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1 章 我在广州等你17
第二天继续打扫屋子。
许钧不想蒲遥干活受累,但是他又乖又懂事,总是要帮着一起干,许钧就先把活分配好,让蒲遥做轻松点儿的。
蒲遥的主要任务是布置好房间。
昨天许钧已经把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今天刚好可以布置。
“遥遥,我们去市场采购一些东西,把咱们家布置好。”
蒲遥兴高采烈的跟着他,特别是许钧有一辆摩托车开着,又快又方便,蒲遥坐在他身后抱着他的腰。
“遥遥……”
许钧的声音有些异样。
他坐在前面,蒲遥看不清他的表情,于是问:“许钧哥,怎么了?”
“没什么……遥遥抓紧,我开车了。”
许钧是属于肩宽腰窄的体型,他长得高骨架大,蒲遥才坐了两次摩托车,十分新鲜,不仅搂着他还抓住他的衣服,有点危险刺激但是又很兴奋。
夏天的风把他的头发吹了起来,露出他光洁的额头和美丽的脸,他笑得明媚,“许钧哥,广州真的好大。”
在他忘却的记忆里,也曾坐在别人的豪车里看过广州,但是窗户狭小,也没有开敞篷,如同从盒子里看世界一样封闭。
此时,他们两个人,一辆摩托车,没有昨日累积如高山的行李,在宽阔庞大的城市森林里身轻如燕,自由穿梭,有阳光、有风,更有喧闹的人间和广大的世界。
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和自由。
蒲遥只觉得这辈子每天都这样自由自在、开心快乐就好。
到了百货市场,许钧又买了高压锅和煮锅,添补了一些日用品,两个人满载而归。
今天花了一百多块钱,蒲遥很心疼。
都是许钧出的钱,而他目前存款只有一百多,而且也没有收入来源。
许钧要做什么?
以后跟着他会赚大钱吧?
他多多干活是不是可以弥补他对他的照顾?
但很快蒲遥没时间想这些里,许钧给他安排的新的任务。
“遥遥今天的任务就是把咱们的房间打理好,泡沫地板、东西的摆放都交给遥遥了。”
蒲遥高兴的应下:“许钧哥,我一定会做好的!”
许钧能把任务交给他,就是对他的信任,他不会让他失望的。
一米五的床可以完全睡两个人,比宿舍一米二的床宽敞很多,蒲遥在老家农村的床宽只有一米,他也能睡得很舒服,这个床垫了很软的棉被,被套也是很好的料子,新的、干净的、没有任何补丁,蒲遥很喜欢。
还买了一台电风扇,广州热,特别是夏天,有了电风扇就不怕了。
蒲遥一一清点了东西,最先做的是把泡沫地板铺好,他穿上凉拖鞋,把脚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慢慢的拼接地板。
好开心。
以后他们的房间也是像城里人一样有干净的地板了,许钧还在木料市场捡了一些不要的废料,他会一点木工,说要打扫好了屋子会做个鞋架。
蒲遥在房间里忙忙碌碌,许钧在客厅、厨房、厕所大刀阔斧的干活。
房门没关,一来一回都能看见蒲遥在认认真真的铺地板、叠衣服。
他今天穿的是短袖短裤,大半截小腿都在外面,雪白笔直,又是那么漂亮,像个小天使一样。
许钧一看见他就心情好极了、浑身似乎充满了力气,他干活都特别开心。
他做事也很细致,干起活来不仅快,还面面俱到都做得踏踏实实。
到了中午的时候已经把客厅、厨房都收拾了出来,蒲遥出来的时候看见这么整齐、这么干净的家,一下子心情更好了。
“许钧哥,你收拾得好干净啊。”
许钧不好意思的笑笑:“遥遥过来吃饭。”
蒲遥打着赤脚站在门路,许钧把他的鞋拖鞋洗得干净,又晾干了拿过去,往里边一看,也愣了一下。
蒲遥收拾得特别好!
“遥遥,咱们的房间你收拾得真好,摆得跟城里人的房间似的,不、比他们的更好。”
简陋的房间、有限的家具,买的泡沫垫也是蒲遥随便挑的颜色。
但是放在一块就特别搭,和他曾在广州街头透过玻璃窗看见的别人特意设计的漂亮屋子,或是做咖啡厅、或是摆放精美的物品。
听说那些设计师都是要价很高,也许蒲遥也有这样的天赋呢?
如果他赚了钱,就送蒲遥去学点东西,画画、写字、设计,蒲遥想做什么都可以。
他每天拿着作业本写写画画,现在他没了上班的拘束,可以多关注蒲遥一点,明天再上一次街,反正是要去买书,就带蒲遥一起去买,也许他有自己的选择,他有自己喜欢的书。
中午的饭算是打扫了房子之后第一餐正式的,饭菜都比较丰富,许钧炖煮了一个排骨冬瓜汤,再一道硬菜是辣子鸡,还有一道是皮蛋烧辣椒,再一道是清炒小白菜。
两个人都是从小能吃辣的,厂里食堂的饭菜比较符合广东这边的口味,毕竟清淡。
这第一回自己正式做菜,猪肉也鸡肉都备上了,开荤,寓意往后顿顿有肉吃。
民以食为天。
饭菜是第一。
虽然是家常菜,但是许钧的手艺相当好,他在厂里一直吃食堂,没条件做饭,昨晚的面已经让蒲遥想念到了今天,本以为今天中午又可以吃许钧那好吃的面,没想到他做饭更好吃!
没有精致的摆盘,但是每道菜都做得相当好,很入味很香,特别符合蒲遥的口味。
排骨冬瓜比较清淡,是广东这边的做法,但是还有第二选择,许钧做了个蘸水,也不知道怎么调出来的,这光这碗蘸水都能吃上三碗饭。
清汤又鲜又香,一碗汤下去打底,排骨也炖得软烂入味,无论是要不要蘸料都属于上品。
蒲遥忙活了一早上本来就饿了,吃了一口排骨一口冬瓜,只觉得之前在食堂吃的是什么破玩意。
接着是辣子鸡。
这是许钧的拿手好菜,每当过年他父亲都会做这道菜,是属于过年才能吃的好菜,他耳濡目染,把本事学到了十成十。
这道菜又香辣无比,十分下饭,就着辣子鸡蒲遥不一会儿就吃了一碗饭。
皮蛋烧青椒是湖南菜,他母亲是湖南嫁过来的,大多时候家里没有皮蛋,烧辣椒凉拌也非常好吃。
青菜也炒得鲜嫩爽脆。
蒲遥一连吃了三大碗。
许钧知道他的食量,三碗已经完全饱了,甚至还有点撑,他怕蒲遥多吃,随后一人扫荡了全场,两个人都吃得饱饱的。
蒲遥确实是有点撑了。
消化了一会儿就有点困意,两个人就坐在桌子前说话,蒲遥脑袋一点一点的,不一会儿就趴在了桌子旁。
许钧温柔的笑了笑,抱着他进了房间,用薄薄的被子给他盖着,远远的开了一档的电风扇给他吹。
地板很软很干净,整个房间都香香的,摆设和一切都经过了蒲遥的手,许钧恍惚觉得蒲遥也是喜欢他的。
他们像夫妻一样。
在同居。
他半跪在床头痴痴的看着蒲遥安静的睡颜,他是如此美丽纯洁,他什么也不懂,也许他是喜欢他的,像兄长像亲人一样的依赖,却不是和他一样掺杂着下流的、罪恶的畸恋。
他的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在他的唇边流连了一会儿。
又放开了。
蒲遥睡了一个长长的午觉,这期间许钧把厕所刷得干干净净。
整个房子都是水泥房,进来的时候很脏,经过两个人的收拾已经是干净整洁焕然一新。
这样品质的房子在市面上恐怕要两百一个月。
这边是城中村的边缘,不远处还有树林和河流,许钧从外边挖了一些漂亮的花种下,放在阳台养着。
午饭吃得比较晚,蒲遥醒来已经是傍晚,许钧正在晾晒衣服,也要去顶楼晾晒被子,蒲遥和他一块去了顶楼,合力把被子晾好。
顶楼的风有些大,估计晚上睡觉的时候被子也干了。
太阳已经下山,风夹杂着白日的燥热和夜晚的一丝凉意。
呼啦啦的的把被子吹得猎猎作响,蒲遥站在空旷的顶楼平台,好似一面旗展开。
“晚霞好美。”
许钧拿了两把椅子过来招呼蒲遥过来坐。
世界那么美丽那么宁静,艳丽的晚霞幻妙而浓烈,在蝉鸣渐歇中缓缓没入夜晚。
这个傍晚格外的长,两个人自由轻松的坐在天台看晚霞,放松的吹风或者仰头看天。
“许钧哥以后想做什么?”
许钧的眼神明亮,“我想自己卖鞋。”
“报纸上说‘民族要有自己过硬的品牌’,遥遥,我们创立一个品牌怎么样?就卖皮鞋,我做鞋做了这么久,每道工序都做过,知道料子、工艺的好坏,我们做一个好的品牌,广州、白云区这么多鞋子和衣服,我认识很多工友,这些都是货源啊!报纸上都这么说,国家一定是鼓励这些的,也许我们也会变成大老板,能开大商店!”
他一向都很沉稳,像个历尽沧桑的大哥哥,蒲遥这是第一次见他情绪激动的说了这么多话,他的眼睛是明亮的,身上仿佛披着那艳丽的烟霞发着光似的,充满的蓬勃的生命力。
他也不过是二十一岁,拥有披荆斩棘的勇气和勇往直前的决心,对未来的一切、对人生充满了向往。
蒲遥的眼睛明亮,“好!许钧哥,我觉得一定能行,我跟着许钧哥当大老板!”
两个人相视一笑,然后快乐的畅想未来,诉说各自的天马行空。
经历的一天的劳累,吃饱喝足、洗漱过后两个人睡觉。
因为天热许钧让蒲遥睡床,他睡地板,像之前一样的,无论蒲遥怎么说也不和他换。
他关了灯盖着被子,突然感觉到旁边躺了一个人。
他屏住呼吸扭过头,黑暗中能看见蒲遥的轮廓。
听见的开心的笑了一下:“许钧哥,地板很舒服,我也睡,这里的一切都很干净啊,地板和床上一样,我们一起睡。”
许钧的眼皮动了动,他似乎听见自己的心脏在狂乱的跳动着。
他喜欢的人就躺在他的身边,在对他笑,充满的善意和温柔。
他心潮澎湃,脑子里一瞬间划过无数阴暗下流的想法,最终是深深的屏住气息,轻轻道:“睡吧。”
第二天两个人去书店买了一大堆书。
新书旧书参半,因为书买多了也贵,最后还是去旧书市场淘了一大半。
有些小说,有些是专业书,给蒲遥买了些练字帖和画册,他还对花花绿绿的杂志感兴趣,许钧也买了很多。
今天这一堆书比昨天还重,但是两个人回去得都很早。
接着不约而同兴奋的看起了书。
许钧翻开律法类的专业书,认真的看了大半天没看明白,一路看下去也知道的许多。
一个星期后终于翻到了那个困扰了自己许久的法律。
原来同性恋不属于流氓罪。
作废好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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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们早上好!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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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2 章 我在广州等你18
许钧是在没有辍学之前成绩很好,他天资聪颖,几乎什么都能做成,学校里的体育运动,去砍柴、学文化他样样的第一。
多年不读书,一读书几乎是沉浸在了书海里。
他读得相当快,还看了好几个精彩的故事。
书粗略的读了一遍,第二遍又细细的看,本来买来给蒲遥画画的都被他快用光了。
于是又买了些。
蒲遥对小故事、漫画、杂志很感兴趣,还喜欢写写画画临摹,两个人这段时间没有工作,索性去书店看书。
在书店内看书是不用钱的,许钧比较会人情往来,有时候来会给老板带点水果,一来二去老板都认识他们了,以为他们是附近的大学生,
还给了他们小板凳坐。
他们年纪比一般的初中生、高中生大点,从来不吵闹,也很保护书,每次来看书老板还会和他们聊天。
“看那么多书啊?”
蒲遥说:“我们多读书要当大老板。”
蒲遥长得好,话也多点儿,说起话来又软又甜,老板很喜欢逗他,爱和他说话,“读书能当大老板?”
