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蝎小说 > 古代言情 > 隔壁的小书生 > 第120章 番外三
    原本照清河县令常大人的意思,是要留白星三人多住些日子,至少也要将他们的义举告知全县百姓,也好叫大家知晓,救了这全县人生机的究竟是谁。

    奈何三人都不大在意这个,更不想被推上神位,见大堤守住,又留了一万两银票便悄然离去。

    事后常大人颇为感慨,命人将此事广而告之。因三人当初用了化名,又没留下什么画像,许多人想立长生牌位都不得其法。

    后来还是一个木匠想了个招儿:

    他刻了一女两男三尊善男善女像,又做了长生牌位,自己在家一日清香三柱供奉。谁知慢慢的,左邻右舍来串门时发现了木像和长生牌位,便央求木匠也照样儿刻一副给自己……这一传十十传百,竟就在清河县内传开了。

    后来衙门出钱,索性叫那木匠在大堤上做了个大的,逢年过节便有人过去诚心拜祭,又渐渐衍生出许多奇闻异事来,成了清河县当地的一个传奇。

    这都是后话不提。

    离开清河县后,传奇的三位主人公继续北上,中间碰见一拨从东边来贩海货的。两条船在运河中央相遇,三人顺便买了些海货尝鲜,颇对脾胃。无意间听对方说起沿海人文风貌,遂怦然心动一拍即合,便又东拐,去海边消磨了小一个月。

    东去时正值秋老虎发威,内地活像打翻了十万八千个熊熊燃烧的炭火炉,灼热而干燥的空气扭曲着,憋得人喘不过气来。

    可一到海边,什么都变了!

    沁凉湿润的海风逼退燥热,空气中浮动着令人心醉的凉爽,夜里睡觉竟还要盖被子哩!

    三人以前都没看过大海,现在难得有机会,便在海边租了一处小院儿,每日坐看日出日落,观潮涨潮落,闲时还跟着当地渔民出海打渔,好不惬意!

    廖雁迷上了海钓,觉得跟围捕猎物十分相似,奈何技术其烂无比,往往垂钓一整日都钓不上一只……气得他直接把鱼竿掰断了。

    离开海边之前,三匹马上都堆了不少鼓鼓囊囊的包裹,里面装满诸如干贝、海带、干鲍鱼、瑶柱等风干海味。孟阳着意挑了许多,价格比市面上便宜许多,自己炖着吃好,拿来送人也十分体面。

    桃花镇一带并不靠水,所以行程走到约莫三分之二时,三人便从水路转到陆路,重新踩到了地面上。

    后来路过绥山州,孟阳就想去问问之前上交手/弩的赏银下来了没有。

    原本他总觉得,银钱不过够用就行,可经过清河县一事,他再次认识到了钱的重要性:原来世人所说的钱不嫌多真有道理,就算自己不花,也可以用来做善事呀。

    这回的银子都是星星和雁雁冒着天大的干系赚来的,自己却分文未出,总觉得不是个滋味。

    若真能到手点赏银,他就拿出来交公,也好心安。

    三人之前与本地守城副将黄平有约,便直接去衙门找他,谁承想那守卫一愣,先将他们仔细打量一番,又问过姓名,旋即笑道:“如今已是正将啦!三位里面请,大人早就吩咐了……”

    三人面面相觑:这才多久,就成正将啦?

    不过细细想来,却也在情理之中:手/弩一事极受朝廷重视,既然如此,那么头一个发现它价值的黄平自然也在论功行赏的行列。

    他们来之前还有点担心黄平不认账,可此时见了下头的人用心招呼,便彻底放下心来。

    不多时,有人上了热茶和点心,只道黄大人在后头练兵,已经派人去叫了,想必马上就来。

    孟阳起身还了一礼,又叫他们不必客气,这才坐下吃点心。

    黄平虽然升官,奈何本就不是讲究的性子,这里又是日常办公和练兵的所在,里里外外出出进进都是一群糙汉子,自然不必讲究吃喝,所以茶是粗茶,点心也不过是本地常见的油面果子,吃起来无甚滋味,倒是管饱顶饿。

    廖雁因为好奇才掰了一块吃,结果被噎得够呛,一个劲儿抻脖子,都快翻白眼了。

    过了约莫一刻钟,外头果然大步流星走进来一个身穿轻甲的壮汉,满身热汗都化作蒸汽,远远望去竟有点云雾缭绕的感觉,正是黄平。

    四人分别数月,再见竟也有点亲切,先端详了下彼此,见都没怎么变,这才释然一笑,重新落座寒暄。

    黄平是个直性子,见他们精神饱满,也就不问些“过得如何”的废话,直接开门见山道:“朝廷的赏银两个月前下来了,我连同文贴、单子一并给你们收着呢,现在可要?”

