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要嫁人】
于曼颐第一次见到宋麒,是从于家大宅二楼的窗户。
那扇窗户的形制很独特,于曼颐晚年被学生带着去参观于家祖宅时,听讲解才知道,那栋窗户的造型是为了挡住正厅来客朝上看的目光,同时也让于家女眷们保留向下窥视的权利。
的确,于家大宅高墙深深,哪怕外面换了天地,南方乡里仍是摆不脱旧时代的传统。于家的女儿们守着祖辈深居简出的规矩,而大厅里天南海北的客人,显然比来交租交粮的佃农更让人心生好奇。
虽说大门难出,但于曼颐也没觉得日子无趣。于家女儿多,聚在院子里扑蝶,喝茶,读书。
于曼颐小的时候爱去爬假山,从假山可以翻到另一座院子,可惜后来给三妈瞧见了,她叫人把假山顶敲掉一块,还罚于曼颐在书房里跪了两宿,她就不再敢爬了。
于家老大信佛,老二体弱,三叔有当家的迹象,这造成了三妈的泼辣。于曼颐是老四家的,她妈生她的时候就没了,她爸投身学生运动,死在狱里。于曼颐无父无母,只能过继给一直没有儿女的三妈。
三妈不想要她,三妈想即便过继,她也应该过继个男孩,这样能为她的丈夫继承家业增添筹码。毕竟,老大信佛,但可以还俗呀。老二病重,但万一痊愈呢?三叔的继承权并不稳妥,这让三妈感到焦灼,并把这焦灼发泄在于曼颐身上。
偏偏于曼颐丝毫不懂她的焦灼,她从小就不懂忧愁,不长记性,不觉得自己的存在有任何问题。她总是果断地认错,下跪,挨罚。
三妈不知道有下人会趁着夜色给三小姐送吃的,老二家里的老幺也会给她送活血化瘀的药膏。她只是在每一次看到她挨罚之后若无其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心想,那么容易死的父母,怎么生出了命这样硬的闺女。
三妈的焦灼停止在于曼颐14岁那年。她有一个远房的侄子来投奔她,长得一表人才,出口成章,深得她公公的喜爱,并决定资助他去国外读书。为了让这场资助更合情理,于老爷决定给他定下和于曼颐的亲事,等他毕业回国,两个人就成亲。
表哥的确是一个很好看的年轻人,好看而年轻,穿着乡里的长袍,白净的脸,温和的表情与举止。于曼颐和他在花园里遇见过几次,他向于曼颐示好。两个人躲到假山后面,他慢慢推开她的袖子,看到他表姑打出的伤痕,表情也着实不大认可。
他替她推开膏药,略带冰凉的指尖划过她的肌肤,于曼颐身上有难以察觉的战栗。她并未接触过异性,表哥就是她接触的第一个异性,也是这个宅院里第一个体贴她的异性。于曼颐根据她看过的戏本,认为这就是古往今来闺秀们寻求的爱情。于是当于老爷叫她过去,询问她的想法时,她说她很愿意。
这是于曼颐第一次显得“上道”,三妈欣慰极了。从那天起,她就对她越来越好,甚至会给她攒出嫁的东西,把她拉到闺房里说悄悄话。
于曼颐觉得这都是表哥为她带来的,她越来越爱他,也越来越期盼他的归来。虽然他出国后从未向于家寄信,但于曼颐坚信,等他回来,他们两人就能开始美好的夫妻生活,就像二叔闲时向她描述的,她早死的父母一样。
于曼颐等着她表哥回来娶她的第二年秋天,宋麒出现在了于家大宅的堂厅里。
那年外面应当是发生了大事,每天都有人上门拜访于老爷,有求他筹款的,求他办事的,求他做公道的。
宋麒的来意与别人没什么太大不同,他和他的一名同学正在上海读书,要办报,需要一笔钱。他的同学是绍兴人,说自己认识一位在当地德高望重的乡绅,或许可以去求得一二。
于老爷礼貌地回绝了他们。他不认为这些学生能掀起什么风浪,即便之前有过一些,也是巧合。中国如此大,被现代思潮洗礼过的学生和工人却如此少。这只不过又是一批以卵击石的孩子罢了,就像他那可怜的死在狱里的老四一样。
他们各自的立场如此鲜明,以至于对话后期开始夹枪带棒。于曼颐当时在花园里教二叔家的老幺绾发,听人说今日的客人和于老爷吵起来了,便兴致勃勃地提着袄裙上了二楼,和妹妹一道垫脚靠上窗户,朝堂厅望去。
于曼颐那时眼睛很好,隔着那么高的窗户,一眼看清了宋麒。
他穿一身黑色的学生装,扣子严谨地系到最上面一颗,领子翻直。于曼颐记忆中的表哥也很好看,但她又总想不起他的长相,可宋麒拥有叫人看一眼就很难忘掉的五官。
她站得那么高,本来是很难看到他的脸的,可他偏偏在喝茶的时候抬起头,眼睛直直望向二楼,叫她心里一沉,几乎以为他是在与她四目相对。
他的眉骨和鼻梁较她见过的男人更高,再加上黑衣服,本来是个很严峻的长相,偏生一双瑞凤眼,眼角微微上挑,显得人很轻佻。于曼颐只在别的乡绅家中的纨绔身上见过这样的容貌,怎么也不懂这双眼会长到这样一个穷学生身上。他盯着她所在的方向喝完了一整杯茶,然后将那茶杯放回桌面,站起身,同于老爷礼貌地讲:
“那就叨扰了。”
于曼颐并没有亲眼见到他与于老爷吵架,于是她认为他是个懂礼节且不擅顶撞长辈的男人,这为她几日后做出那个改变命运的决定埋下了种子。