蒲遥满口的道理:“嗯,当大老板的都是读书厉害的。”
“谁说的?我兄弟小学文凭,如今也是大老板,我表弟大学文凭,但是现在学习学傻了,读书多真的能当大老板?”
“是。”蒲遥坚定的说。
老板笑道:“我看你就是想看课外书,你这些都是课外书。”
老板还给他们倒了茶喝,蒲遥看的东西杂七杂八的,但是他看得津津有味,手里还拿着一本旧的新华字典,有时候还会翻翻,带着自己的小笔记本写写画画,字写得不怎么好,但要是问他一些问题,他竟然答得很惊人。
不是寻常的答案,总是在意料之外。
蒲遥说:“我们要去北京路开商店。”
老板说,“那边租金很贵啵。”
蒲遥点了点头又认认真真看书了。
余光看了眼许钧,发现他有时候还会分神和他说话,他连忙闭嘴,怕打扰了他。
两个人纯看书的时间不长,不到一个月许钧就忙了起来。
蒲遥不知道那些门门道道,也不知道怎么运作,但是许钧好像摸到了一些门道,磕磕碰碰,跌倒了又爬起来,每天都干劲满满的,天没亮就出发了,甚至还给蒲遥煮了早餐,中午的时候蒲遥有时候会自己煮面,有时候回去外面吃河粉,早早买了新鲜的菜,他做菜有点难吃,但是煮饭是可以的。
许钧无论多忙都会早早回来做菜,几乎都能按时吃饭。
有一天许钧拿出一份合同,“遥遥,我们开公司了,你签字,我们一人一半。”
蒲遥虽然认字多了一点,但是合同的条条框框是看不懂的。
可他也知道他什么也没做,拿不了一个公司一半。
这可是一个公司!他们真的要当大老板了!
蒲遥说:“许钧哥,我给你打工就行。”
许钧温柔的笑了笑:“遥遥,拿一百块给我。”
蒲遥没有犹豫,回了房间就去拿藏得严严实实的一百块钱。
这几乎是也所有的身家了。
这段时间都是吃许钧的,他每天还买水果回来有时候是零食,开销很大。
许钧吃存折里有一万块钱,在之前蒲遥觉得这是天大的数字,可是现在有时候看见许钧在算来算去的,这些都不算什么。
也许他要钱有急用了。
谁知道许钧说:“遥遥的一百块是入股了。”
“营业执照工本费,材料费,一起两百多一点,我也只是出了一百多。”
这么简单就能当老板吗?
蒲遥不太相信,许钧又一顿解释,终于把他说服了。
许钧说:“遥遥最近画了好多东西,我们的商标、我们的第一款鞋子遥遥来设计好不好?”
他知道蒲遥最近一直在看鞋子,因为他说要做皮鞋。
蒲遥写字写得不怎么样,但是画画画得挺好,写写画画,许钧总是觉得很好看。
这太有意义了,他们公司的商标、首款鞋子由蒲遥设计,他一定会好好守护这个公司。
他也不知道别人觉得怎么样、就觉得蒲遥画得好,蒲遥会不会设计的很好也没关系,因为这不是设计的问题,而是他运营的问题。
蒲遥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可怕的事,从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胆子这么大。
但是书上的人、那些知识教他胆子更大。
蒲遥不知道他拿着五千块钱,根据金融书上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各种杠杆抵押,此时竟然已经拥有了三百万的现金流,租着高档的商务车走动,还招了个保镖,不仅拿下了非常优质的供应商,甚至还和电视台、南方大厦的有了联系,取得了广告位预订。
蒲遥设计出什么都可以。
蒲遥终于得到的自己的任务,他脑子里已经想了好多种好多种写字,许钧一说,他已经把画册拿了出来:“许钧哥,你看看这些,好不好?”
许钧在外边跑了这么久,已经见识过无数的鞋子和种类,大道至简,皮鞋只需要最简单的样子就行。
没想到蒲遥竟然画出了多款女士皮鞋。
款式都相当新颖。
许钧眼前一亮,他有强烈的预感,他们一定能火爆起来!
那年十二月十七日,许钧和蒲遥的门店在南方大厦、北京路各开了一间,商标和装修都显得店面十分华贵。
鞋子的品控完全由许钧亲自监督,连蒲遥也跟着去厂里熬了几夜。
甚至拍了广告,在广州卫视、中央卫视拿到了六秒的广告。
请不起明星,但是把鞋子拍得质感相当好,广告词也非常洗脑。
定价相对要高,蒲遥有点担忧:“这么贵真的有人会买吗?”
许钧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遥遥放心,有的东西越贵越有人买。”
他们每双写字都刻了编号,独一无二的。
蒲遥心里很没底,总觉得这一切十分魔幻,他们一下子就当上了大老板,他写写画画的鞋子竟然被真实做了出来。
真的会有人买吗?
他们两个像草台班子似的,许钧倒是靠谱很多,可他一点也没底。
只是没想到反响这么好,第一天就卖爆了!
许钧和南方大厦等多商场、酒店都有合作,比如在某个酒店住宿就能得到鞋子的八折优惠卷和优先购买权。
而他打出的广告效益显著,甚至还招了群众演员来抢购。
肤白貌美穿着昂贵西装短裙的服务员笑容专业,“客人们稍等,我们第一批贵客还没到。”
第一批客人是合作方拿着优惠卷的客人们,选的都是高档酒店,事先打过电话确认谁谁会来 。
由于皮鞋的定价高,所以一般都是些成功人士或者白领精英,本来只是不屑一顾的笑笑,没想到竟然看到这么火爆的场面,连家中的妻子都打电话来:“死鬼!我一定要那双红色的皮鞋!帮我抢到!”
原来许钧早已联系了电视台新闻来播报这罕见的抢购热潮。
于是许钧和蒲遥的店一炮而红,当天竟然卖出了两百双,后续的销量持续增加,不到三个星期竟然断货了。
好在许钧早有准备,看那势头已经在加班加点的赶制,甚至趁热联系合作商去北京开了分店。
次年春季末,他们净赚了五百万。
两个人拿着钱笑着在房间里打滚。
“许钧哥,好多钱,做梦一样。”
许钧搂着他开心的笑:“遥遥我的宝贝,你是我小福星,你设计得真好!”
他说着,下意识对着蒲遥亲了一口。
在梦里好像做过无数次了。
梦想成真以及美人在怀。
许钧愣愣良久。
他缓慢的垂下眼眸,暖黄的灯光映照他温柔的眼睛,满眼都是蒲遥的影子。
“遥遥,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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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完毕,比心!
第 93 章 我去广州找你19
这些天忙着开公司、做鞋子,手上虽然有了钱,但来没来得及搬家。
还是之前租的那个小房子,两个人窝在一个温馨的小房间里,没开白炽灯,但是开了暖色的小台灯,两个人在干净的泡沫地板上数钱打滚,兴奋的搂在一起。
许钧突然亲了他一下。
蒲遥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就听见许钧说喜欢他。
蒲遥弯着眼睛笑:“许钧哥,我也喜欢你。”
许钧的心脏狂跳,他呼吸急促起来,地板是柔软干净的,蒲遥仰躺在地上,许钧搂着他,伏在他身上,一只手环着他的腰。
他眼眸幽暗,看着蒲遥单纯明媚的笑容,不知道在想什么。
“遥遥……”
他声音沙哑,手指贴近蒲遥的耳畔,轻轻的抚摸他柔软的发,深深的看着他的眼睛,“不是这个喜欢啊……”
蒲遥乖乖的躺在地板上,他的眼睛清澈纯洁、美丽无暇,宛若世上最美丽的珍宝,头发也软软的,像半开的花似的散在地板上,露出灵巧的耳畔和光洁的额头,漂亮得像个小天使。
“是……哪个?”
许钧看着他的眼睛,然后缓慢的垂下眼眸,在他的唇角轻轻吻了一下。
他听见了自己狂乱的心跳。
“这个。”
蒲遥的表情呆呆的,像是一点也没反应过来。
许钧狭长的眼眸略微垂下,在灯光下、在望向蒲遥的时候格外温柔,“遥遥,刚才我亲你,你讨厌吗?”
蒲遥和他日夜接触,晚上还睡一张床,是非常亲密友好的关系,许钧时常会抱他,勾肩搭背的,或者拉着手。
不讨厌。
他们是很好的关系,他很感激许钧,感谢他带自己打工,感谢他带自己当大老板。
自己的记忆力不好,小学还没读完,许钧肯收留他、带着他打工已经让他万分感动,他如今赚钱、发达了也带着他。
他是世界上最最最好的人。
他们的成功看似很轻易,只要蒲遥知道一点也不容易。
许钧在外面一定受了很多苦,有一次他在家等了许钧很久,打开门一看,他竟然在门口睡着了。
可是许钧从来没在他面前因为这些事发脾气,也总是挑好玩的事情和他说。
他对自己太好了。
蒲遥摇头:“不讨厌。”
许钧的内心在煎熬,他不知道蒲遥是不是真的知道,但是他直觉就是蒲遥并不明白其中的意义,他只是依赖他、感激他,或者是把他当成亲人。
而他却不想这样,他想要挑破,想要蒲遥知道他的心意。
他有时候会抱蒲遥,好似不带爱昧的,温柔的、像两个灵魂在风云中相拥一样。
可是蒲遥不知道每一次的触碰他都带着私心。
看似没有丝毫暧昧的触碰和拥抱,让他的心中的执念疯狂的生长。
他早就不满足那伪装的、带着罪恶的隐秘心思的相处。
可是他又怎么忍心拉蒲遥下水?
他的眼圈红红的,轻轻的捧着蒲遥的脸,“遥遥,如果我说我喜欢你,是想和你结婚那样的喜欢,是永远在一起的,不准你喜欢别人那种喜欢,你会怕吗?”
蒲遥略微皱起了眉头,“男人和男人可以结婚吗?”
许钧失落的垂下眼眸,“不可以,不能领结婚证。”他又看着蒲遥的眼睛,“但是可以在一起,可以谈恋爱,就像我们现在这一一日三餐都在一起。”
蒲遥有点不知所措,担忧道:“会被警察抓起来吗?”
许钧笑了笑:“不会,我查过法律,问过律师,这不是罪。”
蒲遥思考了片刻,直白的看许钧:“不犯法的话,我想一直和许钧哥在一起,只要你不嫌弃我。”
许钧深深的拥抱他,他的声音微不可闻的哽咽,“遥遥……我的乖遥遥,我怎么会嫌弃你,我喜欢你爱你,我疼你还来不及呢……”他的眼睛带着湿深深的看着蒲遥,“如果遥遥和我在一起的话,可能会招人非议,会被世人不认可,因为世上的爱侣多少男女,男生和男生、女生和女生是少数的一部分,你会怕吗?”
假设蒲遥真的和他在一起,他绝对不会让蒲遥经历这些,但是他要清清楚楚告诉蒲遥这意味着什么,在未来会有什么困难。
蒲遥说:“我不认识别人,别人不是我的亲人和朋友,我不怕。”
刹那间许钧宛如被海浪淹没,那汹涌而来的潮水铺天盖地的,将他的心灵魂都淹没在海里,他心潮澎湃激动不已,他不由自主的、紧紧的抱着蒲遥,来感受这宛如神明的恩赐。
蒲遥是柔软而温热的、宛如在他心尖跳动一般,他从来没有这么久、这么紧的抱抱过他。
他似乎听见自己粗重的呼吸,抑制不了的把他心爱的遥遥淹没了。
满鼻腔的香味,蒲遥好香。
“遥遥……”他的心跳到了嗓子眼,“以后我就是你男朋友了,好吗?”
蒲遥乖乖我点了点头。
许钧贴近他,“我要亲你了。”
蒲遥愣愣的看着他,“你刚才不是亲过了吗?”
