于三儿。


    余幸:“差不多得了,你还是贵族呢,反而还不如人家有风度。”


    凌朝振振有词:“我风度差,不如那个黑漆漆的人。”


    余幸:“ 人家常年在外面走动,风吹日晒的,皮肤黑点不是正常的么,什么黑漆漆,也太夸张了。”


    凌朝却被踩到痛处一样的炸毛了:“就是黑!就是黑!”


    余幸不想跟他犟,颇为无语的道:“行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她转身走了。


    边上恰好有个水缸,凌朝趴过去对着水面照。


    明明跟那个于三儿比起来,他的皮肤白,相貌也更英挺,怎么看都是自己更好看些。


    难道余幸喜欢皮肤黑的?可他们一族肤色跟毛色有关,白底的毛色皮肤都是差不多的,黑底灰底的皮肤会黑一些。


    而且于三儿也太黑了——就算是玄猫,皮肤也没那么黑的。


    他不死心,跟到余幸身边,想问问她白皮肤的行不行。


    余幸自然不会跟他闹腾,转移话题道:“你们在这边大概要待久?犯人抓住了么?”


    凌朝:“抓住了,我昨天在港口看见跟画像上很像的人,所以才突然离开,只是人可能要带去桾都再审。”


    余幸:“要带去桾都才能审的犯人性质一定很恶劣,杀人犯?还是流窜匪徒?”


    凌朝:“那倒也没有,他把鸭脚港东边的城墙弄坏了一截。”


    在这个朝代,损毁防御工程是很重的罪名。


    “鸭脚港是上城区的边界,东城墙牢固结实,已有数百年历史,这个人不知用什么方法,引燃了爆竹之类的东西,将城墙炸开了。”


    “他脑子也不太正常,不肯认罪,嘴里一直喊着什么一流二消的。”


    余幸倏然抬头:“等等,他喊什么?”


    第109章


    余幸很确定这里并不属于华国历史上的朝代。


    毕竟从华国历史来说,等级制度虽然存在和延续了一段时间,可也从不是用什么折人中人上人区分,而且也从没听说谁能变成大猫。


    在这个时代,瓷器、玻璃、塑料,甚至眼镜和类似西装的制服,都已经有了初步的普及。


    但工业方面却有些落后,具体表现在出行方式相当原始,热武器更是没有。


    余幸推测,在她之前的某个时段里,可能也有人穿越到这里,带来一些观念上的变动,但工业化的程度,却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推动——至少她不太行。


    在现代社会,余幸曾经经历过穿越题材爆火的年代。


    铺天盖地的书籍和影视,有人甚至整理了穿越必带物品榜单:制霸世界的攻略地图,肥皂玻璃炸y的制造方法,甚至油田矿脉的开采地图等等。


    有段时间,一硫二硝三木炭这样的顺口溜,几乎是人人都能来上几句。


    况且她很确定这个时代没有火0药,至少目前没有。


    倒是有爆竹,但原理似乎是用竹子配合其他的材料裹在一起点燃了发出巨响,但也仅限于此,并没有什么巨大威力,更无法炸毁城墙。


    她按捺着激动的心情:“那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还说了什么?”


    凌朝还在吃一些奇怪的飞醋,因此并没注意到她的奇怪之处,只实话道:“那个人说他的本意是想向王城献宝,不是故意炸毁城墙,是有人偷了他的东西都是一些狡辩之辞。”


    “兴许也不是狡辩呢?”


    余幸很委婉道:“以你的职位,可以直接提审他么?”


    凌朝:“可以,但没必要。”


    相比那些冗杂的事务,他更喜欢追逐的快感,因此这份别人看来是苦差事的要到处奔走的差事,他做起来觉得一点也不无聊。


    余幸:“但是我想见见他。”


    凌朝终于察觉出不对,抬眼道:“你认识他。”


    他甚至没用疑问句。


    余幸含糊道:“说认识倒也没有,只是他说的那句话有点像我老家的顺口溜,所以想问问你要是很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没什么不方便的。”


    凌朝起身道:“现在就可以去。”


    余幸跟在凌朝身后,踏入了鸭脚港的巡城处。


    巡城处大概就跟现代社会的派出所差不多,但规模也有大小,只是这里的职务划分没有那么明朗,所以巡城使什么都得管,什么都得干。


    凌朝拿了钥匙,领着她朝其中一处建筑走去,上面两个硕大的字体写着''刑房''。


    余幸:“已经用刑了?”


