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穿越快穿 > 我送走了前任留下的猫 > 第56章 庄斐个人番外
    据我爸妈所说, 我抓周的时候,毫不犹豫地抓了一手的钱。大人们纷纷调侃,说这孩子从小就爱钱, 也有些会说话的,夸我天生是个富贵命。


    后来我在相册里,翻到了当年抓周时拍的照片。


    红缎子的桌布上,一溜摆的全是书本、算盘、毛笔、尺子这类灰不溜秋的东西, 唯有一沓百元大钞红得显眼,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不过,钱嘛,好东西,谁不爱呢。


    只要取之有道, 爱财也不是什么缺点。


    我从小是被娇惯着长大的,可能因为爸妈的童年都比较苦, 便可着劲儿地在我身上补偿。


    什么东西都拣着最好的买, 在我还没记事的时候, 便满地球带着我去旅游。毫无疑问,如果条件允许我也愿意, 他们能直接把我发射进太空,就因为我夸了句“星星真好看”。


    总之我从没在物质上吃过苦,钱在我眼里逐渐变成了一个数字,再加上身边的朋友也都是和自己家境相仿的人, 每当在书本和新闻里看到那些异常贫困的家庭,我都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赚钱不是件很容易的事么,为什么还有这么破的地方, 这么穷的人?


    我的幼儿园和小学都是在私立国际学校上的,爸妈本来打算高中就把我送出国, 结果我爷爷是个比较传统的人,对西方所谓的素质教育嗤之以鼻,于是初中我进了当地最好的公立学校,决定走传统高考的路。


    我的初中确实很了不起,进了这里,就相当于一只脚迈入了本地最好的高中,QS50的校友也数不胜数。


    这么好的教育资源,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当然不会错过。虽然名义上说只能按学区入学,但多的是交高额择校费进来的,再加上它地处市中心,能住在学区内的,也多少有点底子。


    所以虽然从私立换到了公立,我的交际圈还是没有多大变化——


    当然,也有些世世代代都住在昌瑞的本地人,本身家庭条件一般,靠着祖上拥有着市中心的一所老房子,把孩子送进来的。


    他们虽然不像“新昌瑞人”那么富有,但随着昌瑞这几十年疾速发展的浪潮,也能算是小康以上。


    除了这两种人,还有一种例外中的例外。我只见过一位,时间太久,我甚至都忘了他的名字,只记得他姓章,就叫他章同学好了。


    章同学也是交择校费进来的,因为找不到关系,交得好像还比别人要多。而他家并没有很多钱,只有一对望子成龙的父母,甘愿掏出全部家当,只为了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


    因此,他在学校里总是穷得格格不入。


    章同学家是卖海产的,身上总有一股我怀疑已经融入骨血的海腥味。因为他姓章,再加上他长得细胳膊细腿的,班里的同学总喜欢叫他“章鱼哥”。


    不过我没有这么叫过,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不过因为我觉得章鱼哥不太好看,而章同学在我眼里长得并没有那么丑。


    除了升旗仪式和重大活动,学校一般不要求穿校服。每每在学校逛一圈,几乎是各大潮牌和奢牌的展览。


    而章同学好像只有那几件衣服,一件灰扑扑的外套,一件洗到发灰的黑T恤,还有一件很有复古风格的格子衫。它们的共同点,便是都有一股海腥味。


    所有人都因为他身上的味道,而不自觉地远离他。每个给他安排的同桌,都会去老师那里投诉要换位置。所以最后,章同学被安排到了最后一排一个人坐。


    女生发育向来比男生早些,我因为个子高,被安排在了倒数第二排,章同学就坐在我后面。


    我的同桌是个家里做房地产的姑娘,在章同学坐在我们后面的第一天,她很有行动力地花了一个课间,从第一排说到倒数第三排,让他们把桌椅往前挪一挪。大家都非常理解,也非常配合。


    所以我们这一大组乍一看格外扎眼,我们和章同学之间的距离,大到可以再塞进一对座椅。


    后来有天章同学和我说,他很感谢我的同桌没有让他往后挪,因为他的眼睛有点近视,再远就看不清了。


    我说不出那时候心里是什么滋味,我不愿再去重温。


    我那时候不太了解什么叫霸凌,但我清楚地知道全班同学都不喜欢和章同学玩。而我那会儿觉得很正常,人都有选择自己朋友的权利,何况我也不喜欢和章同学玩,因为他身上的味道真的很难闻。


    但是两人坐在前后桌,难免有一些学习上的交集。章同学常常会请教我他不会的题目,也会问我老师留了什么作业,还会让我帮忙将作业递给课代表,因为课代表从不肯走到他这里收作业。


    都是些举手之劳的事,所以我都随手做了。


    我记得有一节体育课,二人组队的环节时,常常和我组队的那个姑娘那天请假了。班里的学生数是奇数,所有人都在第一次组队时便选好固定队友了,我扫了一圈四周,刚好和从没有队友的章同学对上了眼。