“不是那样的亲,我教你……”他垂眸贴近蒲遥的唇,“我看过电影,我知道怎么亲。”
他紧紧搂着蒲遥,握着他的手,他紧张得手心都冒汗了。
虽然看过但是没有实践过。
一切都是早有预谋,自从直到同性恋不犯罪之后就在谋划这一天。
他要在功成名就之后告诉蒲遥的心意。
他想要蒲遥知道他是多么喜欢他。
一往无前的勇气让他拼命的想要获得成就,他下定决心一定要什么都有。
在离开皮鞋厂不久后他终于查到了新老板是谁,原来是蒲遥的那个朋友。
他的朋友方宝利、王超都是广州大名鼎鼎的富二代,他们有钱有势,也很喜欢蒲遥。
可是蒲遥失忆了、忘记他们,许钧一点也没有提及。
他想要独占他,想要蒲遥和他在一起。
他必须有很多钱,他要把那些男人全部比下去。
他会给蒲遥更好的生活。
游戏机、彩电,零食水果、豪车以及大别墅通通都要。
他要把蒲遥养开开心心无忧无虑,要什么有什么。
今天是实打实的拿到了钱,解了抵押,他等这一刻等了很久了。
他今天洗澡洗脸漱口都分外的仔细。
用沐浴露洗的澡,头发也洗得香香的,生怕一点汗臭味熏到了蒲遥。
“遥遥,我的宝贝,我的男朋友,我的爱人乖乖,你好漂亮……”
他说着已经抱着蒲遥吻了起来。
依样画葫芦,本来是轻轻的吻的,但是蒲遥想块小甜糕似的,又软又香,他碰上他的唇已经是一发不可收拾。
撬开他的贝齿,舔弄他粉润温软的舌尖,吮吸更甜美的内壁。
“遥遥……我的宝贝遥遥、我好喜欢你!”
他亲得有些疯魔,按着蒲遥猛烈的亲,蒲遥被他这个样子吓到,手足无措的推他。
他的唇被含住,吻得很重很重,把他的嘴巴搞得发麻,蒲遥差点被亲哭了,嘴巴不得空,根本喊不出来。
终于被放开了些,他连忙推着许钧的胸膛,慌乱焦急的喊了起来:“许钧哥!你亲得我好难受啊!”
他这个样子好可怕,像是要把人吃了似的。
许钧几乎要被他迷昏头了,这一喊终于让他清醒了点儿。
他漂亮的小男朋友双手撑着他胸膛,撑得胸口都酥了。
害怕的一喊,许钧连忙放开了他。
因为他又高又大,力气也足,蒲遥根本推不开他,他这么一放,蒲遥将他一推,连忙从他怀里出来了。
许钧怀里一空,连忙去搂蒲遥。
蒲遥力气很小,又是在狭窄的房间里,踩着软软的泡沫地板,没走两步就被许钧抱住了。
他喘着粗气搂着蒲遥,“遥遥、遥遥别怕,对不起,哥刚才亲重了!我这会轻轻的好吗?”
蒲遥被搂着也没有再挣扎,眼睛水润润的像一汪清泉,眼尾红红的,嘴巴红润饱满,一颗红彤彤熟透了的果实般令人垂涎欲滴。
他小声的说:“你亲得我嘴巴疼。”
“哪里疼?给哥看看。”
许钧用指腹轻轻碰了碰蒲遥的嘴巴,只见他缓缓的张开,露出粉色柔润的舌尖给他看。
“这、这里疼,你刚才亲这里太久了。”
许钧的喉结频繁的滚动,他耳朵红透了,心脏要从胸口蹦出来似的。
好可爱,好香好软,好涩……
像在勾引他。
“遥遥……”他轻轻抚摸蒲遥的眼尾,“是我不好把你弄疼了,不疼的,哥给你看看。”
让他张开嘴看看有没有伤口,最终还是没忍住又探进去舔了一番。
这回是轻轻的,温柔的缠着他,安抚似的的吻他。
他只是看过电影,没有实践过,这是第一次接吻,刚才一下子被冲昏了脑袋,把蒲遥吓得够呛。
他一定要稳住,不能让蒲遥被吓到,要是吓得不给他亲了他简直要拍死自己。
这一回终于吻得轻了,吻了吻唇,又吻了吻蒲遥的脸,或是亲吻他的下巴和精巧的喉结,把他亲吻舒舒服服的、似软成一滩水在他的怀里。
他抱得也轻,吻得也轻,蒲遥本来就被亲得够呛,这一番安抚,又是在最信任的人身边,一会儿就意识模糊,睡了过去。
许钧搂着他,又轻轻的亲了亲,见他呼吸绵长,不敢再大动作,只是虚虚的贴了贴,把被子拿过来,环着蒲遥睡了下去。
好开心、好高兴、好满足!
没想到这么顺利,没想到蒲遥竟然接受了他。
他觉得他这辈子的愿望都要实现了。
他开心的笑了笑,又轻轻的握着蒲遥的手,在他的手心里虔诚的落下一吻:“我的遥遥,我的宝贝,我爱你,往后我努力赚钱,什么都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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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们早上好!
我们这边发洪水,被困住没办法回家,今天可能只有一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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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4 章 我去广州找你20
像喝了肉汤似的,一发不可收拾。
蒲遥从来没想过稳重可靠的许钧这么黏糊。
只要在一块,几乎是三分钟要和他亲亲,时常要把他抱来抱去。
有时候还会不厌其烦的问:“我是遥遥的谁?”
蒲遥乖乖的答他,“男朋友。”
“谁是遥遥的男朋友?”
蒲遥被他问得脸红红的,“许钧……是遥遥的男朋友。”
许钧贴着他,在他耳边哑声说:“我是遥遥的老公。”
蒲遥“哄”的一下脖子都红了,支支吾吾、最终憋了一句话:“你、你别乱说……”
声音很小 ,耳朵和脸都红了。
整个人像个小粉糕,可爱得让人心都化了。
好可爱。
还这么害羞。
蒲遥在村里都听过这个叫法,那是夫妻俩、小两口的叫法。和男朋友这么时髦的词不同,那是他耳濡目染知道的东西。
让他更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和许钧的关系。
他们这样同居、每天亲亲,和夫妻没什么两样。
在此之前他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做过任何准备,没想到脑子一迷糊就和许钧变成了男男朋友关系。
许钧一下子把真面目全部暴露了,又亲又抱又逗他,蒲遥一整天恍恍惚惚,一会儿被亲得懵懵的,一会儿又被抱在怀里逗得面红耳赤,而且他们还买了电视,他们俩有空就在家里看爱情片。
导致蒲遥懂得可多了。
正好是刚刚懂很多的时候,许钧一说他就脸红。
和一开始那坦坦荡荡的小模样完全不同,现在害羞得不行,像个新婚小媳妇似的。
最近两个人在都有空,正好把房子搬了。
刚好赚了钱,钱还源源不断的来,就贷款在天河区买了一栋两层楼房小别墅。
精装房,装修得很豪华,大厅是欧式水晶灯,华丽得迷人眼。
蒲遥和许钧都很喜欢。
家里买了彩电、游戏机、电冰箱,还买一台电脑。
王超给蒲遥的手机早就不知道扔哪里去了,两个人都配了电话,蒲遥喜欢画画,许钧给他报了绘画班。
这段时间鞋子的销量稳定,两个人搬了家暂时很闲。
他们都是从绵阳那边的小山村里来的,到了厂里打工一直没怎么享受,后来就忙着创业忙得脚不沾地。
如今得了点空闲就一种在看电视,玩游戏,好好享受了一番。
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是也不熬夜不死命看和玩。
有时候办家家酒似的跟着电视里扮演角色。
之前打工的时候厂里的工友还会模仿《流星花园》中的角色发型和穿着,蒲遥和许钧每天蒙头干活老老实实的,现在两个人有钱了,特意买了碟片看。
想看看流行什么。
一看还挺上头。
两个人看得津津有味,还扮演起了杉菜和道明寺。
蒲遥当了一天的道明寺,实在是累得够呛,凶巴巴的杉菜勇敢的反抗强权,然后在楼梯口把他亲得够呛。
蒲遥大声反抗:“你这样根本不像杉菜!杉菜才不是这样亲道明寺的!”
许钧说:“可是遥遥不强吻我。”
蒲遥:“……”
他敢强吻他吗?刚刚学着电视剧有点儿扮演的势头,一看许钧那眼神就完全不敢动。
那眼神像是要把他吃了似的,万分期待他过去亲他。
《流星花园》演了一天就偃旗息鼓,之后还看了个什么电视剧,许钧迷得要命,非要和蒲遥玩。
其实并不耽误白天做什么,这段时间蒲遥要去学画画,许钧也要去谈生意,一般是晚上回家办那么一段。
这次扮演的是妻子和丈夫。
蒲遥打开门一看,许钧正好穿着围裙出来,然后十分贤惠的喊:“老公。”
蒲遥满脸通红,别过脸不敢看他,许钧抱着他帮他换鞋。
蒲遥这才看见许钧竟然没穿上衣?
这是什么伤风败俗的装扮?就穿个围裙?
他的肌肉特别流畅,手臂肩膀都很宽,光穿个围裙显得特别的、特别……涩情。
给他换鞋的时候还把他抱着怀里换,和电视剧里的情景根本不一样。
这电视剧里的夫妻里,丈夫是个霸道总裁,妻子十分贤惠温柔,是先婚后爱的故事,连吃饭的时候都要亲亲,然后两个人一起洗澡滚床单。
蒲遥有点儿紧张,因为待会儿可能要滚床单。
但是他还没有看过实战,并不知道怎么做。
他担任丈夫的角色,完全不知道怎么照顾好妻子,一进门就被穿着围裙、露出肌肉和宽阔肩头的“妻子”抱在怀里,蒲遥怀疑自己根本搞不定他。
许钧搂着他去了餐桌,贴着他红彤彤的可爱耳朵亲了亲,“一会儿遥遥不用动没关系,一切有我。”
听到这里蒲遥稍微松了口气,不用动就好,应该没那么难吧?
两个人排排坐在一块吃饭。
饭菜还是许钧做的,他做饭真的有一手,蒲遥大吃了一顿,一下子完全忘记了。
按照电视剧里情节,两个人要一块洗澡的,但是蒲遥一点也不习惯和别人一起洗澡,最终是自己一个人去洗。
接着要进入“滚床单”的正题。
他打开门一看,许钧早就捧着一束花坐在床上。
整个房间布满了粉色的玫瑰花,软软的床上洒了一些新鲜的花瓣,房间里香香的,不知道喷了什么香水。
还放了唱片,唱得都是两好的情歌。
浪漫得要命。
完全按电影里来办的。
蒲遥一下子被这大阵仗搞得不知所措。
许钧从床上弹跳起来,一把将他搂上了床,挠了挠蒲遥的胳膊把他逗得哈哈大笑。
蒲遥在床上打了一圈滚,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哈哈哈许钧哥饶了我吧!”
许钧把他搂起来亲了亲,“我的好遥遥,哥哥这回可饶不了你。”
蒲遥以为他还要挠痒痒,没想到他竟然不挠了,轻轻帮他擦了擦眼尾的眼泪,就开始吻他。
“宝贝遥遥,搂着我脖子……”他舔了舔蒲遥粉嫩的唇,“别怕,,老公会让你舒服的……”
准备了差不多一个月,前前后后还带着蒲遥学电视里的人物,他当然不敢给蒲遥看更刺激的东西,怕他觉得恶心。
自己找了几部动画漫画学了学,再查了些资料,也算是有了底。
“遥遥……”他紧张的抚摸蒲遥的背, “你别紧张,不紧张啊。”
蒲遥乖乖的躺在床上,一点也不紧张,反倒许钧紧张得要命的样子。
刚想说什么,许钧已经吻了过来堵住了他的唇。
…………
蒲遥是第二天下午四五点才起的床。
他一醒来,许钧像是装上了什么雷达似的跑了过来。
“遥遥,还疼不疼啊,我煮了清淡的粥,我喂你吃。”
“……”
稍微动了一下难得要命。
昨天晚上这个家伙疯了。
说什么“只要躺着就好”,他以为是轻轻松松的,没想到差点……
中途还昏迷了一次,迷迷糊糊的醒来,许钧正在亲他……
不用看就知道,他现在浑身都是……,特别是……,不仅被亲了很久,还……
他的许钧哥可真是天赋异禀、精力旺盛,像头牛似的。
大早上的还忙里忙外,做早餐、洗衣服洗被子,现在看着还是神清气爽、精神百倍。
许钧其实一直很小心,毕竟他扎扎实实做过笔记好好学习过,蒲遥虽然没受伤,但是许钧一直……,兴奋得跟疯了似的。
这会儿一动就不舒服,下床就腿软。
他觉得自己骨头都是软的。
蒲遥说:“要刷牙洗脸才吃饭。”
蒲遥是比较爱干净的。
虽然身上已经被洗了一遍。
许钧亲了亲蒲遥,“遥遥等着,老公这就拿毛巾和牙刷。”
“我自己去,我还要上厕所。”
许钧贴了过来,亲了亲蒲遥:“我抱遥遥去卫生间。”
蒲遥尝试了一下自己去,最终还是妥协了。
让许钧抱他。
到了厕所才让他放下了。
不给许钧进去,自己去上。
结果上个厕所差点上哭了,不舒服,很不舒服,他觉得他身体要坏了,得了重病,快要死了。
许钧在门外听见他在哭,抱着他哄,“遥遥哪里疼?不哭不哭,告诉哥……”
蒲遥哭道:“我快死了……”
吓得火急火燎带着他去了医院。
医生咳咳两声看着他们俩。
最终只说了一句,“年轻人,节制点。”
在医院看了看,开了药,许钧还带他做了头部检查,看看他失忆能不能治好。
结果三天后出,两个人拿了药就回家了。
………………
一个男人从病房里出来,盯着两个人的背影。
如果蒲遥记得住,一定会认出他是火车上王超的朋友。
他拨通了电话:“喂阿超!你猜我看见了谁?不是,是蒲遥!碰见他和一个男的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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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们我到家了~再发一章!