    凌朝摇头:“只是临时用来关押犯人的地方。”


    两人穿过一条长长的黑暗的甬道,走到独立关押的区域,打开其中一间,有个神情萎靡瘦削的人正缩在角落里。


    他身上的衣服很破,头发也乱糟糟的,脸上更是黑灰相间,乍一看,简直像个流浪汉。


    见有人进来,他动了一下,用期冀的眼神看过来:“能带我去见这里的负责人或者是领导人?我真的好东西献给他。”


    这下子,余幸真的能确定,这绝对是老乡了。


    还是个不太聪明的老乡,哪有人随随便便就把底牌漏个底朝天的。


    但凌朝在这——就算他不在这,余幸也不可能跟他上演泪汪汪的相认场面。


    她清清嗓子:“你叫什么?今年多大?是哪里人?”


    对方呆滞了一瞬,然后手脚并用的比划:“ 我叫余云辉,今年二十六岁,我是从另一个地方来的——有点远,我可能是被绑架到这个地方的,这不是我的家乡。”


    “我没有想炸毁城墙,是有小偷想偷走我的东西!他们点燃了引线,为了不伤到人,我只好把它抛到城墙根下!”


    炸城墙这罪名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比如拿出一笔钱来招募劳力把城墙重新修起来,再缴纳一笔罚款,只要态度诚恳,也不是揭不过去。


    但余云辉没有钱,一个铜币都没有,他甚至是偷偷藏在客运船的甲板下面,被船员发现后揪出来打了一顿,然后顺路丢到鸭脚港的。


    余幸:“”


    好惨。


    从刑房出来,余幸有意无意的打探:“要把他赎出来,大概要花多少钱?”


    凌朝深深看她一眼:“你想帮他?为什么?”


    “他那么年轻,而且也不是故意的又姓余,跟我是本家呢。”


    余幸故作镇定:“看他那样子,大概也是有点文墨的,如果价格差不多,就当时招个账房先生了。”


    凌朝:“我可以去帮你问问。”


    余幸松口气:“谢谢,真是多亏你了。”


    要不是凌朝多提了一句,如果不是她多问了一句,这个老乡拿不出赔偿金,说不定就要被发配去做苦力抵债了。


    现在天气还这样冷,他那样的小身板,要是扛不住,一个倒下可能就又穿回去了。


    凌朝要留在巡城处,没有同她一起回去,余幸便叫车去了趟城墙根,查看那一截被炸毁的城墙——其实没有想象中那样严重,但也的确是开了个口子。


    要买砖请工人,再加上罚金,肯定要不少的钱。


    但要这么放着他不管,也不太能做到。


    怎么说也是异世界的老乡呢,难得见一个,有能力的话还是帮一下。


    她直到睡觉前还琢磨着这个事儿,猛然间一个想法在脑子里炸开,余幸从床上蹦了起来。


    大花是凌朝!


    凌朝是大花!


    所以她之前朝着大花碎碎念的那些东西,凌朝也全知道!


    余幸是把大花当普通猫崽捡回家,当普通猫崽养着——那时候她和猫崽互相做伴儿,日常的碎碎念几乎早把自己的老底透了个干净。


    毕竟谁会防着一只动物?


    可凌朝到目前为止,也没表现出什么异常。


    所以他知道自己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但为什么又一个字都不提呢?


    难道他变成猫崽的时候,也顺带会降低智商?


    余幸抱着被子,愣愣的坐了大半晚上


    隔天,余幸又去了巡城处,交了五个金币和五十银币,暂时把余云辉领了出来。


    但这笔钱还远远不够,要另外再找人把城墙修好,才算是彻底了结。


    余幸把人领到店里,让盐二找人去给他洗了个澡,换身干净衣服,然后给他打了一份饭。


    余云辉狼吞虎咽,差点没把舌头一起吞下去,那么瘦削的身形,却把整整一盆的饭菜全部吃光了。


    这饭量把店里员工都惊呆了,那些大娘婶子们纷纷围过来,用怜惜的神情看着他。


    “可真瘦啊,我家那十三岁的小子大概都比他沉些。”


    “是哪里逃难来的吧?听说今年下城那边的雪格外大呢。”


    “哎,可怜的。”


    余云辉被这么多人围着,也有些不好意思。


    但他实在是太饿了,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吃的最饱的一次。


    见余幸从屋里出来,他连忙起来道谢,但又不太懂这里的礼仪,只能行了个四不像的礼。


    余幸招呼人散了,然后在桌前坐下:“你不用紧张,我就想问你几个问题。”


    余云辉立刻道:“你问,我知道的都会说的。”


    余幸斟酌道:“我有个朋友,说是从什么华国来的口音和你有点像。”


    余云辉眼睛都亮起来来了:“我也是华国来的!我能见见他吗!”