    白星和廖雁就都去看孟阳。

    孟阳点了头,“有劳。”

    黄平也不含糊,直接唤了个亲兵来,“你去搬我卧房床底下的红木箱来,贴封条那个。”

    亲兵领命而去,黄平又对他们道:“朝廷试做了一批手/弩,详情我不大知道,不过想来是不错的,单赏银就给了三万两,又有许多绫罗绸缎……”

    饶是早有准备,在亲耳听到这个数额后,孟阳也吃了一惊。

    还真是够大方的。

    若再将绫罗绸缎折算现银,保不齐都够清河县修筑半个大堤了。

    不多时,果然有两个士兵扛了个大木箱子来,落地声倒不算特别沉重。

    黄兵亲自上前打开,又取出盖着朝廷大印的文书和单子递给孟阳,“三万两白银太扎眼,我怕生出事故,故而做主提前给你们换成银票,你们若要现银,却也不难办,只再换回来就是。”

    孟阳连连摆手,感激道:“多谢黄大哥,这样就很好。”

    三万两白银啊,都能堆成小山了,山水迢迢,怎么带走?还是银票轻巧便捷。

    见他确实欢喜,黄平也跟着松了口气,又指着箱子里光辉璀璨的布料道:“料子我不大懂,不过既然是宫里头出来的,想必都是外头难见的好物,若贸然换做钱财,反而不美,我就替你们留下了。”

    上等布匹就如同珍珠美玉,价格时常浮动,若有那些格外名贵的,往往转手就能卖出高价。有时用名贵布料送礼,反而比真金白银更稀罕,更显雅致。

    他对这一行当并不精通,故而没有贸然操作。

    白星和廖雁对布料也不精通,只觉入目灿烂辉煌,精致非凡,浑如珍宝一般,都下意识屏息凝神。

    孟阳近前翻看一回,挑了两匹不大惹眼且男女皆可的料子递给黄平。

    后者自然不肯收,奈何实在说不过孟阳,也只好涨红着脸接了。

    这样好的东西,只要好生保存,不见光不见风,十几二十年都不带坏的,足可以留给子孙后代当压箱底的好东西了。

    如今有了三万两银子在手,孟阳顿时有种挺直腰杆子的理直气壮,倒也不急着将布料转手,美滋滋划算着回去给白星做几件漂亮衣裳穿。

    “对了,”交接完毕之后,黄平也是一身轻,四人正对坐吃茶,他又想起来一件事,“你们不是与黑风镖局的二当家交好?可巧他月前刚走……”

    白星点头,“我们已经去过了。”

    之前由南往北回来时,三人就顺道去过了黑风镖局分局。

    之前兰和山谷一战,白星是为了还人情,可以不要银子,但廖雁可算是临时聘请的,都说好了赏银,一直存在黑风镖局呢。

    他素来花钱如流水,跟黑风镖局也不算特别熟,自己的银子一直压在别人手里,总觉得不安心。

    只是没想到,那日他们去黑风镖局时,竟又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大当家袁明!

    就是当日被围困,然后又被放风筝的那个!

    当初白星随裴怀来看黑风镖局分局时,这里还只是一片空荡荡的框架,而几个月后的今天,竟已俨然有了本寨的威风:

    镖局主体以西北大本营当地特有的黑石垒成,乃是车队千里迢迢运过来的,既昭示了非凡的财富,又显示了当家人过人的魄力。

    黑色巨石维持着原本粗粝的表面,坚实、冷硬,犹如一座永不塌陷的堡垒,硬生生在这青山秀水中开辟出一道塞外风情,叫人往这里只一瞧,便觉有股浓烈的风沙感扑面而来。

    门口又立着两座威猛大石狮子,一十八杆五丈高的黑铁大旗呈燕翅形沿两侧排开,在渐渐转凉的风中猎猎作响,上面金线绣成的“黑风”二字迎风招展,气势非凡。

    听说白鹞子一行到来,两位当家亲自迎出门,后面还带着若干统一服装的镖师,场面一度十分轰动。

    白星难免多瞧了被人众星捧月般簇拥在中央的袁明几眼,发现此人与自己记忆中的形象出入甚大。

    大人物被吹捧得久了,难免都会有些自视甚高的飘飘然,哪怕嘴上不说,眼神和体态中也总会流露出一点自高自傲,曾经的袁明也是如此。

    若非如此,只怕他也不会因轻敌而中了红枝镖局的埋伏,险些死了。

    但仅仅在几个月之后,他竟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低调起来。

    就像是一柄宝刀,在经历了无数年少轻狂的日子后,终于知道什么时候该收敛光芒。

    觉察到白星的注视后,袁明竟大大方方看过来,摸着光溜溜的脑袋冲她豪爽一笑,“经过上回的事,头发全白啦,看着怪丧气的,索性一口气剃光!”