比心!
第 95 章 我去广州找你21
王超坐在黑暗的房间中。
大白天的,关着窗帘抽烟。
电话放在桌子上开外放音。
“查到了,间歇性失忆症,会失去一段时间的记忆,如果不被提醒也许会永远忘记。”
房间里吞云吐雾、云雾缭绕的 ,王超眯着眼睛听着。
难怪。
难怪蒲遥会和许钧一直在一块。
不接他的电话,也不理会他们这些人。
他以为蒲遥厌恶他所以不理会他。
方宝利接手皮鞋厂之后,蒲遥竟然火速辞职了。
几乎就在见到了方宝利的第二天。
他比方宝利更早的查到了蒲遥在哪里。
他蒲遥和那个叫许钧的男人一起在书店看书,他的朋友无意中碰见了。
蒲遥消失的时候他很着急,几乎动用的一切的关系去查。
广州实在很大,一些城中村鱼龙混杂,蒲遥没有去找工作,他几乎是难以查到的。
那大半个月几乎没有蒲遥任何消息,他甚至以为蒲遥遇到了危险 ,或者是被拐卖了。
毫无疑问,是那个叫许钧的男人。
他还让人去两人的老家去查。
一查,也没见到人,倒是查出了蒲遥在村里的过往。
过得很不好,亲戚占据了他的房子和地,没办法生存下去才来广州打工。
如此又去广州的城中村附近排查。
没查两天,竟然在一个书店遇见了。
说来也巧,他朋友的表哥开了一家书店,有天他朋友去书店正好碰见了蒲遥。
蒲遥的照片他们都见过。
当时在游戏厅的时候王超没忍住,给他偷偷拍了照片,他长得惊为天人,见过的人根本忘不了,一眼就看见了蒲遥。
连忙联系了王超。
王超几乎是三十分钟之内就赶到了。
他没有直接进书店,而是在和朋友在一块,从后门去了二楼看。
他冷冰冰的站在二楼,从上往下能看见蒲遥乖乖坐在椅子上看书。
他的身边是那个叫许钧的男人。
和在他身边完全不同的是,蒲遥在许钧身边自在得多,开心的笑着,还主动和他说话,许钧去买东西给他吃他也不客气。
仿佛他是可以用许钧的钱的、可以接受许钧的好。
可却不接受他的。
当初的包子、盒饭,几乎是强迫他接受的,连方宝利的零食也编了理由才收。
这个叫许钧的男人有什么好?蒲遥早早把他当做了自己人,从一开始就念叨着他,工作、辞职都和他在一起。
他们一定同居了吧?
王超几乎每天的观察他们,越观察越没有勇气去找蒲遥。
如果让人知道他竟然如此优柔寡断,说什么没有勇气,估计要被人笑话死。
可是蒲遥在许钧身边是那么开心,他那么自在,再也没有想起他。
有一次蒲遥去小卖部买冰棒,他没忍住站在了他身边,和他搭了话。
“哪种冰棒好吃。”
他这么一问,蒲遥竟然接话了。
“那个巧克力牛奶冰棒,特别好吃。”
他说话的时候还对着他笑了一下。
他犹然记得第一次见蒲遥的样子。
他现在和那个时候相比变化真大。
他不再害怕这个世界,也不再畏惧和别人搭话,也会对他释放善意。
那是他从来没见过的笑。
等他再想说什么,蒲遥已经买了冰棒离开了。
仿佛他只是个陌生人。
后来不久,他听说许钧开了个公司。
方宝利也知道了。
方宝利打了个电话给他。
“阿超,你知道那个谁,遥遥那小情郎许钧知道不,他竟然开公司了,要不要搞死他?”
方宝利在生意上是个狠人,下手比他狠多了,他出生在商贾之家,从小就耳濡目染,能在几个强势的姐姐手里有一席之地,他可不是那么简单。
而他接手皮鞋厂之后受了大挫折。
因为蒲遥在见过他的第二天就辞职了,和他的小情郎私奔了。
当时王超满满酸意的说许钧是蒲遥的小情郎,他还觉得他那酸劲没必要。
如今觉得必要得很!
他那个小情郎那么好?为了他放弃了五千的高薪?一个打工仔能有什么,他一个手指就能碾死。
而蒲遥也那么狠心,他明明对他那么好,就算蒲遥不接受他,他们也算是朋友啊。
打游戏、吃零食,蒲遥和他在一起都很快乐。
可他一声招呼都没打就辞职了,让方宝利感觉蒲遥一定很讨厌他。
当然,罪魁祸首一定是那个叫许钧的男的。
如今知道这家伙竟然还想在他们广州的地界开公司?
门都没有!
王超沉默了片刻。
“我知道,那个公司遥遥有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
方宝利不敢相信蒲遥怎么会有钱开公司?一半的股份?
蒲遥有什么钱?
对了,那个打工仔许钧又有什么钱?
据他所知,这个公司的还算是正经的公司,卖鞋的。
找到是一个温州老板供应,那温州老板和他大姐的关系不错,做的鞋品质上等。
他知道许钧的钱一定是经不起推敲的,他的供应商他也能直接断绝,但是他得拉上王超。
他这事要么不做要么做绝,打算让许钧背上巨债,一辈子也翻不了身!
所以他才要拉上王超。
万一事发、万一被蒲遥知道是他们俩搞的鬼,可以把王超推出去挡枪。
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个公司有一半是蒲遥的。
那还搞什么?他要是敢动什么手脚,估计要把蒲遥害死。
蒲遥这么漂亮,喜欢他的人多的是,他一旦发生什么有的人是想要担着捡漏,到时候非但不能把许钧按死,还会让蒲遥恨死他。
他对蒲遥的感情十分复杂。
很喜欢,但是知道蒲遥一句话也不说就辞职之后已经决心不再喜欢他。
没准人家讨厌死他了。
可是人总是要抱点希望的,他父亲总是告诉他“做人留一线”,这些道理再浅显不过了。
没准他还有机会呢。
王超这么一说他就偃旗息鼓。
只是静静的看着,看他能搞出个什么花样来。
没想到一鸣惊人。
这人竟然有点本事。
连他姐都关注到了。
“宝利!他们家哪款限量版的鞋我真是喜欢死了!你不是和遥遥是好朋友吗,这鞋是遥遥亲手设计的,真真真是太好看了!”
他姐的一句话直接让他愣了许久。
蒲遥亲手设计的?
可是蒲遥不是小学还没读完吗?他爱吃爱玩游戏,也只会做些车间的简单工作,就连想要把他调来当自己的秘书,也是存了养他一辈子打算。
他竟然能设计得出这样的鞋子?
骗人的吧?
他是做生意的,一看就知道这些设计灵气满满,完全不能想象这些设计竟然出自蒲遥之手。
蒲遥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很适合被人宠着、养着,他一辈子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开开心心看电视玩游戏和吃好吃的就行了。
如果,蒲遥和他在一起的话,真的也能展现自己的才华吗?
方宝利陷入了沉思。
于是这件事王超和方宝利都没有插手,只是一直全程围观。
王超安静的看着一切,几乎已经死心了。
蒲遥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看起来很快乐。
也许,他跟适合他的同乡。
只是没想到这么一出!
蒲遥竟然有失忆症!
他猛然想起第一次见到蒲遥的时候,他手里写着地址,一遍遍记许钧的名字。
医生说他的失意症并不会完全忘记所有的事,只要一遍遍记、有人提醒复述之前的事情,他又会慢慢记起来,只是不是那么清晰。
蒲遥为了来广州打工一遍遍记许钧的名字。
甚至当初在火车上,蒲遥差点记不住许钧的名字,还是他好心帮他一起记。
没想到如今成了这样的局面!
好友的电话还在继续。
“还有阿超……有件事怕你知道了会发疯。”
王超的声音平静:“说吧。”
“我还知道查到了他去医院的另外一个目的,是、是看身体……”
看身体?
这什么说法?
去医院一般只有是看病,看什么身体?
“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那个小孩被陪他一起去医院的男人上了,弄得挺狠,要去医院的地步……”
好友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电话对面一阵巨响,接着只有“嘟”“嘟”“嘟”的忙音了。
王超的房间里一片狼藉,烟头烟灰缸碎成了无数瓣,桌子都被推翻了。
他满眼阴狠的喘着粗气,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有件事要你帮忙,有个人,我想让他消失。”
…………
蒲遥最近总是觉得有人在看自己。
他报了几个兴趣班,比如绘画班。
他已经担任了公司的设计总监,很多知识需要学习,当然基础的绘画很有必要。
许钧让他别太放在心上,当个兴趣爱好都是可以的。
他还报了个书法班、艺术鉴赏之类的。
培养一下美学基础。
鞋子的设计出来,如今卖得火爆,还不需要他出新的设计,这段时间没什么事情,一般都是去上课。
许钧比他要忙点儿,让一个信得过的司机保镖一直跟着他,接送他上下课。
蒲遥长得好,他一来这个班就受到了全班的注目,有人看他很正常。
但是不是这种感觉。
就算是在无人的楼梯、或者去厕所都有人在注视他。
那种强烈的、宛如实质性的黏在他身上的目光让他几乎难以忽视。
那天画得有点入迷,下课有些晚,没什么人了。
下楼梯的时候总是觉得后面有轻轻的脚步声。
这个时代的楼梯口的灯普遍不亮,昏昏沉沉的很吓人。
蒲遥加快脚步跑下去拿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吓得他慌张的快跑。
临近一楼的地方突然撞到了一个人。
“对不起、对不起撞到了你!”
蒲遥走得太急,把人撞到了。
“王超?”
蒲遥没想到是绘画班的同学。
这个同学是上个星期来的,坐在他的后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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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们早上好!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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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6 章 我去广州找你22
因为王超来得晚,跟不上,所以很多知识点不懂,经常来找蒲遥请教问题。
他还给蒲遥带零食和水果。
人也比较开朗健谈。
一来二去两个人熟悉了起来。
王超说:“遥遥,怎么了?是不是有人追你?”
他把蒲遥挡在身后,望着上面的楼梯口,“别怕,我上去看看。”
蒲遥有点紧张:“算了,也许是我想多了,没什么事王超,我们走吧。”
王超说:“不行,万一是歹人呢?万一对你不利,这次不能抓不到,下次还这样怎么办?”
他像个嫉恶如仇的大侠似的,非要去看看。
不等蒲遥多说,已经大步跑了上去。
不一会儿就传来了王超的声音:“哪里跑!”
脚步声急促起来,接着还传来了打斗声。
很快, 蒲遥听见王超一声惨叫,急忙往上跑:“王超!”
蒲遥才跑了两步,就听见王超的声音:“没事,我抓住了,按着他下来。”
只见王超紧紧抓住一个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男人,蒲遥只看了那人一眼就被王超收伤的胳膊吓到了。
鲜血淋漓,看起来相当严重,还在流血。
蒲遥急忙说:“赶紧去医院,你的伤口很严重!”
“对了,报警……”蒲遥说,“我报警……”
才说完,王超的几个兄弟已经来了。
他们惊讶道,“阿超你怎么了?”