    余幸:“恐怕不太方便,因为他如今的地位比较敏感,需要保密。”


    “见面的事可以以后再说,你今后的打算是什么?你做的那个炸药,还要继续做吗?”


    “那只是无奈之举,我快活不下去了,才想着能不能试试。”


    余云辉苦笑:“眼下,我我打算先找份工作。城墙修葺的钱,我会还的,但是可能时间要长一些。”


    听他这样说,余幸道:“我可以帮你参谋参谋,你以前是做什么工作的?”


    虽然把人接回来,但余幸其实是很怕这人如果一直吵着要通过什么进献秘法改天换命——其实哪有这么简单呢?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掣肘。


    人自己若不肯脚踏实地,谁也没法当他的救星。


    越是在这里生活的久,余幸就越是能体会到这一点。


    余云辉茫然:“我没上过班。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余幸有些惊讶,转而又觉得这人的家境一定很殷实,说不定有一栋楼房收租。


    她想了想:“你要是不嫌弃,我这个店里倒还能安排你来干活儿。包吃包住,但是也要真的干活儿,甩手是不行的。”


    余云辉惊喜,连连点头:“我愿意!我会好好干的!太谢谢了!”


    余幸便叫梆子带他去了,领了新的工作服,然后熟悉一下工作环境。


    余云辉适应的很快,当天晚上就已经开始工作,看上去虽然有些笨手笨脚,可态度极好,为人又十分的谦虚认真,跟店里的伙计相处的也不错。


    晚上的一餐结束,众多员工照例是在店里吃完了再散去,余幸向来没什么老板架子,跟大家在一张桌子上说说笑笑,就在此时,屋门帘子掀开,凌朝走了进来。


    他身上的衣服湿了,头发也往下滴着水。


    余幸立刻起身,满脸紧张的迎上去:“这是怎么弄的?”


    凌朝浑然不在意道:“冰面松了。”


    “天气这么冷,干嘛要到冰面上去?”


    余幸无奈道:“走走,我帮你找件干的衣服,去后面烤烤火。”


    两人前脚刚走,后面桌子上便议论起来——八卦大概是人的天性,尤其是老板的八卦。


    “这个男人我见过。”


    负责洗碗的大娘压低声音,隐隐有些兴奋:“他以前也来过店里,应该是在公家当差的,那样子多威风。”


    其余人也连声附和:“是,我也记得见过呢长得这么俊可不多见。”


    “我想是已经定下了,要不然哪能一起换衣服呢,都不分你我了,想必好事将近,快要举办仪式了吧。”


    他们口中相配的两人,此时正在后院房间里烤火。


    但并没有什么不分你我的情况发生,一匹白底狸花大猫蹲坐在凳子上,余幸用浴巾包裹住它,上上下下的揉搓。


    身上的毛都被搓的乱七八糟,大花不大乐意的叫了两声,但却没有反抗。


    余幸随手拿过一个筐,里面铺上个软垫,把猫抱进去。


    “你就在里面,直到毛毛烤干吧。”


    “现在天气这么冷,随便乱跑一定会感冒的。”


    “这里可没什么特效感冒药”


    猫突然扭头:“特效感冒药是什么?治疗风寒发热特别有用吗?”


    余幸:“”


    一人一猫对视半晌,余幸先移开了眼神。


    “那个商量个事。”


    “你以后能不能不要用这个形象口吐人言。”


    “太割裂了。”


    第110章


    大花:“但是我本来就会说话。”


    猫嘴张合,余幸再一次意识到这个世界如此魔幻,意识里知道是一回事,但真切体会到是另一回事。


    余幸伸手,摸摸它的脖子:“可是你的喉咙构造和人不一样,怎么能说人话呢?”


    大花没好气的扭过头去,开始梳理背部毛发。


    余幸托腮看着,时不时指挥:“ 右边,右边还有乱毛。”


    待梳理的差不多后,大花跳下凳子,变成了凌朝。


    他身上穿了一件月白色单衣,但进门那会儿还是黑灰色,余幸好奇道:“你们每次变身都能自带衣服吗?”