    一个人做真的很尴尬,因此我主动走上前和他一起组队。


    很奇怪,我都快忘了他的脸,但我始终能记得他那惊惶到泛红的双眼,还有那粗糙发黑的手,在需要握手的动作时,只敢轻轻捏住我的指尖。


    他身上的味道依然很难闻,不过□□场上的风一吹,倒也没有那么刺鼻。


    但等我回到教室时,还是被同桌和前桌重复了一上午我身上沾到了难闻的味道,于是我中午回家彻头彻尾洗了个澡,还喷了点妈妈的香水。


    下午上学时,我习惯性地顺路从后门进教室,我能感受到章同学的目光久久地定在我的新衣服上。而我那浓烈的香水味,连从正门进来的老师都忍不住调侃谁喷了香水。


    我没有想到的是,毕业那天,章同学向我表白了。


    那时候我急着和朋友一起去唱歌,章同学约我去操场时,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但他的态度强硬,急得快要哭出来了,我没办法,只得麻烦朋友们等我一会儿,和他一起跑到了操场。


    初夏炽热的阳光把他黝黑的脸晒到发亮,他低着头结结巴巴地,说他喜欢我三年了。


    就在他第一次坐在我身后,当我的同桌去协调其他座位时,我偷懒坐在原位,而他的笔不小心滚到了我脚下,我随手捡起,回头还给了他。


    他说就是这一回头,让他喜欢上了我。


    他还说,所有人都不跟他玩,只有我跟他玩,所以他很感激我。


    可我从没觉得我跟他玩过,我们之间一定有人记忆出现了偏差。


    从幼儿园开始,便有小男孩送我一枚钻石糖,说想长大后和我结婚。这么多年来,我收到过很多份表白,每一份我都清晰地记得,我觉得那都是一份份不该被蔑视的真心。


    当然珍视不代表要接受,我坦然地表示我对他没有感觉,很抱歉。


    他说他猜到了,也让我不必感到抱歉。他只是觉得快毕业了,以后或许再也无法见面,不说出口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他没说错,我们后来确实再也没有见过面。高中和大学时期,我曾两度参加初中同学会,他一次也没有去。


    他是不想去,还是没有人邀请他,我不知道,也没有试图求证过-


    当我认识汤秉文没多久时,以为他只是比较懂事,所以勤工俭学。毕竟我有个舍友,家里条件也不错,但依然常常做家教赚钱,就为了买点爸妈不许买的明星周边。


    而当我知道他的家境时,很突兀地想起了章同学。


    当然,他比章同学要穷得多,他家就算把家底掏空了,也凑不齐那高昂的择校费。


    他必须在艰苦的教育条件下,付出城里人百倍的努力,以县里前三的成绩,来到这个排名中上的大学。


    然后和我相遇。


    后来我们在一起时,几乎每个相熟的朋友,都会问我他那么穷,我为什么会看上他。


    我不知道,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他有没有钱。


    每每一群朋友在一起吹水时,几乎每次都有一种类型的故事,会逗得全场捧腹大笑——


    比如谁的同学,买不起大牌只能买仿品充面子;比如哪个朋友,收到了某个穷鬼自不量力的表白;又比如谁的舍友,每天抠抠索索的。


    我总是举着酒杯缩在角落,百无聊赖地听他们聊天。听他们笑那个穷姑娘有多虚荣,那个告白的男人癞//□□想吃天鹅肉,还有那个舍友——


    我听着听着总觉得有点奇怪,那个叙述的人为何对她的舍友如此关注,哪怕对方的抠门行为没有给她带来任何影响。


    当他们知道我和汤秉文在一起后,总说我扶贫,总说我善良。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可能因为从小过得太好,我对富裕没有太多感受,对贫穷亦如是。


    我并不在乎对方的家境,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比如我不喜欢和章同学玩,只因为他身上的味道太难闻,又比如我对汤秉文的喜欢,也不会因他糟糕的家境而减弱半分。


    好像这个世界有钱人和穷人是天然对立的,以至于没有遵循这个法则的我,显得有点儿傻。


    果然人容易喜欢与自己相近的人,我不就喜欢上了汤秉文这个傻子吗。


    当然,他比我傻得可要多得多。


    我的小棉袄马上要一周岁了,得开始给她准备周岁宴了。


    时隔二十多年,抓周的东西还是没怎么变。我妈表示,这次她希望她的外孙女不要再抓钱了,不然像我当初一样,抓了一大叠钱,没几秒就给扔得满天飞,原来是注定了我日后是个扶贫散财命。


    我笑笑,没应声。


    抓钱也好,抓其他东西也罢,都是个美好的寓意,她想抓什么就抓什么吧。


    反正有我们这两个“大傻子”在,一定也会培养出一个“小傻子”。


    或许在这个聪明人横行的世界里,傻子总会过得苦一点。


    不过,老话说得好,傻人有傻福,我始终这么坚信着。


    如果做个聪明人会让自己内心不安的话,还不如遵从本我,一直傻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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