他两个兄弟接手了犯人,一边报警一边押送过去。
另外一个兄弟开着车,“阿超,我带你去医院。”
蒲遥说:“我也去!你疼不疼?都是我……”
如果不是因为帮他,王超也不会被歹徒伤到,那歹徒还带着刀,蒲遥刚才看了那歹徒一眼,那么高大的一个人,很壮、一身的肌肉,一看就是力气大的狠角色,如果他单独碰上后果不堪设想。
王超把那人送去了警察局,相当于救他一命。
王超笑着摇了摇头,“这点伤没多大事,倒是你遥遥,不能太晚回去吧?我见你每天都早早回家,司机等着你呢。”
蒲遥说:“我和司机说一声。”
王超不说话,他上了车。
蒲遥也跟着坐了进去。
王超的朋友车上正好有简单的包扎工具,放在蒲遥身边就开车了。
蒲遥低着头帮他包扎止血,那伤口鲜血淋漓,触目惊心,蒲遥也没学过怎么包扎,只能像电视剧里那样包一包,做简单的止血以及不让伤口多暴露。
包扎完就打电话给许钧。
王超的狭长的眼睛微眯。
余光看见蒲遥拨通了电话。
“同学受伤了,我去医院。”
“嗯,就晚点回来。”
王超心如刀绞,佯装温和的脸色差点绷不住。
“女朋友?”
蒲遥低着头,只说了一句:“不是。”
王超咬了咬牙,还是说出了那句话:“男朋友?”
蒲遥犹豫了一下,但随即点了点头。
刹那间嫉妒的情绪如浓墨般将他淹没,他胸膛大幅度起伏,恨不得此刻把那姓许的贱人碎尸万段!
在这个时代同性恋是多么另类。
说出来、公开都会招人非议、甚至被人用有色眼睛看待。
可是蒲遥一点也不在乎,他大大方方的承认。
承认那贱人是他男朋友!
原来,他们真的在谈恋爱啊。
是怎么把蒲遥骗到手的?
趁着他失忆给他灌输他的存在?让他把所有人都忘掉,让他整个世界都只有他一个人?
将人锁在自己的身边,道貌岸然的对他好,接着好作弄人?
不知道弄过多少回。
他这么香、这么可爱、这么美丽,那男人一定是爱极了,恨不得时时刻刻搂着抱着亲吻着。
更何况蒲遥是承认他的。
是光明正大的介绍他们的关系的。
没有一点隐瞒!
“呀!你的伤口又流血了!快到医院没?看起来有点严重……”
刚刚包扎好的伤口,不知道怎么回事又流血了。
蒲遥担心的看着他。
不一会儿终于到了医院,蒲遥陪着王超看了医生,医生给他止血包扎,打了破伤风针。
距离蒲遥打电话二十分钟又接到了许钧的电话。
“遥遥,我到医院门口了,你出来。”
蒲遥刚才打电话给许钧,只是告诉他自己晚点回去,因为司机也跟着来了医院,没想到许钧接到电话立刻就来了。
王超才刚刚包扎完就听见蒲遥的电话响了。
诺基亚的声音大,能够稍微听见对方的声音。
他只是听了一耳朵就知道是许钧那贱人。
低着头看自己的伤口,“遥遥先回去吧,不然男朋友会担心的。”
看起来是相当的懂事体贴。
蒲遥说:“我喊他过来,我们一起来陪你吧,你是因为我才受伤的。”
王超:“……”
这是要把他的心戳出个洞啊。
等着那贱人过来秀恩爱?
呵。
王超说:“不用了遥遥,你快回去,我朋友在这里就行了,已经包扎好了,应该没什么大碍。”
蒲遥说:“我已经把医药费交了,有什么事你打我电话,我马上过来。”
王超笑笑:“别担心,没事的,小伤。”
蒲遥又叮嘱了两句,才和他分开。
王超站在二楼的急诊室冷冰冰的往下看。
正好看见蒲遥出了医院的门,许钧就迎了过来。
这贱人应该知道自己多么招人恨,竟然招了保镖护着。
蒲遥身边这个家伙很厉害,他身边的也不赖。
只是送“受伤的同学”去医院,这男人就忍不住自己来了。
很快,不到半个小时就到。
把人管得严严实实的。
他能看见许钧一看见蒲遥就迎了上去,接着就紧紧握着蒲遥的手。
那是和他之前碰蒲遥不一样的握法,一看就知道两个人是什么关系。
把蒲遥漂亮的手握在手心里搓了搓,捧着他的手亲了一下。
从他这个角度能感觉蒲遥精巧的耳尖、翘挺的鼻子和长长的睫毛。
他的头发也软软的,穿着个白色小T恤,看起来像个小天使似的。
那男人恨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抱蒲遥了,眼神都黏在他身上,挨得也很近。
很快的,两个人就上了车。
现在才不到八点,两个人在天河区买了房子之后一直住在一起,许钧无论多忙每天都要回去。
那么长的时间,吃饭、洗澡、看电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多时间,周围都没有人,只有他们两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想而知。
毕竟这狗男人一见到蒲遥就两眼放光,恨不得贴在他身上似的,回到家恐怕要把蒲遥时时刻刻搂着怀里了,说不定三分钟就要亲那么一下。
毕竟蒲遥是那么软、那么可爱,那么让人喜欢。
怎么办。
好想让许钧那贱人死。
…………
两个人回到家,许钧快速做了饭。
他现在做饭熟练得很,又快又好吃,分量也把握得精准,确保没有剩饭剩菜,吃得也饱饱的。
吃完饭休息了一会儿,许钧切了水果过来。
不多不少小小的一盘,两个人边看电视边吃。
大彩电,看得很清晰。
蒲遥很喜欢看电视。
最近看《我和僵尸有个约会》,蒲遥几乎每集都追。
但是今天他一直在和别人发短信。
“遥遥在和谁发短信?”
“王超。”蒲遥低着头打字,“他今天因为我受了伤,刚才送他去医院包扎,我以为止血了就好,没想到这么严重,他还要住院观察。”
“怎么了许钧哥?”
他抬头一看,许钧的脸色很难看。
“没什么。”许钧的脸色沉沉的,“你说的绘画班里的新同学就是他?”
“嗯。”
许钧的脸色冷了下来。
王超怎么可能碰巧出现在蒲遥身边?
没有任何预谋才有鬼!
故意受伤?英雄救美?
说不定那什么歹人就是他的人。
而他这段时间总是有人针对他,看起来是起了杀心的想要除掉他。
这狗男人忍不住了吧?
是不是发现了蒲遥忘记了他,如此又开始了新的身份,在蒲遥面前刷存在感。
没门。
“遥遥,最近公司的事情忙,可以来帮帮我吗?”
蒲遥说:“那我和老师请假,明天就去。”
…………
王超在医院躺了一两天,已经得知蒲遥兴趣班请假。
一定是姓许的搞得鬼。
以为这样就能独占蒲遥了?
没门。
他猜蒲遥一定是去了公司,果然,他每天和许钧成双成对的出入。
那狗男人和他形影不离。
但是最近那男人不得不去出差。
虽然每天有保镖跟着,但是许钧不准保镖离蒲遥太近。
这狗男人看谁都是脏的,生怕保镖喜欢上蒲遥,每每找保镖都找的有女友或结婚的男人。
王超这段时间像个贼似的一直跟着蒲遥。
不知道是什么心理,竟然有种隐秘的快乐。
蒲遥在干什么、他今天的心情如何,他对谁笑过他都能一清二楚。
仿佛他是世上最了解蒲遥的人一样。
是比许钧还要了解的亲密关系。
那天,他敏锐的察觉到不太对。
蒲遥的表情、眼神不对。
当初、第一次见蒲遥的时候,他躺在卧铺上观察他,仔仔细细从衣服到表情都没错过。
如今他又怎么会看错?
仿佛是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在午夜突然惊醒般慌张不安的神情。
他只是坐着车去公司上班,保镖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目送他上电梯。
这栋楼好几个公司。
二楼突然停了一下,王超上来了。
一见面就自然而然的把早餐给蒲遥,“给你带了大肉包子,我就知道你没吃早餐。”
蒲遥愣了一下,仔仔细细的观察他。
很陌生。
不认识。
他又失忆了。
但是他和自己那么熟的样子,说不定……
“你……”蒲遥有点紧张,“你是……?”
王超自然而然的按下六楼电梯,“怎么了遥遥?一大早睡懵了?”
他笑道:“我当然是遥遥的男朋友,许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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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们比心!
第 97 章 我去广州找你23
许钧是自己的男朋友。
蒲遥对这个印象深刻。
仿佛是反复记了多次。
他记得之前应该是找他打工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坐在大豪车里,还有保镖接送。
但是他脑子里有句话很清晰,“许钧是他男朋友”。
蒲遥仔仔细细的观察他,总觉得他一点也不像。
有点眼熟,应该是经常见到的,但是他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
真的是自己的男朋友吗?
六楼很快就到了。
这个环境,蒲遥只感觉十分陌生。
仿佛从来没有来过。
接着,他的男朋友“许钧”领着他去了一个大房间。
“这是遥遥的办公室。”
这个房间装修得十分高档,一看就用了心思设计装修的。
房间里种了郁郁葱葱的绿植,空调、电视应有尽有,还有游戏机、零食柜。
也有办公桌和很多白纸。
窗边放着一副画板,蒲遥走过画板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知道怎么描绘什么。
“遥遥现在当了设计师了,也经常画画。”
他这么一说,蒲遥觉得就是的,他虽然不记得,但是做过的事只是失去了记忆,如果被提及,会有印象。
蒲遥坐在办公椅上,却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坐过这里。
男人走到他身边,温热的大手按在他肩头,贴着他的耳畔和他说话,“遥遥,我们过几天就要去国外登记结婚了,前阵子忙了那么久,现在没什么事,不用来办公室,我怕你太辛苦。”
结婚?
蒲遥完全没有这个印象。
男人和男人可以结婚吗?
蒲遥看着他的脸,问他,“你是许钧吗?”
男人的脸色僵了一下,接着一把将他搂在怀里,自然而然的吻了吻他的耳垂,“我当然是,我是遥遥的男朋友是毋庸置疑的,遥遥是不是又忘记了?没关系的遥遥,老公帮你慢慢回忆起来。”
他把蒲遥就抱在他大腿上,坐在办公椅抱着他,男人的胸膛贴着他的后背。
呼吸很重,身体很热,蒲遥能够听见他心跳的声音,几乎到了危险的地步。
可是他表面风轻云淡,自然而然的,像是做过了无数遍。
办公室的空调很凉,但是男人的呼吸滚烫,喷薄在他纤细雪白的脖子上,像是将他灼烧似的热。
高挺的鼻梁贴在他下颚,贪婪的嗅着他的气味。
双手握在手心十指相扣紧紧握着,抱得也很紧,从腰腹到胸膛,尽可能的贴着他。
像只蜘蛛似的织成了网紧紧将他网住。
蒲遥下意识的挣扎了一下。
男人见他挣扎了,连忙放开了他,“怎么了遥遥?”
蒲遥离开他的怀抱,摸了摸自己后颈,“你弄得我好热。”
蒲遥试图组织语言来描述自己这怪异的感觉。
又喊了一声:“许钧哥,你流鼻血了!”
男人往鼻子一摸,摸到了满手了血。
他满脸通红,连忙捂住鼻子,“没事的遥遥,我就是有点上火,多喝点凉茶就可以了。”
他说着连忙去了卫生间,蒲遥跟着他去,“你没事吧。”
男人在洗手池边冲了好一会儿才止住了血,又用纸擦了擦,蒲遥连忙给他倒了杯凉水给他喝。
“还好么?”
“没事。”
男人的耳朵跟脖子全红了,捂住鼻子,生怕还会流鼻血似的。
蒲遥说:“许钧哥,这是在公司吗?为什么没看见其他人?”
男人说:“遥遥喜欢安静,设计需要安静才有灵感,所以我们就单独租了这里。”
蒲遥点了点头,这里的摆设、绿植他都挺喜欢的。
“可是……”蒲遥眉头微皱,“你为什么不是四川这边的口音?”