总之,那是于曼颐见到宋麒的第一面。她伏在一楼看不到的二楼窗框上,看着他与朋友离开的身影,百无聊赖地想,表哥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娶她啊。
…
宋麒没有再来拜访过于家宅院,外面的那件大事也逐渐没了声息。或许于老爷说的是对的,城市里发生的一切都转瞬即逝,只有乡里的水稻与麦田生生不息。
秋收的时候,于家祭祖的日子会到来。
所有的长辈都要去,小辈的哥哥们也要去。偌大的于家宅院,就只剩下几个女儿和下人。于曼颐那几日在和二叔学画纸鸢,她在纸鸢上画了很多小鸟,毛笔的笔尖很软,她画的小鸟都毛茸茸的,像她不梳头时的脑袋。
长辈们在的时候她不敢放,眼下宅子里没人,她终于把线放出来,拖着纸鸢从里厢往外跑。可惜宅门里的路太曲折,又总有门槛要过,她跑了几趟,纸鸢仍然没飞起来。
回过神的时候,于曼颐已经站到宅门前了。
她表情变得有些严肃。
于家的女儿,是不能自己出门的,要人带着才方便。三叔是不会带她的,三妈也不会。二叔身体好的时候,带着她和老幺去过几次集市,可二叔也病了很久了。于曼颐有些羡慕哥哥们,他们出门怎么就不用人带呢?她不走远,她只是想在门前放纸鸢。
她蹲在地上用手指划着青石板的地面,余光看见门房在窗户后面焦虑地走,一边走一边发出“啊呦”的声音。喊了没一会儿,他就捂着肚子匆匆离开,朝着茅房的方向跑过去。
好了,这一下,于家宅子里没人了,于家门口也没人了。
于曼颐将风筝往身后一背,拎着袄裙一角,像小鸟一样,从门槛上跳过去了。
大概是她比上次出来长得更高了,记忆里宽阔的路面变得很窄,宽度只容于老爷的轿子起落。右手是宅门,左手是河面,中间一条光亮的青石板路。
于曼颐觉得这条路也不适合放纸鸢,便沿着墙根一直走,过了桥,往集市的方向走。她记得这条路会路过一片田埂,二叔说那是于家收租的麦地,他说南边这一片的土地,全都姓于。
于曼颐好奇怪,于家有这样大的地,为什么她每天只能生活在宅子里呢?当然,于家的宅子也很大,可和这广阔的麦田比起来,它连一只纸鸢都放不起。
于曼颐起初走得很小心,低着头,怕被路过的人认出她的身份。但她很快意识到,根本没人认识她。虽然这里的人都对于老爷的名字如雷贯耳,但她于曼颐只是于家一个微不足道的女儿。她走在田埂上,就如同这片土地上千千万万的绍兴女儿一样。
秋收的日子刚过去几天,田埂上堆满了还没来得及被拉走的稻草,农民们则回家吃饭午休了。于曼颐背着纸鸢走在稻草间,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走了。再走就会到集市,那里说不定有人认识她。而且田埂是很适合奔跑的地方,她的小鸟可以在这里飞起来。
于曼颐这样想着,又深一脚浅一脚地在田埂上行走。刚准备把纸鸢拿下来,她脚腕忽然一紧——于曼颐心里也跟着一紧。
那股力气这样大,她根本抽不开脚踝。于曼颐的尖叫声憋在嗓子眼里出不来,膝盖一软,被人拖跪下去,又抱着头滚下田埂。纸鸢脆弱的骨架在翻滚中一根根折断,纸面也都被撕裂。她拼命地挣扎,直到看到一双眼睛。
她愣住了,她见过那双眼睛,隔着于家二楼的窗。
土被翻过,很松,沾了她一身的泥。纸鸢已经被压得不像样子,她用尽力气坐直,看到那双死盯着她的眼睛慢慢黯下去,闭上,只剩一张苍白的染了血污的脸。
他的嘴唇已经干裂,不知道多久没有喝水,微微翕动着,发出极低的声音。于曼颐听不清他说什么,只能把耳朵凑过去,凑到他嘴唇旁边,听到他用气音说:“救我。”
然后他的眼睛和嘴唇就都彻底闭上了。
是正午,日头挂在天当中,田埂宽阔而寂静,堆起金色的麦垛和谷堆。于曼颐的心跳慢慢恢复平日的振速,她发现对方的手不再攥着她的脚踝,而是手腕。他都晕过去了,还是紧紧钳着她的手腕,让她的指尖感到血流不畅的麻痹。
她把他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终于摆脱了他的钳制。
于曼颐用手背抹了抹自己的脸,发现她脸上都是泥,她能根据他的脸想象出自己的狼狈。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被奄奄一息地扔在这里,她猜测他被扔来的时间不久,否则收庄稼的农民早就发现了他。
于曼颐并不是一个擅长拒绝别人的人,于家对女人的规训是无条件的服从,可对外人呢?没有人教过于曼颐,因为她从生下来就不必面对外人。
于曼颐觉得事情有一些失控,或许她不应该偷偷溜出家门。倘若她将这个人带回去,那所有人都会知道她趁着家中长辈祭祖溜出家门,她必然再一次面对责罚。于曼颐畏疼,只是她善于伪装疼痛。表哥的出现使她不必生活在对疼痛的恐惧中,她不想自找麻烦。
于是她从宋麒的禁锢中彻底脱离开,拍打干净衣服,头也不回地从田埂上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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