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神教会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第一次大灾变时期,那时候它还只是费诺大陆上诸多教派中的一种,直到第二次大灾变来临,其它的教会中那些被信徒们称为“神术”的能力都失去了作用,光明神教会却发明了一种普通人经过训练之后也能够掌握的力量,他们称之为圣光之力。
他们组建了最早的圣殿骑士团来对抗当时疯狂的法师,也因此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和救世主,在消灭了所有发疯的法师之后,教会将目光对准了那些天生拥有法术天赋,但还没有学会怎么使用魔法,也没有发疯的孩子们。
无差别的杀戮只持续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就引起了众怒,虽然当时的人们已经对魔法深恶痛绝,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自己无辜的孩子仅仅因为“可能拥有魔法天赋”就被教会带走处死。
教会被迫找到了替代的办法,他们将所有带有魔法天赋的孩子抓到教会管控下的魔法学院,强制他们作为学徒在里面学习一种不用接触魔法本源的全新施法方式,避免了他们陷入疯狂的同时,也让他们的力量可以为教会所用。--《费诺大陆百科全书·历史篇》
虽然当时他们往下坠落的时间还不到一分钟,沿着通道往上走却花了差不多一个星期,也许更久,毕竟在这样的地底下,没有人还能够保持准确的时间观念。
当他们终于再次见到佣兵队伍的时候,几乎有了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菲尔斯得意洋洋地说:“你看,我就说他们没事吧,既然我还没有被这个魔法项圈勒死,就说明至少埃文德尔还活着。”
“哈哈哈,等我出去以后一定请你喝一杯。”佣兵队长赫里斯看样子已经在这段时间内迅速地和菲尔斯建立起了莫名其妙的友谊,这会儿更是心情大好,搂着相对于他的体型来说格外瘦小的混血精灵的肩膀拍个不停。
队伍已经在这个路口等了差不多三天了,本来以为圣殿骑士们八成已经凶多吉少,毕竟他们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去,没吃没喝又势单力孤,也许早就迷路饿死或者被怪物吃了,幸好这黑皮小子坚持让他们再等几天,不然他们就拿不到剩下的报酬了。
“这可是你说的。”菲尔斯眉飞色舞地说,“放心,你还来不及反悔就可以兑现了,这里离地面的出口最多也就两天的路程。”
佣兵们欢呼起来,圣殿骑士长肯特看起来却没有一点高兴的神色:“等等,你说的出口难道不是我们进来的那一个?”
“当然不是了。”菲尔斯说,“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称呼那个地方的,这个出口在咏歌森林的南边,黑水河北的一个山崖底下。”
肯特犹豫了一下说:“我们最好还是从原来的入口回去。”
“这可不是个好主意,要去原来的入口,我们得多花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原路返回到你们抓到我的那个地方,然后再走一段我不知道多长的路回去,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理由非要绕这么大的一圈,不过我得提醒你现在吃的东西已经所剩无几了,盐也没有了,燃油只剩下最后一瓶,照明都不够,这个时候再回头深入地底可不是什么理智的选择。”
埃文德尔抱着胳膊看着他:“继续,你还有话没说完。”
在目光如炬的法师注视下,菲尔斯只能沮丧地叹了口气:“是‘血蜘蛛’,就算他们以为你已经死了,也不会放任我这个叛徒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出地底迷宫去过好日子的,这几天他们一直在暗处盯梢着,寻找机会下手,我们在地底多留一天,就多一分危险。”
佣兵队长赫里斯见怪不怪地说:“你这小子果然是不怎么老实,还是法师先生治得了你。”
“好吧,就先不要管我的死活吧。”菲尔斯说,“难道你们就不想早点吃到新鲜的水果蔬菜,在火炉旁边喝上一杯热腾腾的麦酒吗?”
佣兵们哗然起来,且不说补给确实见底了,不见天日的艰苦生活已经持续了那么久,除了几个本来就在地底生活的灰矮人以外,任何人都不想再在地底多呆哪怕一分钟了。
这样的情况下肯特也无法继续固执己见下去,只能无力地叹了口气:“随便你们吧……”
一想到这已经是旅程的最后两天,不需要谁去鼓舞,队伍的士气就十分高昂,尤其是佣兵们想着出去以后就能领到一份十分丰厚的报酬,还能在酒馆里大吃大喝个痛快,一个个简直恨不得脚下生风。
不过圣殿骑士罗勒看起来却没有高兴的表现,甚至还有些坐立不安,他最近经常在埃文德尔身边晃悠,几度欲言又止,最后终于鼓起勇气在一个角落里拦住了法师:“法师先生,我有些话想单独和你谈谈。”
“嗯?”埃文德尔刚应了一声,帕洛斯就找了过来,他既然负责法师的安全,就不会让埃文德尔离开他的视线太久,而且也确实是有话要说:“埃文德尔先生,该吃饭了,大家都在等着您呢。”
“我这就去。”埃文德尔对罗勒说,“有什么事晚些再说吧。”
埃文德尔走后,罗勒带着愤然和怨念看着帕洛斯:“你还真是时时刻刻都要粘着他啊,难道你真的以为多献点殷勤就有机会跟他发生些什么吗,别做白日梦了。”
帕洛斯不想理会这种无端的挑衅,越过罗勒就走,罗勒在他背后不忿地啐了一口。
当他们终于走出那个隐藏在山中的地下通道出口,重新来到地表的时候,时间正是黄昏,太阳即将落山,余晖算不上明亮,却依然照得已经在黑暗中呆得太久的人们睁不开眼睛。
没有一个人想退回洞穴里去等到晚上再出来,有的佣兵激动地跪下来亲吻脚下的土地,有的揪起一把杂草放在鼻子下面使劲地闻,说想死这个味道了。
他们兴冲冲地沿着小路找到了最近的村庄,村民们被这群全副武装却一脸菜色的男人吓坏了,还以为遇到了劫匪,直到看到他们拿出来的钱袋时,才喜笑颜开。
肯特拿钱给村子里据说腿脚最快的年轻人,让他带个信去镇上的神殿,看在钱的份上,小伙子毫无怨言地连夜出发了。
佣兵们嗷嗷地恨不得像蝗虫一样啃掉一整个菜园子,村里唯一的小旅店被挤得满满当当,实在坐不下的佣兵就在外面空地上架起了篝火,旅店老板跟左邻右舍借了桌子凳子,还拿出了所有窖藏的麦酒,场面热闹得就像是一个盛大的节日。
“有了那么大的一笔钱,我可以在黑水城的妓院里醉生梦死好几个月!”