男人连忙说:“遥遥忘记了么?咱们的广告在央视投放,我和那边的人接触多了,就变成了北京口音。”
蒲遥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是男人已经把包子放在他手里,“遥遥吃吧,待会儿要凉了。”
包子还是热乎乎的,在空调房里再放久一点估计会冷。
包子皮薄馅多,鲜咸多汁,十分好吃,蒲遥不一会儿就吃完了。
吃完了东西休息了一会儿,忍不住的画了一会儿画,发现自己的确是能画画的。
男人那在一旁跟着他画,“我和遥遥一起去兴趣班学的,但是遥遥天赋异禀,画得很好,我只是学了点皮毛。”
蒲遥看他的画,的确只是皮毛。
桌子上摆着一些时装、鞋子的杂志,蒲遥对这些都感兴趣,一看就到了中午。
男人提着饭过来吃。
用精致的饭盒提的,一看就是很贵,但是蒲遥打开的时候眼皮动了一下。
好像,不是他喜欢吃的菜。
每道菜都摆的很好,做得相当精致。
蒲遥尝了一下味道,也很好吃。
但是感觉不是他日常吃的饭菜。
吃完了午饭,休息了一下,下午继续画了点东西。
接近下午五点的时候,男人突然说:“遥遥,我们要登机了,今天晚上去美国好不好?”
蒲遥说:“不是说过几天吗?”
男人说:“刚刚接到消息,要紧急去美国出差,正好,遥遥和我一起去吧。”
蒲遥想了想,没有拒绝。
他不知道出国要护照等一系列前期准备,身上只有一张身份证而已。
但是王超不是要带他去美国,而是先去北京。
因为许钧要回来了,很快。
从后门出来,正好避开了保镖。
如果许钧不是那么占有欲强、不准保镖时时刻刻贴身的话,他没有任何机会接触蒲遥。
上了车直奔机场。
机场很远,开车过去要点时间。
途中蒲遥饿了,还下馆子吃了点东西。
路途中已经是夜幕降临,蒲遥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外面的等,一幕幕的灯火从他眼底划过,王超突然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看着车窗外的灯。
如漫天的星辰落入他的眼底,他美丽的眼眸如同举世无双的珍宝。
王超心念一动,说:“遥遥附近的灯火很美,我带你去看看。”
蒲遥说:“不去机场了吗?”
“看完再去。”
那是一片海滩边,路灯都十分明亮,还有许多彩灯。
各种发光的玩具都在,还有荧光棒,荧光项链等。
“今晚这里有一场烟花表演。”
很清澈,沙滩的沙子非常细腻,,赤脚踩在上面非常舒服。
蒲遥踩在水边走着,这感觉十分新奇。
“第一次带遥遥来海边,喜欢吗?”
海边的风覆盖了盛夏的热浪,带着一丝凉意,吹在脸上格外的舒服。
海浪一声一声,盖过了一切的喧嚣,在这儿走着,仿佛忘却了一切的烦恼。
海平面渐渐的黑暗下去,遥远的彼端一轮明黄的明月缓缓升起。
“嘭”的一声,天空炸开一朵绚烂的花。
美丽的烟火宛如流星、如金色的雨落向了人间,蒲遥抬头仰望,如宝石般璀璨的眼眸里落尽了星辰。
“好漂亮啊……”
他发出了感慨。
烟花一落一朵的落下,他身边的男人看着他温柔的笑,“是啊,好漂亮,我的遥遥。”
王超几乎没看烟火,这些烟花他看过无数遍,远不及此刻的美好,他仿佛第一次发觉烟花的美丽的一般,目不转睛的盯着蒲遥的眼睛、他的脸在看。
好漂亮。
他牵起蒲遥的手,在他的手心深深吻了一下,然后抱着人转了两大圈,在沙滩上发疯似的跑。
“好喜欢!好喜欢遥遥!遥遥我喜欢你!我好喜欢你!”
他开心的抱着人在笑,仿佛这一刻拥有了全世界。
当他把蒲遥放下的时候烟花表演已经接近了尾声,比之最绚烂之时要暗不少。
明暗交错间他看见了蒲遥那双美丽的眼睛。
正在看着他。
“你不是许钧,不是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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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们早上好!
还有一章~!
下章这个世界完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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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8 章 我去广州找你24
也许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他的神色很平静。
“遥遥怎么知道我不是许钧,我不是,那谁是谁遥遥的男朋友?”
本来只是试一下。
甚至不敢用自己的名字,而是许钧的。
潜意识的知道蒲遥不会记得自己,但是他一定会记得许钧的名字。
他顶替了许钧的名字,说自己是他的男朋友,在观察蒲遥的反应。
没想到蒲遥很快就接受了“许钧是他男朋友”这个事实。
他一定深深的记得这件事吧?
而他,用了别人的名字?
蒲遥会在第几天发现?
也许那时候已经骗他去了北京,也许那时候他们已经在美国了。
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很快蒲遥就发现了,才不到一天。
或者说蒲遥一直都没相信过,他在观察,观察那些异常,然后推翻他的理论。
“是我对遥遥不好吗?”
那年在火车上第一次见他,他好像已经喜欢上了他。
明明只是一面之缘。
但是他不是什么善良的人,世界上那么多人,却偏偏对他伸出援手。
蒲遥防备他、害怕他,可他偏偏还强买强卖。
惹得他哭了起来,无助不安又十分可怜。
出言威胁才强迫他吃了东西。
很久很久以后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如果当初把早餐、卧铺给蒲遥的不是他,是别人的话,蒲遥是不是不会那么不愿意?
也许还不需要许钧来,单单是方宝利,蒲遥可能也不会哭。
方宝利嘴甜会哄人,很会讨人喜欢,他一定会有办法哄着蒲遥既吃了东西又让人好好睡着。
比如他让蒲遥来打游戏给他零食吃,理由合理又自然而然,如果是他的话只会把人强塞进车里带着人去玩。
会惹得蒲遥更讨厌他。
而现在,他也只能借由别人的名义带着他出来玩。
仿佛是圆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个愿望。
他当时心里想,要带蒲遥去看广州的灯。
蒲遥说:“我好像忘记的许钧长什么样子,但是我能记住和他在一起的感受,和现在不一样。”
王超自嘲笑笑。
他也知道自己脾气不好,惯来是个不讨人喜欢的臭脸,在这之前他不需要讨别人喜欢的,后来为了让蒲遥喜欢他装成了蒲遥温和有礼、开朗健谈的同学。
但是不够,依旧只能当蒲遥的朋友。
有时候他在想,蒲遥的变化真大。
假如他此时依旧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没有在成长中逐渐放下防备、逐渐变得自信大方,逐渐相信这个世界的话,他甚至用新的身份也不可能和蒲遥成为朋友。
他可能依旧是那个缩在自己壳子里的小乌龟,浑身上下都没有安全感,拒绝和全世界交流。
王超看着他的眼睛:“遥遥知道我不是,为什么还愿意和我一起出来?”
不怕我是坏人、不怕我会害你?
蒲遥美丽的眼睛在逐渐暗淡的烟火中依旧烨烨生辉,仿佛海上的潮汐、皎洁的明月都在他的眼中,像辽阔的海域中瑰丽的珍宝。
昏暗的环境中,他的眼睛让人有种温柔的错觉。
“我不确定你是谁,但是你可能是我的朋友……”蒲遥说,“我对你有些熟悉,应该时常见到你。”
如果不熟悉的人、坏人,蒲遥在见到的那一刻可能就会防备起来。
他虽然不记得,但是他会本能知道谁好谁不好。
“你是谁?”
“为什么要用许钧的名字。”
“我……我是王超,你来广州的路上我们相识的,那时候你来广州打工,在火车上,我们同一辆列车,位置也很近。”
蒲遥笑了笑:“你一定帮助过我吧,我们是朋友吗?”
“是……但我没帮你什么。”
如果蒲遥能够记得057的话,此时一定能够知道这一切的过往。
他列车上实际是危险重重,这也是他在失去记忆后对人分外防备的原因。
如果不是王超一行人和他搭话、出手帮他,他可能早就被人贩子拐卖,也许被挖走内脏售卖,死在哪个角落里。也许像广州街头四处乞讨的可怜人,手脚被故意挑断,做成残疾人乞讨,日夜被人控制着。或许又是因为长得漂亮,被恶心的变态玩弄。
绝对不可能在广州找到许钧,和他进厂打工,又被带上了这辆创业的列车,变成现在这样。
现在的他是自由的、安全的,对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和善意,更不会害怕别人。
“王超,你为什么要说自己是许钧?”
“我……”
话到了嘴边却始终说不出口。
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你。
在游戏厅卫生间没有完全明确表白,遮遮掩掩的说教他谈恋爱。
我喜欢你,想和你谈恋爱,想变成你的男朋友。
我很羡慕许钧。
想要成为他。
哪怕只是片刻。
哪怕这如同泡沫一般很快会被识破。
“……我。”
他再也说不出什么,因为他看见蒲遥的身后,蒲遥喜欢的人、蒲遥的男朋友,真正的许钧已经来了。
他风尘仆仆,跑得很急,应该是找了蒲遥很久,应该是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了这里。
“遥遥!”
许钧大声的喊了起来。
王超的声音平静,“去吧,遥遥,许钧来了,他才是你的恋人。”
蒲遥回头一看,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他不是那么记得许钧的样子,但是此刻许钧的神态和动作十分真实。
一看见他会不自觉的感受到一些情绪,那是朝夕相处更为亲密的感受。
转身看了一眼王超,笑道:“谢谢你带我来看烟花,很漂亮。”
…………
许钧几乎是冲了上来,连忙抱住了蒲遥,接着从上往下仔仔细细的看了看他,看他有没有受伤、有没有被人碰过。
“担心死我了,遥遥,你怎么会在这里?”
许钧触碰到了蒲遥的眼神,眼皮一跳,接着担心的抚摸他的脸,“是不是又不记得了?”
蒲遥点了点头。
许钧连忙说:“我是许钧,我是遥遥的男朋友,遥遥从绵阳来广州找我,我们在皮鞋厂打了一段时间工,后来我们辞职、创业,赚了很多很多钱,我们在天河区买了房子,是属于我们俩的房子,里面有电视、电冰箱、又游戏机什么都有,我们在这个城市立足了。”
蒲遥笑道:“我有点印象了。”
这才是真正的许钧。
他知道他会失忆,也许面对过不止一次。
所以才知道怎么应对,才知道要告诉他什么,才知道要怎么让他记得。
许钧抱了抱他,“是我不好,没看好遥遥,遥遥怎么会来这里?”