    白星的眼睛都因为诧异而微微睁大了。

    人嘛,尤其是大人物,总是爱面子的,堂堂黑风镖局大当家被人围困山谷,几近丧命,不管谁看都是一段难以启齿的过往,可他竟能这样坦荡的讲出来?

    若换做一年前的袁明,肯定是做不到的。

    成功很难,但想让一个成功过的人承认失败,更不容易。

    直到此时此刻,白星才终于觉得:袁明此人,可交。

    在场众人除了白星和裴怀之外,彼此间并不熟悉,而白星在外又是半个哑巴,于是相互介绍引荐的活儿自然落到裴怀身上。

    双方略作寒暄,彼此谦让着进了后院。

    黑风镖局的个人特色相当鲜明,不管去哪里设立分局都是一般装潢,大开大合粗豪狂放,令人颇有种仍在塞外没有远行的错觉。

    双方分主客落座,裴怀叫人去拿银子,难免又说起之前分别后的事情。

    袁明径直起身,端起一杯热茶道:“当时事发突然,我竟未能亲自谢过,心中着实过意不去,难得几位今日登门,只当到了自家,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千万不要拘束,多住些日子才好……咱们以茶代酒,满饮此杯!”

    待众人喝了茶,白星才问道:“大当家怎的在此处?”

    袁明爽朗一笑,“自然是要跟红枝那帮王八干到底!”

    这里是黑风镖局的新分局,又毗邻长江,地理位置相当敏感,尚未正式建立时便引来各处目光。

    若在以前,袁明是没这个意思的,可跟红枝镖局正式撕破脸之后,他沉寂多年的狂劲儿又涌了上来:你不叫我好过,我偏要轰轰烈烈。

    白星:“……”

    看来此人英雄气概不减当年啊。

    他是典型的西北汉子,身长体阔声若洪钟,此时放声大笑更显豪放洒脱,端的是江湖好男儿。

    “说来惭愧,当日若非几位仗义出手……”袁明缓缓吐出一口气,再回想起来,自己也颇觉后怕。

    不过世事如此,不破不立,经过那一遭,他反倒想开许多,也算是福祸相依吧。

    袁明实在已经不算年轻了,哪怕剃了光头,也能看到颅顶清晰的灰白发茬,可此时他本该稍显浑浊的眼底竟也重新清澈起来,里面明晃晃闪动着明亮的,一往无前的光。

    他好像又重新变回了那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褪去一切外界加在他身上的浮夸,满腔热血。

    他是那样和气、踏实,甚至对孟阳这种向来看不大惯的书生也礼遇有加,一口一个“小先生”。

    他甚至还命人叫出自己最小的孙子,一个七岁的小娃娃,详细地将在场所有人介绍给他……

    三人对视一眼,隐约明白了袁明的意思:

    他果然是在着力培养第三代了。

    那小娃娃跟袁明足有四五分相似,虎头虎脑,肉滚滚的小身子十分结实,懵懵懂懂跑来喊“哥哥姐姐”时,也算憨态可掬。

    坐在上首的袁明看向孙儿时满脸慈爱,又是笑又是叹,“我生了两个儿子,都不是练武的货,没想到老了老了,这小子,倒是筋骨奇佳……”

    三岁看老,小孙子是个老实稳重的性子,虽不能继续开疆辟土,却是最适合的守成之主。

    左右日月轮转,世人虽总期盼长长久久,可哪里会真有什么青山不倒绿水长流?他只盼着自己在世时广结善缘,努力替黑风镖局打下根基,至于百年之后……管他洪水滔天,只问心无愧罢了!

    经过长达数月的拉锯和反复谈判,黑风镖局和红枝镖局两家的风波暂时平息。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不过是暂时罢了。

    后者差点儿搞死前者的大当家,而前者又叫了救兵,搞死大一群后者的簇拥,双方早已结成死仇。虽说世人逐利而居,但江湖人总还是以义气为先,事已至此,断然没有转圜的余地。

    就算现在不打,总有一天,还是要闹起来。

    他确实上了点年纪,但红枝镖局的当家也非长生之体,总有咽气的时候,现在他将黑风镖局的根基打好,待到来日……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想到这里,袁明又不免略略有点得意,因为他实在有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

    或许他的后代作为黑风镖局的继承人并不算最优秀,但他们却有个寻常人家都很难有的好处,那就是团结、和睦。

    他的儿孙们,他结义兄弟的儿孙们,都亲如一家!

    而只要一家人能拧成一股绳,天下又有什么难关是过不去的呢?

    袁明又看了小孙子一眼,终于露出一点这个年岁的老人该有的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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