“啊哈!我打赌你第一个晚上就会打赌输光。”
“我要买一把可以作为传家宝的双手剑!汉斯你呢?”
“啊?我要回老家结婚了,有了这笔钱我就可以说服安娜的父母把她嫁给我了。”
“我也要回老家去,我答应了妈妈干完这趟就不当佣兵了,回家买块地当个农夫,也许还可以再买头牛。”
佣兵们兴致勃勃地计划着即将到手的钱应该怎么花,肯特却一个人抱着生命之球坐在角落里,看起来没什么食欲的样子,帕洛斯端了一些吃的过去找他:“怎么了,不舒服吗?你的脸色不太好。”
“没什么……对了,埃文德尔在哪里?”
“应该在楼上的房间里休息吧,我刚才看他上楼了。”
“你去看看他,即使到了这种时候也不能放松警惕,别让他一个人呆着。”
帕洛斯感到有些奇怪,但他没有多问什么:“好的。”
楼上的房间里,埃文德尔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并不多的行李,冷不防有人打开了身后的木门。
埃文德尔回头一看,来的是菲尔斯,黑皮肤的精灵手里拿着酒杯,嘴里还叼着一根芹菜,懒洋洋地靠在门框上说:“你怎么不下去一起吃喝?下面可热闹着呢。”
“我要走了。”埃文德尔语气平淡地说,“你也趁机赶紧离开这里吧。”
菲尔斯惊讶得连嘴里的芹菜都掉了下来:“现在就走?你不等他们付报酬吗,那可是一大笔钱呐。”
“他们本来就没有打算给。”埃文德尔说,“在肯特最早来找我的时候,我嫌他们给出的报酬太少,把价钱抬高了近一倍,他却连回去商量一下都没有就答应了,按照教会僵化的作风,他一个圣殿骑士长肯定无权调动那么多钱。那时候我就知道,他们根本没打算支付报酬。”
“卸磨杀驴?算盘打得不错啊,他们也不怕踢到铁板。”作为在幽暗城长大的菲尔斯对这些阴谋诡计完全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态度。
“算是给你的最后一个忠告吧,地面上的人也许大多都比黑暗精灵要善良单纯,但是其中有些人玩起阴谋诡计来,一点都不比幽暗城的人逊色,你要多加防范。”埃文德尔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准备启程了。
他的话让菲尔斯感到不太妙:“道理我明白,不过你说的最后一个忠告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埃文德尔说,“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
菲尔斯急了:“等等,那我脖子上的项圈怎么办?”
“自己摘下来就是了,我只是骗你的,那上面并没有什么古代魔法。”埃文德尔说,“我在黑市商人那里看到这个项圈,因为上面的宝石价值不菲,就买了下来,本来是准备找个机会卖个好价钱的。你可以留着它做个纪念,或者卖了当路费吧。”
法师说着就出了门,菲尔斯可不关心埃文德尔和圣殿骑士们有着怎样错综复杂的关系,他只知道就算他来到了地表,“血蜘蛛”也不会就这么大大方方地忘记他叛逃的事情,想要另找一个靠山谈何容易,所以他说什么也要继续抱紧法师的大腿才行。
“你要去哪里?”菲尔斯跟上了埃文德尔的步伐。
“离开这里。”法师含糊其辞地说。
“这么巧,我也正要离开这里。”菲尔斯死皮赖脸地说,“不介意让我再跟你同行一段时间吧,反正顺路啊,我保证我会是一个有趣的旅伴,当然,如果你喜欢安静,只要说一声,我的嘴巴就会像装了封条一样闭得紧紧的,绝对不多说一句话。”
“随你吧。”埃文德尔无所谓这种小事,他现在只想快点离开这个村子,要是磨磨蹭蹭的被圣殿骑士发现了,事情只会更麻烦。
当帕洛斯来到楼上推开埃文德尔的房门时,里面已经空无一人。
“埃文德尔先生?”他试着叫了一声,附近也没有人回应。
帕洛斯感到有点不安,人类的村庄应该还算安全,就算埃文德尔真的遇到了危险,也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也许他只是嫌闷或者嫌吵,到附近去散散步,帕洛斯决定先在周围找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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