他能冷冰冰的看见王超已经转身离去,只是一个背影。
他不知道这个男人和蒲遥说了什么,竟然趁蒲遥失忆把他带到了这里。
蒲遥回头看了一眼只剩下一个小小背影的王超。
“一个朋友带我来看烟花。”蒲遥指了指已经离开的王超,“就是那个,叫王超,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许钧冷冰冰的盯着王超的背影,“不认识。”
“不是遥遥重要的朋友。”
他抱了抱蒲遥,让他有更多的安全感,“遥遥,我们回家吧。”
…………
蒲遥的失忆症几乎是一辈子都没好。
但是他记的事情越来越多,他的人生并不乏味,反而十分新鲜和精彩。
许钧每次在他失忆后都会告诉他发生过什么,他做了什么事、有什么成就。
还会帮他回忆学过的知识、画过的画。
陪着他慢慢掌握他已经学好的一切本领。
蒲遥要是生疏了,他会和蒲遥一起学一遍,久而久之蒲遥会的一些东西他也会。
“那时候咱们家条件没这么好,我先来广州打工,后来遥遥也从绵阳过来了,你来找我,进厂打工赚钱,本来以为一辈子都是打工仔的,后来我们俩辞职创业了,就是现在的公司,呐,我们的公司第一款鞋子、商标都是遥遥亲手设计的……”
许钧一点也不觉得不耐烦,反而十分喜欢和他讲以前的事情,他也一遍遍回应起他们的过往。
有时候想到什么还会温柔的笑。
“当时遥遥可喜欢吃辣条了,为了个我们还吵过架。”他笑着轻轻的、宠溺的捏了捏蒲遥的脸,“我的小馋猫,我就知道吃的东西多了,也不馋那一个了。”
蒲遥也很喜欢听,许钧一说,那画面感就来了,“还有什么,快给我说说。”
许钧笑道:“还有我喜欢你,我喜欢遥遥……”他说着亲了蒲遥一口,“遥遥那时候刚来,穿着一身漂亮的苗服,哇,那一身可真好看,然后我碰了遥遥的衣服,要对遥遥负责。”
“骗人,我们苗族可没这个习俗。”
“哇,遥遥这个都记得,要不咱们办个苗家的婚宴?当时有个工友回老家结婚,他老婆是苗族的,可隆重了。”
蒲遥说:“不办了,我家人都死了。”
许钧搂着他,温柔的亲了亲,“遥遥不是一个人,我是遥遥家人。我是你的丈夫、是你的朋友、是你的恋人,也是你的亲人,我们在广州相依为命多年,我们彼此是最亲的人,我们是一体的。”
蒲遥似乎也能感受到他的温柔和真诚、以及他迫切要给他的温暖的安全感。
“嗯,我知道的。”蒲遥抱着他,回了一个吻。
…………
这一世两个人都很长寿。
他们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到事业蒸蒸日上生活富足,除了鞋业品牌,也发展了衍生行业,衣服、帽子、皮带、包等等。
而后乘上了互联网高速发展、线上电商、直播等等风口,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国民品牌。
虽然后来有起有落,但是两人的心态依旧很好。
蒲遥在这一世过得安全感十足、也很幸福,就算是事业低谷他也没有害怕过,许钧和他在一起,总是会让他觉得,无论什么难关都要携手通过。
就算一无所有,他们也能从头再来。
那年,他来广州找他。
身上只有三十来块钱,穷得真是叮当响。
可是一转眼,他们有车有房,有了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品牌,也广州这座大城市站住了脚跟。
他们乘着国家高速发展的风扶摇直上,生活越来越好。
他们见证着整个广州的发展,混乱无序的广州火车站也变得越来越宽广、越来越整洁干净,曾经扒手无数、鱼龙混杂的火车站,如今已经是路不拾遗。
他们一同见证了这个盛世。
两人都是穷苦出身,有了点钱之后也为家乡做了些贡献,修学校、修路都捐了钱,蒲遥在很小的时候要走三个小时山路才能去学校上学,连小学也没毕业,他希望再也没有人有像他一样的童年。
每年也会将收入的一半放入自己创立的公益基金会,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
他也因此两人的名声都很不错,在年迈时依旧有许多人记得他们。
房子换了几次,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许钧在年少时拼尽全力保住的自己家的宅基地还在,两人决定回家建个房子。
当时村里没什么年轻人了,几乎都外出打工,村里留下的都是老人。
他的宅基地正好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好在风景优美,地势也宽阔,门前还有条小河。
两个人在家里种了花种了菜,蒲遥没事就在家画些画,许钧也研究出了更多的美食。
他还在村里修好了路,和当地政府联系,投资打造了个旅游小景点,村里很多家做了民宿、农家乐,年轻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蒲遥这一辈子活了九十九岁,许钧一百零二岁,都是属于长寿。
饮食方面在后来很注意,身上竟然也无病痛,走的时候相当平静。
那天风和日丽,两个人在花园里、树荫下坐在摇摇椅上休息。
午后的阳光从树叶罅隙洒落,洒在两人银白的头发上、干净又柔软的衣服上。
蒲遥感觉许钧在看他。
他略微转头对他笑了一下,然后舒服的躺在摇摇椅上。
一摇一摇的,闭上了眼。
【世界四·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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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们早上好~!这个世界到此结束啦
下个世界——《贵族男校》做下预告
下个世界我遥遥是出身顶级门阀,是家里千娇百宠的小少爷,在设定是在学校里嚣张跋扈万人嫌,遥遥一穿来,身份突然转变,从顶级世家跌入泥潭……之前惹过的人纷纷落井下石……
我们的遥遥宝宝该如何应对,怎么在学校生存下去呢?
大概是个万人嫌变万人迷的故事,有点狗血,嗯,设定了忠犬直男、顶级世家的恶劣学弟,高岭之花学生会会长,病娇前男友等等等等~
宝贝们,下个世界不见不散!
不知道能不能改文案,听说一改文案就会乱码?想把世界类型加一下!
爱你们比心!
第 99 章 贵族男校1
“哈哈,好惨,薛慕又被找麻烦了。”
“谁让他没有认清自己的身份,他可是‘无领带’一年级生,竟敢惹上遥哥?活该!”
“听说是想英雄救美学偶像剧里一样救下遥哥的‘女人’,就算不知道对方是谁,也能看到对方的领带吧?”
“一帮子‘紫领带’围堵的人也敢去救?色盲吗?”
在这所贵族男校里,由学生自发的建立起了“领带等级”。
顶级的设计师设计出的完美校服,按照男性体型打版出了最佳比例,每个入学的学生身体的尺寸都被一丝不苟的量丈,制作出最符合自己的尺寸。
顶级的设计完美的展现出了男性的身材比例,全方位展现学生的风貌和气质,无论是外套还是白衬衫无一不是用料很好,色彩搭配起来绝佳。
却独独少了领带。
在兰泽学院悠久的历史里,由一名高年级的学长自发系起来领带。
兰泽学院被誉为“T国顶级精英的摇篮”,系了领带之后显得更为精神和体面,于是学生纷纷模仿。
久而久之,竟然发展出了“领带等级”。
由蓝色、紫色、黑色从低到高依次排列。
颜色的界定十分严格,蓝色作为最低等的颜色,学生一般是一些暴发户、精英家庭,紫色的等级多为一二流世家。
而黑色则是顶级世家的子弟。
领带的排序按照家庭背景排列,也代表着人脉、财富、权利。
无领带的学生,则是连领带等级的游戏都没资格参加的人,这些人一般都是成绩优越的平民,是兰泽学院优良成绩的基本保障。
他们基本是来自一般的家庭,学费和生活费全免,并且能够接触到上流人士,拥有T国顶级的教育资源,将来在社会上也一般会成为顶级精英。
这也是莘莘学子削尖了脑袋往兰泽学院里钻的原因。
薛慕擦了擦脸上的水渍,右手将自己的外套往半边肩上披。
乌黑的短发一滴一滴滴着水,划过他俊美的脸皮和性感的喉结,浑身已经湿透了,干净的校服上是黄黑交加的污渍,虽然没有什么臭味,但是颜色很恶心。
已经有不少学生捂住鼻子。
兰泽学院的等级分明,这一次找麻烦的是蓝领带,作为无领带的薛慕根本没办法反抗,谁知道他在厕所里遭受了什么,身上被泼了什么恶心的东西?
“操,还这么拽,没吃够教训啊!”
薛慕狭长的凤眼冷冰冰的盯着围观的学生,蓝领带居多,楼上零星一两个紫色领带的家伙冷漠的看着,不少看戏的竟然是无领带。
以学校为一个框格形成的规则,明明是读书学习的地方,却已经不少人投身在此,以为这狭小的框格里是整个世界。
连同他的同类,被所谓的领带精英排挤在外的无领带者,也变成了一群伥鬼。
“之前没发现,薛慕竟然长得挺帅……”
“哈哈哈哈笑死,你想让他当你的‘女人’吗?他现在是遥哥重点照顾的对象,你能护得住他吗?”说话的是一名蓝领带。
“玩玩嘛,别那么认真。”
“他长得挺高,快一米九了吧?这样子还怎么玩?”
“这种家伙才带劲!”
“小心他弄死你,你没看见他那眼神……啊!!他来了!”
话音刚落,那被人围观的、不怀好意打量的少年一瞬间像头猎豹似的过来,一把掐住正在下流意淫者的嘴。
“啊啊啊啊!好痛!!松开,脱臼了……”
是个蓝领带。
下巴都被掐脱臼了。
明明只是个无领带,冰冷的眼神一触碰,竟然让人胆寒。
狭长凶戾的眼神一一扫过众人,明明没有说任何话,却让成功让人全部闭嘴了。
这家伙看着挺狠,爆发力也十足,刚才在厕所里,真的被蓝领带欺负了吗?
也对,毕竟只有一个人,双拳难敌四手,怎么可能打得过?
薛慕冷笑一声,放开了人。
垃圾,真是垃圾学校。
包装得华美无比,把人吸引过来,就为了陪这些无聊幼稚的垃圾玩这种伪劣的游戏 ?
只是,一入学就是三年,不仅仅是学杂费全免的福利,还附带了条件。
中途不准退学。
那个叫蒲遥的,据说是个黑领带。
出自T国的顶级世家,是家里金尊玉贵的小少爷,整个学校的黑领带加起来不超过十个,至少有两个是他的小弟。
黑领带一般不和其他颜色的领带一起玩,也有自己的独有的宿舍、食堂,是他们这些平民难以接触到的。
没有见过的人,只是因为他出手救了某个可怜的学生,就受到了这个叫蒲遥的人的针对。
十分的恶劣。
这个家伙、这些玩无聊游戏的家伙迟早会招到报应。
特别是那个叫蒲遥的,十分嚣张,听说在学校不止是他,但凡惹到他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
三楼的空教室里,一名黑领带轻笑了起来,“有趣,太有趣了。”
“你也听说了?”
“那个叫薛慕的是蒲家正在找的人呢,怎么办我们的遥哥?”
“让他多嚣张几天吧,”少年恶劣的笑了起来,“这样会更有趣,我很期待蒲遥脸上错愕的表情。”
“我们的遥哥活了十九年,都是蒲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谁知道是个假货?怎么办,好想告诉他,告诉他、他欺负的家伙才是蒲家的真少爷,而他应该出生在贫民窟、应该是女仆的儿子才对,你说蒲家知道他这么欺负自己的亲儿子会怎么样?”
“他性情顽劣、从小就是个闯祸精,蒲家的几个兄长从小厌恶他,还能怎么样?”
“那么我们的遥哥现在在哪里?”
“这两天不知道怎么回事,把自己关在宿舍一直不出来。”
“他该不会提前知道了吧?那就没意思了,我还想亲自告诉他,我去看看他。”
…………
穿过来的第三天,蒲遥依旧把自己关在宿舍里。
学校拥有顶尖的教育资源,却允许学生自由活动,也就是说就算是不上课也没关系,对于顶级世家的“黑领带”,不上课总是有办法解决的。
更何况这所学校是积分制度,一个学期十分,没有被扣光是在允许范围内。
加上周末两天,今天只是旷课的第一天。
在接收到了自己的人设和过往之后,蒲遥现在可没有勇气踏出去。
【宿主大人别紧张,都是小孩子的把戏,这个世界没有怪物也没有鬼,是非常一般的人类世界,办法总比困难多!宿主大人加油!】
057看似信心满满,实则也没有把握,这全是激励它可爱的宿主大人的话而已!
上个世界057被屏蔽了一个世界,它再也不敢小看人类世界了。
这类世界规则的权利十分大,大到能够绝对禁止怪物、鬼魂之类的,逻辑也十分严谨,在这种情况下系统这类非自然的、超出规则的东西完全不允许存在。
057除了把人设和背景发给蒲遥之后,连说话也不敢太大声,更别提露出点儿超能力帮它美丽的宿主大人了,顶多是出张嘴,预知一下看起来不太能改变的未来。
这个世界蒲遥主要是校园生存挑战,三年制的贵族男校,学生均已成年,正在少年和青年之间过渡,看似是年轻学生之间的世界,实际上是个社会的小型缩影。
它更直白,更残酷,都还在不知道遮掩、情绪会占上风的年纪,做很多事会没轻没重,会很冲动。
直白的善恶,不懂得隐藏的恶意,在这个正是敏感的年纪最容易压垮羽翼未丰满的白鸟。
蒲遥在这个世界的身份是顶级财阀蒲家的三儿子,因为年纪小,所以在家里很受父母宠爱。
从小就是个人惹祸精,但是家里有权有势,一切都能摆平。
自上学起,都是学校的小霸王,整日不学无术,和狐朋狗友瞎混,也不服老师管教。
他脑袋空空,成绩差得离谱,奈何他是顶级财阀蒲家的孩子,再怎么差,蒲家长辈竟然也让他进了兰泽学院。
这是一所历史悠久的贵族男校。
他的哥哥们也是从这所学校毕业,并且在步入社会之后展现出了惊人的能力。
作为蒲家的小儿子,即使从小成绩差,也是个烂人,父母依旧对他抱有期待。
只是没想到兰泽学院更助长了他的气焰,领带等级的制度下他更是如鱼得水。
不仅将一些小型世家的子弟看做自己的小弟肆意侮辱,连同为“黑色领带”的学生都要以他为主。
在皇室取消之前,蒲家是正儿八经的皇室,如今也只是过去百年,原来的勋贵家族、皇室纷纷成为了如今的财阀和书香门第,虽然取消了特权,但是底蕴依旧深不可测。
如果在一百年前,蒲遥应该是T国的小王子,拥有继承权,也就是他的哥哥们死了,他有机会继承皇位成为国王。
虽然此时已经是取消的皇室和贵族,但是圈子始终没有变化,一百年前只招收贵族子弟的兰泽学院,在今天依旧是贵族们的后代,只是多了一项“平民特招生”,来平衡成绩和提高声望。
蒲遥穿过了的时候一看这精彩的过往简直眼前一黑,再看了一下自己这个世界的身份很好,觉得在这之后苟一苟一定能寿终正寝。
上个世界平平稳稳寿终正寝。蒲遥吃到红利,现在对平安没有意外的生活非常向往。
【宿主不要放心的得太早,这么烂的人设正是凶兆其中的一环,呜呜呜咱们没有无缘无故的好运气的,宿主大大、我的宝贝宿主你一定要挺住,057被规则限帮不上什么忙,宿主大大一定要像上个世界一样牢牢遵循人设,您这个世界这个人设……和您之前的形象可能不太一样,不仅坏,而且报应来得特别快!】
蒲遥有种不祥的预感。
【宿主大人是蒲家的假少爷!】
057话音刚落,宿舍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遥哥,你在宿舍里吗?”