    凌朝:“颜色根据自身的毛色可以变。”


    比如他能选的有白色或者黑灰色,而玄猫就只能有黑色。


    余幸真心诚意的夸赞:“那还挺方便的。”


    凌朝抬眼看她:“你把余云辉领回来,以后怎么打算?”


    余幸讪讪的:“我原本以为没这么简单没想到就填了个表,又交了钱,就能把人领走了。”


    凌朝道:“因为鸭脚港没钱。”


    如果是在桾都,就算要把人捞出来,不仅程序更加繁杂,所耗费的钱财也要翻上几倍。


    余幸:“他其实人也不坏,就是运气比较差,我想着,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呗”


    说起来,两人运气都不算好,都落在下城区,那个地界是个有力气都够呛能吃上饭的地方。


    余幸好歹还有点手艺,又是惯常在街边摸爬滚打的,但余云辉一个收租的,在这天寒地冻的地界,他能做的事情就更少了。


    “反正雇人也是雇嘛,店里本来也是包吃包住,大不了就是把费用从他的工资里慢慢的扣,也不算亏太多。”


    凌朝:“那就让他留在鸭脚港就是了。”


    余幸:“我也这么想的。”


    虽说她掏了赎金,可也从没想过要用这个由头把人拘在这里。


    鸭脚港更靠近港口,要是哪天他想明白了或者决定要走了,随时可以做船到天南海北去闯一闯


    隔天,余云辉拜托余幸一起去一趟巡城处,取回他落下的背包——余幸作为担保人,也必须要去签字。


    这当然是小问题,两人顺利来到巡城处,拿到了背包。


    余幸:“你检查看看,里面的东西有没有少。”


    于是余云辉就把背包哗啦啦的倒出来,包里有很多东西,其中最显眼的是一大摞书本。


    余幸眼尖的看到其中有华国顶尖名牌大学的毕业证书,还有许多写了外文的各种文件证明,她虽然没有多少学历,可这点还是能看得懂的。


    “这些是——”


    “是我之前读书的证明文件。”


    余云辉挠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嗨,放在现在,都是些没用的东西。”


    余幸失声道:“怎么会没用!”


    怪不得这人二十六岁还没工作过,她还以为是因为家里有矿,原来人家是学业未完,妥妥的大学霸来着。


    “这么多证书,你以前是学什么的?”


    余云辉老实回答:“动力学和机械工程学,我毕业后去国外进修了两年,这些证件是进修的意思就是换一个地方继续做实验和学习。”


    余幸已经不能形容自己的激动心情了。


    动力和工程——这是不是意味着,有生之年,她可能坐上小汽车了!


    她按捺着自己的心情,道:“那你现在还是可以继续学习啊也不耽误。”


    余云辉却摇头道:“我现在能吃饱饭就很好了。”


    余幸:“ ”


    先前她只怕这人过于眼高手低,不肯脚踏实地,现在可好,正是反过来了。


    “也不是这个道理,读书多总是好事,你要是有什么困难,能力范围之内,我也是愿意帮助你的。”


    余云辉什么都没说,背上背包,跟着余幸回到了快餐店。


    他的打工生活适应的非常好,人虽然长得瘦,可是手脚勤快,虽然偶尔会因为不习惯而显得笨拙,但态度是诚恳的。


    只是余幸经常觉得可惜——这样的人才,又是在这个时代,他是独一份,再没有别人能把这些知识传授或者应用了。


    于是她找到凌朝商量:“我考虑带余云辉去桾都。”


    凌朝睁大眼睛。


    余幸:“他有能力,只是运气差又缺少一个机会,我不能用一点吃喝报酬让他留在这里,这是对他的不负责任。”


    凌朝把牙咬的咯吱咯吱响:“那你还想怎么对他负责任?”


    余幸沉浸在自己的思考里:“他这样的人,完全可以自主谋生,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


    一边说着,认真道:“我想,他以后开个玩具店铺,做点私人定制什么的,应该还是有市场的也不耽误他做研究做实验。”


    在桾都,有钱人遍地都是,他们也乐意为精巧玩意儿花钱。


    可能前期也需要一些本钱投入,但余幸乐意出这个钱,就当是投资,风险也担得起。


    凌朝心里那个犯酸的劲儿上来,梗在胸口,他倏然起身:“——你说实话,我到底哪里不如他们?”