宿舍门外是一道好听的男声,温和有礼带着一丝讨好。
“我是阿灿啊遥哥,我进来了嗷。”
外面已经传来了电子锁按密码的声音,“叮叮”几声过后,传来的模糊不清冰冷地方电子音——“密码错误。”
“遥哥怎么了,该不会里面有‘女人’吧?”青年轻轻笑了一声,“连密码都换了。”
宿舍里057连忙对蒲遥播报。
【冯灿,一年级生黑领带,和蒲家一样同为顶级世家,祖上是袭爵的勋贵,从入学至今都对宿主十分崇拜,可以说他是您忠实的小弟,即使身为‘黑领带’也依旧愿意为宿主鞍前马后。】
“……”蒲遥不太相信,“不会是装的吧?”
【呜呜呜宿主大人您真是太聪明了,这个家伙特别装!他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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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们新世界来啦!插画也得上线啦!
很多年前看过绪川千世老师几篇漫画,其中有篇就是就是类似于校园等级之内的,好像是在玩国王游戏,内容大多数忘记了,但是比较记得那个游戏还有一些感受,老师不愧是这畸恋的高手,看似荒诞的一些行为设定居然看起来合理,那篇里面好几对吧,也没看完,那个攻我不是特别喜欢所以一直比较遗憾……
这个世界参照了流星花园还有一些老套狗血的设定,学校类似于英国几所贵族学校某些设计。领带的等级划分没有暗喻什么!!就是一个架空很架空的狗血爱情故事啦~文中的“女人”的称呼是那个环境中的一些人的设定,这些人的确以此来贬低侮辱自己同性的意思。作者不认为冠以“女人”就是低一等和侮辱!!世界中一些人物和约定俗成不代表作者的观念!!如果大家有啥好的建议可以马上修改!
爱你们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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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0 章 贵族男校2
蒲遥从透过猫眼观察门口的冯灿。
亚麻色微卷的短发,冷白皮,混血长相,眼睛是湖泊一样的蓝色。
是能迷死一群小女生的模样。
网上说的小奶狗长相,这家伙应该是这类型的天花板。
虽然只是一年级生,才十八岁,但是按猫眼看到的高度,目测身高已经是一米八往上。
笑起来很讨人喜欢。
观察力相当敏锐,他似乎已经察觉到蒲遥在看他,故意对着猫眼比了个V的手势,在和他打招呼。
“……”
一副人畜无害的的样子,但是一想到这家伙之前的狗腿都是装的就觉得特别可怕。
“遥哥、遥哥,大新闻,我是来给你解闷的……”
冯灿笑着敲着门。
这会儿他的耐心相当的足。
因为有好戏要看了。
身为主人公的蒲遥和薛慕没有得到一点消息,可是学校里的黑领带几乎都得到了一点消息。
平日里嚣张跋扈的蒲家小少爷很快要跌入泥泞。
他们该怎么玩弄他呢?
无聊的学校、无聊的游戏、无聊的人生,一切都太容易得到了。
成绩轻轻松松就能拿到满分,即使被称为“兰泽学院的基础”的无领带们都只能被他踩在脚下。
那么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成绩,真的需要日夜苦读得到吗?
脑子好笨嗷。
但是入学考竟然稍微失误,被一个叫“薛灿”的家伙在数学上压了一分。
这个家伙成功引起了他的注意,查下去竟然查到了更有趣的事。
蒲家竟然也在查他。
于是冯灿变成了蒲遥鞍前马后的小弟。
在这个无聊的世界、无聊的人生里,有什么比看别人精彩惨烈的人生更有趣呢?
真假少爷,嚣张跋扈的假少爷把真少爷踩在脚底肆意侮辱,在得知真相的那一刻,蒲遥会是什么表情?
一定很有趣。
他太期待看见蒲遥那张嚣张的脸上露出惶恐、惊慌的表情了。
他的遥哥从小到大没有吃过苦头呢。
而现在仅仅只是开始。
让他来亲自书写,将事情变得更戏剧化一些吧。
“遥哥,我好像知道密码了,我要开门了嗷~”
破解一个小小的密码,对于他来说是轻而易举的。
很快的、应该不出半个月事情就会传到蒲遥耳朵里,可是他还没玩够呢。
他要让蒲遥对薛慕更感兴趣,他要让薛慕被迫成为蒲遥的“女人”。
这样才有趣。
这样憎恨才够。
冯灿心情愉悦,就差哼着歌了,他修长的手指慢悠悠按下密码。
他在心里默默的读秒。
六。
五。
四。
三。
二……
在读最后一秒的时候,门突然开了——
兰泽学院的黑领带的宿舍几乎是一套房的面积。
内设客厅、餐厅、厨房,书房、健身房、以及主卧,两个厕所,浴室是豪华浴缸,整个学校还有单独的游泳区域,一个超大的豪华泳池可供年轻的贵族们玩乐。
看开门能看昂贵的沙发和客厅里一切天价摆设,每个学生都可以任意布置自己的宿舍,惯来奢靡的蒲家小少爷的宿舍显然很有看头,一些限量版的家具和玩具对他来说是稀松平常。
冯灿在十六岁那年在一次竞拍会上和蒲遥有过一面之缘,他很想要的一个玩具被蒲遥拿到手了,据说就摆放在兰泽学院的宿舍里。
每次来的时候都会关注这个家伙把他的玩具弄坏到了什么程度。
可是这一次,他明显没有关注到玩具。
目光竟然被蒲遥吸引住了。
乌黑头发散乱的搭在精巧的耳朵上,显然还没有造型师为他打理,也许才刚起床,也许刚才在宿舍里真的和被人在鬼混。
他从来没有发现蒲遥竟然长得这么漂亮。
可能发型的缘故,他想。
但是竟然将他的目光留住了好几秒。
他细细琢磨他的样貌,五官明明并没有变化,总觉得好看许多。
开门的一瞬间几乎能造成视觉冲击的地步。
没搞错吧?这家伙不搞发型长这样的?
蒲家号称顶级的发型师吃的是什么狗屎?竟然把他整成那个鬼样子。
莫名的走了一下神,下一刻嚣张的小少爷已经一脚把他踹出了门。
也许正在想事情,竟然一下子被踹得正着,他退后两步跌坐在走廊柔软的地毯上,抬头看见蒲遥满脸的烦躁,“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滚。”
冯灿能看见蒲遥穿着一双白色的小羊拖鞋,穿着黑色的宽松的短裤,长度快到膝盖了。
雪白笔直的小腿暴露在空气里,皮肤相当细腻,甚至看不见什么腿毛。
不愧是娇生惯养的小少爷。
哪里都养得娇娇的。
恶劣的脾气一如从前,如果他没猜错,蒲遥还没解气,应该还会来踹他一脚。
冯灿当然不是受虐狂,他连忙从地上起来了,站在蒲遥身边,露出一贯来人畜无害的笑:“遥哥,现在都下午了还在睡?我们一起去活动活动?”
蒲遥走近两步,抿着唇贴近他,威胁式的轻轻拍了拍他的脸,“管我什么时候睡觉?你小子最好真的有什么让我感兴趣的事,否则……”
类似于拍巴掌的拍法,即使是轻轻地拍在脸上也会有侮辱性的意味,蒲遥拍得不重、但也不是特别轻。
可是在他凑近的的那一刻,冯灿下意识的屏住咯呼吸。
不知道蒲遥用的什么沐浴露,身上很香,香味会侵蚀他的神志,他呼吸都是轻轻的,以免吸入过多的香味。
手非常漂亮。
比他在任何一个收藏馆见过的艺术品都要漂亮,这样一双手、假如在拍卖会上只露出这一双手,都会有人喊出天价将他买下。
穷困潦倒的假少爷会沦为公开竞价的拍卖品吗?
手掌细腻水润,微凉,像玉一样的温度,轻轻拍在人脸上几乎能让人瞬间浑身酥麻,他漂亮的脸凑近。
声音也轻。
跟调情似的。
冯灿都快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
恶劣的蒲家小少爷会和人调情吗?明明在个威胁的手段,他只是在陪他玩游戏,看他嚣张到几时。
也是他这个样子和平常有点不一样,毕竟人会长大,一个星期、几个月的变化都会很大。
就像他。
蒲遥又不爽起来,“喂,你小子才来学校多久,又长高了?”
他已经比蒲遥高了半个头。
十九岁的蒲遥一米七八,已经一年没有长了。
兰泽学院大多数男生长得都挺高的,一米八是平均水平。
蒲遥还没过线。
冯灿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和往常一样好脾气的笑着:“啊,是吗?这几个跟着遥哥之后长得很快,可能是沾了遥哥的光。”
“……”本人没长的蒲遥只能沉默,怀疑这个家伙在内涵自己。
蒲遥“哼”了一声,转身给自己到了一杯冰水。
“说吧,什么事?”
“没什么大事,就是有个人叫什么薛慕的,之前阻拦了遥哥要姜玉,最近还挺活跃的。”
“姜玉……”蒲遥似乎想了想,“哦,那个人啊,他不是服从我了吗?无聊……听说是快硬骨头,没想到这么快就服了,真没意思。”
红领带姜玉,出生二流世家书香门第,他从小就在这一辈人力拔尖,他的名声很大,大到传到了蒲遥的耳朵里。
恶劣的小少爷不择手段要把这朵高岭之花弄到手。
当然,这也少不了乐子人冯灿的推波助澜。
“你说什么薛慕是谁?没听过这个名字,黑领带?”
“他是无领带。”冯灿笑道,“但是很多蓝领带都不敢惹他,听说今天差点把一个想要让他做‘女人’的蓝领带吓尿,这个家伙挺有本事的。”
“哦?”恶劣的蒲家小少爷来了兴趣,“这么拽?”
他轻轻笑起来:“我对男人没兴趣,但是我对冒头的家伙感兴趣,就让这个家伙变成我的‘女人’吧。”
057担忧的出了声。
【宿主大人!薛慕不能惹!按照世界的走向,薛慕是这个世界的命运之子!他就是来整顿你们这些傲慢的贵族的利刃,宿主是他的对照组!不惹他都可能会被针对,毕竟宿主这具身体劣迹斑斑,是他第一个要打倒的家伙,要是惹了他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宿主千万不要中冯灿这个坏家伙的计啊!他就是想看你的凄惨下场!】
他当然知道啊。
因为该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他现在已经是劣迹斑斑的小少爷,也即将迎来四面八方猛烈的报复。
薛慕是唯一的生机。
蒲遥要接触他,看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样才能有破解之法不是吗?
【嗯嗯!!宿主说得对!一定是的!】
这么多世界可爱的宿主大人都化险为夷,宿主大人的一切决定都是对的!它要闭嘴、不说话,免得扰乱了宿主大人的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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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们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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