    先是于三儿,黑壮的跟乌木塔似的,然后又是这个余云辉,瘦的跟鸡崽子似的。


    谁都能入得眼,就他不行!


    余幸结巴:“怎、怎么突然说到这个?”


    凌朝往前迈步逼近,但气势上并不迫人,反而带着一股鱼死网破的悲愤:“你别想逃避——你说,我要怎么做才能被你看在眼里?我到底哪个地方比他们差?”


    他眼圈发红,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似的,吓得余幸手忙脚乱解释:“没有啊,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对余云辉只是惜才,他又是我老乡没有别的,我才认识他几天啊。”


    “那于三儿呢!”


    凌朝凶巴巴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下城区的时候就觉得他好!”


    余幸:“”


    咳,于三儿是很符合她的审美。


    人又踏实,又上进,虽说沉默寡言了些,可也不是什么缺点。


    余幸:“那也不能说明什么我跟他一共也没说过几句话,又不熟。”


    凌朝不依不饶:“不熟他会把簪子送到桾都去?他连地址都知道!你们肯定私下里背着我有来往!”


    余幸耐着性子继续解释:“地址,可能是苔嫂子说的吧但是我已经写信拒绝了。我跟于巡城使不合适,他以后自然有别的良人。 ”


    凌朝抓住重点,将信将疑:“你真的拒绝他了?”


    余幸无奈:“千真万确,包裹也一并送回去了。”


    凌朝:“可是你不是觉得他好吗?为什么要拒绝他?”


    余幸突然鬼使神差的道:“可能是觉得你比他更好?”


    凌朝:“ ”


    他突然就把腰背挺直了,眼神自信:“我确实是更好。”


    余幸:“”


    她别过头去,笑出声来。


    凌朝凑过来,要贴着人——这点习惯倒是跟大花一样。


    可他那么高,只两步就把余幸挤得站立不稳。


    余幸伸手推拒:“差不多行了,你要把我挤到火炉上去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带他去桾都。”


    “不对,我被你绕糊涂了,这事儿还得问过余云辉本人,得他自己同意才行。”


    凌朝不爽道:“他有什么不同意的?你把他赎出来,他就得听你的话。”


    这就是文化上的差异了,余幸无奈道:“我只是把他赎出来,又不是要把他收奴隶他当然还是有自己做主的权利,不能强求的。”


    当天晚上,凌朝睡在外间炉火旁的垫子上。


    他早这么习惯了,余幸也没有异议。


    可在外面的一众伙计眼里,就是这个俊美的男子来的频繁,和老板关系十分好,且两人时常一起走到房里去,连过夜都没再出来。


    这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关系了。


    那些婶子大娘都是敢说敢聊的,纷纷给她出主意,说那男子的挺拔身板和俊俏长相,都是百里挑一的好,让她一定要好好把握。


    余幸:“”


    大花率先叫起来。


    择菜大娘笑的前仰后合:“你看哟,连它都赞同呢,我看咱们店里真是喜事将近了。”


    余幸落荒而逃。


    就这么过了三五天,鸭脚港上天气回暖,渐渐地船只也多了,余幸便经常在早上时候,坐着盐二驾的车去港口收海鲜水货——余云辉也跟着。


    他的态度一直很积极,大约是知道回去的希望渺茫,想更了解这个世界一点。


    但每每只要余云辉跟着,大花就要跟着。


    它趴在边上软垫,背对着余幸,对余云辉虎视眈眈。


    余云辉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板养的这只猫似乎对他的意见格外的大——他本身不是什么有动物缘的人,可也从来没这样招嫌过。


    也曾试探讨好,试图修复关系,但这只白底狸花猫昂首挺胸的从他面前过去,顺带还斜着看他一眼,那眼神里十足十的挑衅和看不起。


    对此,店里的人都笑着安慰他,说这猫一向是这样惯了,除了老板的面子谁都不给。


    但猫的话,大概都会喜欢吃鱼吧?


    余云辉从收来的河鲜框里拿出一条银色小鱼,那鱼滑溜溜的,还有力气鲜活乱蹦,他颤巍巍的将鱼往前递了递:“ 乖猫猫,小花花,要吃鱼吗?”


    “ ”


    大花一巴掌把鱼拍飞,脊背上毛竖起来,嘴里呜呜一大段。


    余幸:“不许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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